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項目辦領導接待日制度
一、為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難點、熱點問題,保持社會大局的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特制定本制度。
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接待日制度,每周星期一(法定節假日除外)為辦領導干部接待日,由主任、副主任輪流接待,接訪領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接待,必須及早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調換接待領導。
三、領導在接待日接待來訪人員必須填寫來訪群眾的基本情況和反映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由辦公室將處理意見分類整理后送交有關科、室予以辦理答復。對需交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解決的問題,由接訪領導負責在有關會議上提出,領導班子要認真研究,負責解決。
對一些確實無法解決的問題和不屬于本單位解決的問題,必須耐心解釋,做好思想工作,并告知解決問題的單位并與其單位取得聯系。
四、對反映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答復的不能推諉、拖延,對于不能當場答復處理的問題,視問題的難易程度,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答復,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五、接待日的服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協助領導做好信訪工作。
六、領導接待日安排在顯眼位置對外公開。
篇2:某街道黨工委領導接待日制度
街道黨工委領導接待日制度
為了加強信訪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特制定領導接待日制度。
一、每月15日為領導接待日,辦事處黨政領導要親自接待來訪群眾。
二、在接待來訪過程中,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能給予答復的,要及時答復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提交黨工委討論研究。
三、要以滿腔熱忱、積極的態度對待群眾的來訪,虛心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要重視接待日,主動為來訪群眾提供方便,歡迎群眾來訪,促進機關廉政建設和各項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