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一、醫院車輛由綜合辦統一管理,醫療救護用車由綜合辦統一排班,經醫務科、總值班安排,由“120”通知出車;行政用車由綜合辦調度。無派車通知,司機不得私自開車。
二、車輛使用范圍
1.醫療用車
(1)120救護用車;
(2)允許情況下,可以安排運送病人回家(本縣境內)。
2.行政用車:
(1)領導行政工作用車;
(2)義診、下鄉幫扶及無償獻血用車;
(3)接送醫院邀請的上級會診醫生;
(4)行政事務用車;
三、救護車專供搶救接送病員使用,不得調作他用。行政用車需提前一天到綜合辦開具“用車申請單”,綜合辦根據輕重緩急下達派車任務。
四、家屬要求運送尸體,作為特需服務,適當增收服務費用。
五、遇突發性事件,不論醫療或行政車輛都統一服從調度;
六、車輛平時停放在車庫內,做好檢修、清潔保養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證使用。
七、建立車輛出勤登記制度,每次出車均應將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
八、車輛行駛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超載、超速,做到安全行車,節約用油。
九、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立即開車,有事離開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去向,手機應24小時開通。
十、救護車外出救護應按標準里程由收費處統一收費,司機監督收費。
十一、私事原則上不派車。特殊需要使用,必須經院長批準,實行收費服務。科室活動不安排用車。
十二、催費用車由財務科科長提出申請,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適當安排。用車時間不能超過2小時。
篇2:公司車輛管理責任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工作工作責任制度
一、使用范圍:
1、優先提供給財務部、采購部公事用車。
2、優先提供給監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車。
3、優先提供給生產部公事用車。
4、在以上部門無需使用、并經該部門經理同意的情況下,由人力資源部調動車輛合理安排以下用車:
1) 國貿部接待客戶。
2) 人力資源部送工傷員工到醫院及外出辦公事。
3) 信息部到百年維修電腦、門市管理部接送門市員工。
4) 物流部外出辦公事。
5、不提供給營銷系統各部門日常使用,如營銷系統舉行大型活動需要借用車輛時,由營銷副總與監察部總監協商。
二、使用規則
1、 凡是使用車輛人員必須詳細登記公里數、到達地、駕駛員姓名、日期、時間,使用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前一個人員是否有登記清楚,若沒有登記清楚沒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數及違章處罰屬于該使用人員承擔。
2、 所有車輛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調配,凡是使用車輛人員使用完后必須歸還人力資源部,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嚴禁私自將車轉交給下一個使用人員,若造成車輛損壞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員承擔。
3、 上班時間嚴禁私事用車;下班時間私事用車的由人力資源部確認以上部門無公事用車后才可以安排,費用自負。
4、 請各使用車輛人員自覺愛護車輛,遵守車輛相關操作(例如起步必須使用一檔),注意水溫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煩,要及時加油),做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
5、 現要求駕駛員開去加油時必須在登記表上寫明什么時候加油,加了多少費用,以備監察部審核油費。
三、每月月初將上月各車輛使用明細統計出來,并將私用明細公布確認。
篇3:醫院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1.救護車專供搶救運送病員使用,不得調作他用。車輛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須經領導批準。
2.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救護車由醫務科調度,運輸車輛由總務科掌握使用,無派車通知,司機不得私自開車。夜間遇有特殊情況須緊急出車,可由院總值班人員直接派車。保證會診用車。
3.車輛平時停放車房內,做好檢修、清拭保養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證使用。
4.要建立車輛出勤登記制度,每次出車均應將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耗油數登記清楚。
5.車輛行駛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超載、超速,做到安全行車,節約用油。
6.救護車外出救護應按標準里程由司機統一收費,回院后及時將現款上交財務部門。
7.司機要堅守工作崗位,接通知后立即開車,有事離開時應向值班人員說明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