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長安全崗位職責范例
校長是學校行政主要負責人,對學校工作全面負責,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如下: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領導小組,明確領導小組成員的工作職責,真正作到有組織、有職責、有計劃、有方法,要建立科學、完善的責任追究制,校長要帶頭抓好安全工作,保證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2、校長應代表學校與縣教育局,協調學校周邊公安、派出所、城管、文化監察、交警中隊、村委等部門,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嚴防社會閑散人員對學校的騷擾,為師生創設安全和諧的周邊環境。
3、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校園安全工作。
4、參加上級要求參加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署安全工作。
5、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文件精神。部署和實施對教職工和全體學生進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的宣傳引導。
6、校長要與管理人員和全體教師簽定各種安全責任書,明確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職責,真正作到安全責任有章可循,有責可追。
7、校長要責成專人對學校的各種教學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保證各種教學設施正常安全地進行。
8、發生較重安全突發事件,及時趕往現場組織處理,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領導。
篇2:(中學)安全副校長職責
> 中學(學校)安全副校長職責一、做好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上級領導部門的指示精神,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布置開展學校安全衛生工作。
五、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掌握并督導分管部門貫徹執行制度和崗位職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組織并制定關于分管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七、對校園安全衛生事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和上報。
八、負責對學校圍墻、水、電、暖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
九、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篇3:學校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范例)
學校校長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校長對學校工作負全面責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如下: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
2.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
3.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參加上級要求參加的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布署安全工作。
5.定期(每周)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熟悉組織學校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并就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給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緊急情況下的總指揮工作。
7.協調安全工作,團結帶領全體師生,做好安全工作。
8.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增加安全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