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學副校長崗位職責
在校長的領導下,分管全校教學、教研、科研工作,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要求組織教學工作,按期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2.負責審定教務處和教研組工作計劃,主持學校設備教學工作和教學工作會議,組織教師業務學習和教學經驗交流活動,進行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
3.負責審定各科室工作計劃,組織教師參加科研工作,督促教師按時高質量完成教育科研課題的研究工作。
4.做好師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檢查多項教學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對教師工作進行考核與評定。
5.抓好圖書室、實驗室、電教室的建設,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篇2:(中學)教學副校長職責
中學(學校)教學副校長職責
一、協助校長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按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遵循教學規律管理教學。
二、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制度,搞好教學常規管理,加強對教學全過程的督促、檢查。
三、堅持深入教學第一線,帶課、聽課、評課,指導教學、教研、教改、課外活動等工作。
四、安排組織好高考、會考,期中、期末考試及平時測驗,做好各類考核成績的分析、評估、獎勵工作。
五、不斷深化教學改革,面向全體學生,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六、對學校教學設施(實驗室、閱覽室、圖書館、電教室、微機室、語音室等)加強管理,搞好教學服務工作。
七、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抓好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學歷補償教育。
八、深入開展教學研究,鼓勵教師撰寫論文、論著,總結推廣教學、教改經驗。
九、完成校長委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