中心小學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做好我校校車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長:z
副總指揮長:z
成員:校長室、政教處、總務處等同志暨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校校車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各位校車跟車教師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領導、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10、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衛生室、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醫生隨車參與救治。
2、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德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各年級主任、班主任等
1、組長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教導處領導、德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行政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
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組長:z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相關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
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篇2:大學學校車輛使用規定
(大學)學校車輛使用規定范本
一、車輛使用范圍
1. 學校黨辦、校辦的接待、會議及公務用車。
2. 職工上下班交通車。
3. 各院、系、部門重要、特殊和緊急的公務活動用車。
4. 各院、系學生外出實習用車。
5. 離退休辦公室喪葬用車。
6. 新生入學接送及軍訓用車。
在不影響上述用車的情況下,由運輸中心統籌安排其他用車。
二、申請用車程序
1. 除上下班交通車外,各院、系、部門如因公務,需要使用學校車輛的,必須派專人向運輸中心提前提出申請,認真填寫《派車單》,運輸中心審核符合規定的用車范圍后,下達出車任務,迅速調度車輛。如遇到緊急情況,可先安排車輛,用車單位須隨即至運輸中心補辦手續。
2. 未經車隊隊長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3. 大批量的學生進行校外實習、校外考試等重要的教學活動如需用車,在不影響上下班交通車的前提下,可酌情安排。如無法調配本校車輛,可通過租車等其他途徑解決。
三、服務標準
1. 正點準時、車容整潔。
2. 熱情周到、語言文明。
3. 安全運行、平穩駕駛。
4. 遵章守法、文明駕駛。服 務 宗 旨
5. 態度和藹、儀表端正。
篇3:某黨校車輛管理工作規范
> 黨校車輛管理工作規范一、根據工作需要和車輛狀況,按照先急后緩、確保重點的原則,調度車輛。
二、按月登記車輛行使里程,統計耗油量、百公里油耗和車輛維修費,并在校園網上公示。
三、隨時記錄出長途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事由。
四、搞好車輛維修,為安全行車提供保障。根據車輛自身系統提示或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保養,更換機油、機油濾芯,并視情更換汽油濾芯、空氣濾芯、空調濾芯。駕駛員提出維修項目后,陪同駕駛員到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項目超過1000元的,必須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對2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建立維修檔案,登記造冊,以備查對。
五、每2個月結算一次停車費。凡按天計費的,結算時首先核實停車天數。
六、根據派車、出車情況,審核過路過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