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權利”與“建筑”
近日,美國《時代》周刊評選出20**年世界十大建筑奇跡,在這項眾人關注的調查結果中,美國因其強盛的經濟態勢而占據了半壁江山,成為最大的“贏家”,中國的北京也因其意外的擁有了其中的三席,更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
建筑是一種權利的雄辯術
有人說“建筑是靜止的音樂、是一首富有哲理的詩、是人類文明的里程碑”,但我更認為建筑是一種權利的雄辯術。
建筑往往代表著權利,特別是體現在城市的主要建筑建設上。在這種情況下,建筑絕不僅僅是一門藝術。
無論是古代東方的萬里長城、阿房宮,還是西方的金字塔、羅馬角斗場,都是強權政治的象征和產物。它們都誕生在國力強盛、人民安居樂業的大社會背景,同樣都充斥了對自己內心虛榮心的追逐和掩飾,都成為當時的頂級世界建筑奇跡,但他們給社會帶來的命運卻殊途同歸。
建筑在國家象征形式上的建立過程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美國的自由女神像到法國的艾菲爾鐵塔,從埃及的金字塔到今天正在建設的“迪拜塔”,這些標志性的建筑設計修建有著極為明確的目標——它們在創造國家的身份象征,創造國家的“視覺符號”。
“誰說重力是不可戰勝的”,這是另一位現代建筑師內心靈魂的呼喚,而后不久,備受爭議的新CCTV就誕生于此人之手,中國再次向世人表現了其包容的一面,歷近艱險并最終得以實施,在不久的將來,新的北京地標將呈現在世人面前。對此,我們再次表示了不理解——對仍處于發展中國家的中國,為何會不斷成為“帝王建筑師”展現自己的舞臺,而為此付出的代價是高昂的“學費”!我們對此表示憂慮!
輝煌的建筑背后不僅展示著人類的文明與智慧,同時也包裹著人性的丑惡與貪婪。
“近年來,在全國范圍內,政府辦公樓一拔一拔地大遷徙,成片成片地摧毀民居和農田,建設新城。這是一種危險信號,表明我國當前的城鎮化進程有'冒進'傾向,很可能導致空間失控”,全國政協常委、中國科學院院士葉大年表示了這樣的擔憂。隨后,一張張富麗堂皇的政府辦公大樓照片展現在了普通市民的面前,引來了一片“討伐”之聲。*總理在一次廉正會議上,嚴厲批評了這種地方政府機關違規修建豪華辦公樓的現象,認為這是一種嚴重的鋪張浪費行為,也是濫用行政權力的腐敗行為。
但同時我們更應該清楚,作為國際大都市的北京更是中國的“風向標”和“導航者”,全國其他的很多地方城市都在關注著北京的發展動向,既然“國家大劇院”、“新CCTV”和“鳥巢”這樣具有爭議的奢華建筑都可以在首都建設,地方政府又為何不可建設類似的建筑呢?因此,我們更需冷靜面對這個令人沉重的話題。
當建筑不再擁有任何“光環” 它的壽命將走向終結.
近日,號稱“河北第一爆”的燕趙大酒店被成功爆破。但我們更想了解的是它的成長生涯:該建筑立項是在1986年,19*建成,為保定市第一家星級(三星級)酒店。高度在50米左右,自建成以來多年間均為保定第一高樓,直到近年才被超越。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是該酒店最鼎盛時期,有多位國家領導人在此下榻。
當建筑不再擁有任何“光環”的時候,它的壽命正走向終結。燕趙大酒店就是一個或生生的案例,而它不過僅僅存在了18年。但我們擁有比此更“壯烈”的經歷——20**年1月6日,杭州市22層的浙江大學湖濱校區教學樓被爆破拆除,它的壽命只有13年;1月7日,24層的青島鐵道大廈遭遇了同樣的命運,它只存在了15年;2月12日,沈陽五里河體育場在一聲巨響中瞬間化為了一片廢墟,而它也僅使用了18年。
這簡單的一“破”一“立”,不知浪費了多少資源在里面——20**年,中國消耗了世界鋼鐵總產量的30%、水泥總產量的40%、煤炭總產量的31%,這是一組非常可怕的數字。全國政協委員陳萬志曾對此現象一針見血的指出:“城市建筑短命根源于盲目追求短期政績”。
近日,日本《產經新聞》報刊登評論文章稱,“埃菲爾”矗立中國小鎮荒野,“泰晤士”小鎮落戶中國上海郊外,中國的無序建設正在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
可喜的是,最近國務院下達政策指出將資源、排污等狀況與經濟GDP掛鉤,這將有效減少中國城市中存在的盲目建設行為。
篇2:商品房公用設施和公用建筑面積業主權利和義務
商品房公用設施和公用建筑面積業主權利和義務
一、商品房的公用設施和公用建筑面積如何確定?
首先,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第八條的規定:“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體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兩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由購房者負擔的小區配套設施還包括小區內公共綠地、花園、道路及樓房前后左右的空地。
其次,從商品住宅樓分攤的土地面積來看:
1、樓房基礎實際占用的土地即樓基部分,樓內所有住戶均對這部分土地使用權按份額共有。
2、樓前滴水或樓基至公用道路之間的土地和樓后由樓基至化糞池或公共道路之間的土地即樓房周圍為該樓服務的土地,應為樓內住戶按份額共有。
3、商品樓房價在小區內的公共用地的取得費用已分攤到房價之中,所以,其小區內的公共用地也應為小區內所有住戶按份額共有。
二、購房者的權利和義務
因為住宅小區的公用建筑部分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費用是計入房價由購房者來承擔的,所以購房者對公用建筑部分和公共設施既擁有自己享有的權利,又有交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的義務。
1、購房者對房屋的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對于自有房屋,由于產權歸屬個人明確;而對于住宅區中的共有部分和公用設施,由于其為全體產權人所有必須由全體業主同意后才會有效。
2、住宅小區的公用建筑部分和公用設施任何業主只能與其他業主共同使用共同承擔義務,共同維護,不能在共有部分和公用設施所占用土地上建筑任何屬于其自用的建筑物或構筑物,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此范圍內建筑任何為其創利的經營性設施。
3、在小區樓房出售前,其公用建筑部分和公用設施的所有權歸開發商,一旦樓房售出給業主,其對公用建筑部分和公用設施的任何變動,都需通過全體業主的同意。
4、當業主入住小區達到40%以上時,就要組建業主管理委員會,召開業主代表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明確公用建筑部分和公共設施的范圍和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