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打印、復印管理制度
為加強辦公用品的利用和管理,勵行節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浪費,嚴格杜絕以公濟私,多復印、私自收藏公司文件資料的不良現象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1、各部門文件打印由各部門文員打印,如文件較多,本部門文員忙不過來,報辦公室統一協調。
2、各部門復印文件由各部門文員到人事行政部復印,行政秘書監督執行,復印后填寫復印數量、紙張規格,行政秘書每月末統計報表。
3、不準復印與工作無關的各種資料,未經同意不準擅自復印,違者每張罰款10元。
4、各部門文員每月末將本部門打印情況制表報人事行政部,行政秘書匯總上報。
5、行政秘書聯系專業機構對復印機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保證復印機的正常使用。
6、各部門員工用打印紙,內部文件一律正反面兩次使用,減少浪費。
7、此規定由人事行政部經理監督執行。
篇2:學校復印、打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復印、打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一、復印、打印室設備由教導處主教改主任管理,其他教師需要使用設備要征得負責管理教師同意,并作使用紀錄。
二、各種設備每次使用完畢,必須及時關機,切斷電源,關鎖門窗,經常保持設備和室內清潔、整齊。
三、未經主管領導和管理教師同意,不懂操作的人員不得使用設備,其他教師使用設備要在管理教師指導下操作,如違反規定,損壞設備,由損壞設備者按價賠償。
四、教改主任要認真做好各部門,班級及個人的復印、打印登記,節約紙張油墨,節約開支。
五、各科、班、部門復印試卷、資料數量較大的,要提前1至2天以上交負責老師,特殊情況可向負責老師說明,征得同意
篇3:某學校打字、復印(速印)制度
學校打字、復印(速印)制度
一、學校打字室負責全校公文打印、教學資料復印及其他辦公資料復印、速印任務。
二、打印以學校名義發布的公文,需由校辦公室審稿,校領導批準。
三、打印、復印(速印)教學資料、管弦樂隊、民樂隊、舞蹈隊演出資料需經教務科長批準(教務科長不在由教學秘書代批);打印、復印(速印)其他資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打印字數在3000字以上、復印(速印)資料數量在20張以上,需報校領導批準(期中、期末考試試卷不在此例)。
四、教師個人教學用資料需復印(速印),需經嚴格批準:數量在10張以內,由教務科長批準,超過10張由校領導批準;如果是整本復印,必須報圖書館,由圖書館報校領導批準,做為圖書館資料借給該教師用。
五、打印、復印(速印)均需提前填單、報批,打字室按先到先印原則予以安排。
六、因資源有限,學校打字室不為教職工個人提供服務。
七、打字室打印、復印(速印)資料均不得收費。如有特殊需要需收取費用,需請示主管副校長批準,由學校財務室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