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提高公司辦公車輛的使用效率,降低車輛使用費用,合理用車,保障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車輛管理規定
1、車輛的管理程序必須嚴格按公司管理規定執行;
2、車輛的技術檔案、證照資料、檢審辦證、保險、維護等工作由公司汽車部管理;
3、本制度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
4、車輛由汽車部負責配置司機駕駛,汽車部安排司機每周實行定期車輛檢查及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三、車輛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車輛的日常使用派遣、調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
2、各部門公務用車,應先向行政人事部申請,并說明車輛使用事由、時間、地點,行政人事部根據需要統籌安排車輛。原則上由專人駕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駕駛員的,應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出車前應在《車輛行使記錄表》中填寫“時間”,返回時填寫“用車事項”、“用車人”。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總經理用車及總經理指定用車除外)。
3、公司領導級車輛實行專人專車,駕車回家專車專管,其他公司車輛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或指定地點。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
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的原則。
5、駕駛員出車前必須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部件齊全、制動有效等,冬季還應提前預熱車輛;如有部件損壞和不安全因素隱患,應及時處理直至修復,確保行車安全。
6、公司車輛由駕駛員負責及時清洗,保證車輛整潔。
7、車輛在公司期間應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位,外出期間駕駛員應尋找停車場停放并保證車輛的安全;遇交通事故或車輛被損、被盜,駕駛員應及時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公司領導以及車輛管理人員到現場解決。
8、專職駕駛員用公車處理私人事務,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理賠的費用外,由駕車人員賠償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9、嚴禁非工作用車,若有違反或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其損失由用車人員全額承擔。
10、駕駛員嚴禁私配車輛鑰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轉借、外借車輛;未經公司批準擅自用車的,使用者按正常費用(包括油費、過路費等)的5倍繳納給公司,另外對駕駛員每次罰款200元。
11、除正常保養外,駕駛員應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辦公室匯報。
12、公司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落實配件價格和費用,形成初步計劃報汽車部核實,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維修。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等產生的費用,需取得正規的發票和清單,填寫報銷清單,經汽車部和財務部核實簽字,報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四、車輛使用規定和考核辦法
1、公司車輛不允許外借。如特殊原因必須外借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外借。
2、在單程15KM以上辦理工作事務的員工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調配車輛申請,辦理大額存取款、攜帶公司機要文件物品、接待工作和協調工作等由行政人事部或相關領導另行安排。
3、在單程15KM以內辦理工作事務的應合理安排出行時間,以保證工作效率、節省時間、減少費用為原則,首選公共汽車。在公交線路確實不暢且時間緊急的情況下,經部門經理或副經理向行政人事部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車輛。
4、凡屬下列情況,行政人事部可統一協調使用公司車輛(總經理車輛除外):
(1)遇會議和接待需統一安排的,由行政人事部協調解決。
(2)公司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或員工月活動,如集體活動等需要用車的。
5、行政人事部應建立車輛用油臺帳,嚴格按行車里程與耗油標準(100公里耗油量)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次用車油料和里程登記。若發現虛報油費,每次罰款200元,并追回多報部分油費。
6、公司車輛管理部門和調派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執行,嚴禁隨意派車,一經發現,每次處以50--200元罰款。
7、公司車輛外出辦理業務時,須嚴格按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執行,嚴禁繞道行使或借機游玩,一經發現,對駕駛員和使用車輛人員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8、駕駛員應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一定指標以內。對于特殊情況,用車人應在報銷時向派車部門說明情況。
9、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況下,如出現責任事故或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①無證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的。
③違反交通規則引起交通事故的。
④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的。
⑤涉及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根據情況酌情處理;
(3)機件責任事故:駕車人員明知車輛有機件事故還強行駕車,如造成重大事故需進行車輛維修,維修費用
由駕駛員承擔并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10、公司車輛維修、保養、年檢、購買保險必須取得正規的發票和清單,確定價格和配件無誤方可報銷。如發現假報和虛報的,公司將嚴肅處理,追回多報銷的費用并罰款50—200元,嚴重者勸其自動離職或予以解雇。
五、駕駛員職責
1、服從領導,聽從調度,堅守工作崗位。
2、遵守交通法規,服從民警指揮,確保行車安全。
3、及時維修保養車輛,保證車況良好、整潔。
4、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技術,文明駕駛,講究職業道德。
5、遵守保密工作規定,不得泄露公司保密事項和領導時間安排。
6、工作時間不準喝酒或參與娛樂活動。
7、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出車。
8、發生交通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不得擅自處理。
六、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修改亦同。
行政人事部
篇2: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
總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規定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第二章 車輛調配
第三條根據工作需要,由辦公室請示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車輛進行統一配備和調整。
第四條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車輛的日常使用、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有管理責任。
第五條總公司外事用車、總公司會議及較大活動用車,辦公室有權臨時調度各單位車輛,各單位應服從協調調度。
第六條除總公司領導臨時安排外,總公司車隊不為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出車。
第七條原則上各單位不得相互借用車輛,特殊情況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
第八條24小時內長途用車(單程150公里以上的),須經總公司分管辦公室的領導批準,24小時以上的,需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任何車輛外借必須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配備車輛均屬工作用車,應嚴格服從辦公室車隊的統一收車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根據車隊的安排參加交通安全學習,提高駕駛技術,保證車輛完好,杜絕事故發生。未經批準不參加安全學習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總公司安委會和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交通安全學習并實施安全管理監督。
第十三條出現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經濟責任,按事故損失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處罰:損失額5萬元以上的,罰個人6%;損失額1~5萬元的,罰個人5%;不足一萬元的,罰個人500元。非專職司機各降10%比例。最低罰款為保險公司的免賠數額。未經批準私自出車或私事出車,按上述比例各加罰一倍。
第十四條對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經濟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止駕駛、降薪等處理。
第十五條專職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過交通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對駕駛人員給予表彰并頒發安全獎,可按季核發。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條各管理部門配備車輛所需油料由車隊統一按核定預算辦理購進,按單車每月定額標準發放,超出不補;節余歸部門使用。定額標準由辦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預算節余部分提取30%作為車隊節油獎勵基金。
第十七條車隊設專人負責油票發放,造冊登記,司機簽字領取,每月上報辦公室審核。
第十八條各專業公司的耗油采用總額控制,集中購買,定量使用的原則,各專業公司財務部應按照排氣量2.0以下車輛每月210公升,其它車輛(排氣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標準作出費用預算,納入本公司的總預算。在預算限額內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購買油票,作為有價證券由各公司財務部專人保管,建立規范的領用制度,任何個人不得自行購油,集中購油不得突破限額。
第五章 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檢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修按規定填制申請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車隊技術審驗,辦公室主任審簽,到指定修理廠維修,專人結算,超過審批預算的不予報銷。
第二十條業務部門及專業公司維修保養車輛參照第十七條規定自行負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及車隊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規定執行情況、車輛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當事者及所屬單位領導分別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停駛。
第六章 駕駛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總公司領導及部門總經理配備工作專車,持有效駕照可由本人駕車;無駕照需配司機的,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二十三條專職司機應嚴格按規定條件由辦公室商人事本部統一招聘。各部門無權自行聘用司機。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及各專業公司臨時聘用司機,須經辦公室車隊考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條臨時聘用的司機應服從車隊的統一管理,不出車時一律到車隊休息,不得在辦公區內滯留。
第二十六條其它工作車輛需要持有駕照的EE職工駕車的,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并商辦公室同意,但嚴禁擅自交他人駕駛,違者收回車輛。
第二十七條對于實際駕車經驗不足一年或持實習證照的,需經車隊技術考核合格并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后方準單獨駕車。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副職以下人員駕駛公司車輛的,應于每日下午五時前將車輛停到指定地點,鑰匙交至車隊,待下一個工作日上班時,到車隊領取鑰匙。
第二十九條特殊情況需在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交車時間內使用車輛的,須由用車單位領導簽署書面申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交車隊備案。違反規定私自用車的,予以停駛或收車等處理。
第三十條EE職工報考駕駛證,按規定程序報批,本人申請、部門領導同意,報公司安委會批準,學車人員一律用業余時間自費學習。不準用公司車輛學車練車。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車輛的保險、養路、驗車、牌照、停車場等手續,屬于總公司的由辦公室車隊辦理,所需費用按財務預算分別人帳;屬于專業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辦理,費用自負。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3:某大學學生區車輛管理規定
大學學生區車輛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學生區正常的生活秩序,使學生有一個安靜、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特作以下規定。
一、學生區內的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必須存入自行車保管站,禁止在學生宿舍、樓道、樓外、道路上停放。
二、汽車禁止停放在學生樓大門口和院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三、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管理人員有權把車輛搬入自行車棚,并按照規定收取保管費和罰款2-10元(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開票收款)。
四、對不服從管理拒不交罰款者,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