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水灣項目團購活動流程
一、團購時間:20**年10月30日09點00分--17點00分
二、團購地點:售樓處
三、團購流程:
(一)簽到、等候
1、團購當日選購客戶需帶本人身份證和認籌相關證件,于售樓處等候區進行簽到。
2、由工作人員按照簽到順序發放順序號,每10個號為一組,將拿到號碼的客戶安排在等候區。
3、由工作人員依次按順序帶領一組(10名持號客戶)進入售樓處。
(二)現場購房
4、客戶憑號進入售樓處,每號最多可進入兩人,無號則不允許進入售樓處。
5、客戶進入售樓處后選購不分先后順序、機會均等,按先選先得的原則繳納房款,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
6、每位客戶限時10分鐘,10分鐘內未選中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購權。須自覺離開售樓處,10分鐘后工作人員清場。
7、客戶簽訂合同后,由工作人員引領到收款區繳納房款,辦理相關手續。客戶應在付款前出示會員卡以及入會證明等相關證件,以獲得相應優惠。
8、客戶自行到復核區將合同、票據等相關文件交由工作人員復核、蓋章,領取抽獎券。限定每房一券,客戶自己填寫信息并將副券投入抽獎箱內。
(三)抽獎、及優惠中相應的獎勵
9、客戶憑會員卡以及入會證明等相關證件,到抽獎處領取相應優惠。金卡會員領取價值2000元家電一件,鉑金卡會員領取價值3000元家電一件。
10、每一百套房為一個抽獎組,每組抽獎一次。每組設一等獎1名:贈送價值3000元的家電;二等獎2名:各贈送價值2000元的家電;三等獎3人:贈送價值1000元的家電;紀念獎:未中一、二、三等獎的購房業主(紀念獎和前三等獎不可兼得),各獲得價值100元的獎品一份。
11、當日最后一個開獎組如不足一百個鋪,按照每百套房贈送萬元大禮的比例,則按:
開獎組購房數量*100元=贈送獎品總價值
以確定開獎等級,以及獲獎人數,其余紀念獎業主獲得價值100元的獎品一份。
12、獎品由業主憑本人身份證和抽獎券領取,開獎后一小時內未能辦理領獎手續則視為自愿放棄獎品。
四、特別提示:
1、無號不允許進入售樓處。
2、每組客戶選房時間為10分鐘。
3、非直系親屬更改業主姓名收取2000元。
4、當日中獎客戶,開獎后一小時內未能辦理領獎手續則視為自愿放棄獎品。
5、替他人購房者,請攜帶購買人身份證。
五、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所有。
篇2:蘇州關于規范全市房地產團購銷售行為的通知(2013年)
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物價局 工商局關于規范全市房地產團購銷售行為的通知
蘇住建規〔20**〕8號
各市、區住建局、物價局,蘇州工商局各直屬局、分局,蘇州工業園區國土房產局、工商局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房地產電子商務是當前房地產市場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一種新模式,但隨著房地產電商隊伍的快速發展,一些機構(包括電商企業)在商品房銷售活動中也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現象,部分企業以房地產電商的名義,利用信息不對稱在商品房銷售中“假團購”、壟斷房源、變相強迫入會、強迫團購(被團購)的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廣告宣傳中帶有欺騙和誤導性質的“一萬抵*萬”等廣告用語,造成消費者誤解,購房者反映強烈。購房者與房地產電商因團購費、會員費、網絡費糾紛的投訴越來越多。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營造公平的消費環境,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工商局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集中開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治理的通知〉的通知》(蘇建房管〔20**〕365號),現就規范全市房地產團購銷售行為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商品房預售行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10日內公開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所有房源全部交給電商團購,只要樓盤存有未售房源,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確保不參加團購的購房者也可以在售樓處購到商品房。不得強迫購房者參加各類團購、網購活動。房地產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商品房團購活動時,應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房源,合理確定團購規模,不得無限制發展團購會員,以免造成市場混亂。
二、強化商品房預售方案備案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必須使用統一格式的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委托中介服務機構的相關情況,并提交與中介服務機構訂立的書面委托合同及團購方案。團購方案應在銷售現場公示。房地產團購銷售中,用于中介服務的房地產中介格式合同,按《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三、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證時,應當合理制定價格,實行價格申報,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嚴格執行《江蘇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蘇價規〔20**〕5號),在經營服務場所醒目位置,按照《蘇州市區商品房價目表》格式公開標示價格、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價格的其他因素,公開標示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規定。房地產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商品房團購活動向購房者收取團購服務費,應當遵循公開、公正、誠實和公平競爭、自愿委托、服務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或協議,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不得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欺騙、誘導委托人接受服務并收費;不得違反服務有償原則,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不得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對委托人進行價格欺詐。
四、規范房地產廣告發布行為。房地產廣告的發布應當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執行,其內容應當真實、合法、科學、準確,樓盤相關信息必須客觀真實、清晰表述,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未取得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預售許可證、現售前備案證明的,不得發布房地產預售、出售廣告。房地產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應當清楚表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接受他人委托設計、制作、代理、發布樓盤銷售廣告時,應當依法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
五、加強商品房銷售動態管理。要建立房地產市場動態檢查制度,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工商、物價部門對轄區范圍內的商品房樓盤銷售行為進行經常性巡查。凡房地產中介服務格式合同未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營銷機構限制購房者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的,房地產廣告涉嫌違法的,由工商部門予以查處。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涉及亂收費及價格欺詐的,由物價部門查處。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暫停受理其商品房預售項目許可申請或凍結其商品房網上簽約功能。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江蘇省蘇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蘇 州 市 物 價 局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