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校長工作職責(五)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以法治校、以德立校,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決議,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確定全局性工作措施。
二、認真執行黨的知識分子和干部政策,團結依靠廣大教職工,努力構建一支精湛、實干、愛干、會干的干部隊伍和教職工隊伍。
三、對學校工作負總責,實行民主管理。學校重大事項均由校長、書記聯席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請監事會批準。校長有最后決策權,如有失誤,校長是法人代表,承擔主要責任。
四、制定學校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做出工作總結,定期研究學校工作,布置、檢查、落實學校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各項工作計劃。
五、抓好各處、室、組等環節部門工作,審定各項計劃,參加有關會議,聽取匯報,提出指導意見。
六、積極參加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深入教學第一線,聽課評課,指導教學工作。
七、指導班主任工作,抓好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勞動教育等工作,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八、堅持勤儉辦學,審定和檢查學校各項經費的預算和使用,指導學校基建與各項維修,節支創收,改善辦學條件。
九、組織制定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獎懲條例,經全體教職工討論、校領導班子審議通過后執行,致力于為全體教職工創造一個寬松、有序、和諧、文明、團結向上、平等競爭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
十、負責向上級匯報工作,對外協調與周邊單位的關系,爭取外援,改善辦學條件。
十一、負責教職工的聘任工作和學校內部的人事任免工作。
十二、培養良好的校風,美化、綠化、凈化學校環境,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
篇2: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工作職責
1、執行上級 領導部門的指令,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和實施學校的各種計劃、規章制度。
2、遵循教育規律,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主要精力組織和領導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3、領導教導處、總務處等學校職能部門,支持教育工會、教代會、團隊開展工作。
4、聘任和管理教職工,負責學校人事安排和教職工的考核據職晉級和獎懲工作,關心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5、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管理校舍設備和經費,改善辦學條件,辦好集體福利.
6、主持學校行政會議和教師會議,研究部署學校工作,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
篇3:學校的校長職責
校長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
二、校長要團結全體教職員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面向全體學生,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完成學校教育的基本任務,為國家培養德才兼備、身體健康的人才。
三、領導學校的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教學規律辦事,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計劃的全面貫徹執行。
四、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常與主管教學的學部主任和教務主任研究教育改革的新動態,積極帶領廣大教師參加新課程改革。積極指導與幫助政教處、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開展工作。要發動全體教職員工人人做學生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到全員育人。
五、領導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全體教職員工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文娛、體育活動,注意勞逸結合,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努力改善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衛生習慣,增強學生體質,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六、管理學校的人事工作,領導和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文化、業務學習,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合理安排教師、職工的工作和生活。
七、領導學校的后勤工作,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審查并批準學校預算和決算,督促有關部門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關心師生生活。
八、主持學校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研究解決學校重大問題,并經常向上級請示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