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招聘、離職管理制度
1.0目的為規范人員招聘和解聘流程,實現規范化的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流程,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0適用范圍此制度適用于電器公司所有部門(包括五金和整機)。
3.0職責
3.1各部門負責人員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的申請及人員的專業技能的考核;
3.2管理部負責按批準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的招聘及人員入職資格的評定;
3.3相關部門及管理部負責離職員工手續的辦理。
4.0規定
4.1人員招聘
4.1.1人員招聘類別
本公司人員招聘分為正式員工招聘和臨時員工招聘兩類。
4.1.1.1正式員工為本公司員工隊伍的主體,享有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一切權利和待遇。
4.1.1.2臨時員工是指公司由于某一段時期人手緊張,向外臨時招聘的人員。臨時工不占用該部門正式編制,其計酬方式采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此外不再享有公司制度中規定的其它權利和待遇。
4.1.1.3臨時員工表現出色者,在公司有增員需求而又能勝任增員崗位要求時,可以轉為正式員工,享有正式員工的同等權利和待遇。
4.1.1.4人員招聘渠道和要求本公司員工的招聘分為公開從社會上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內部員工中提撥(指從低職位向高職位)及內部員工推薦三種形式。總的招聘原則是:滿足崗位職責要求和職位分析結果并有合法身分證明;內部人員推薦的原則為:被推薦人員在公司的表現狀況作為推薦人資信度考核指標載入其本人檔案;資信度有過下降歷史的員工不再享有推薦用人的權利。
4.1.2人員招聘程序
4.1.2.1申請增員的條件☆編制未滿,因工作需要,做缺員補充的;☆本部門有離、退職員工,崗位出現空缺的;☆為確保公司經營正常動作,經公司會議研究或總經理指令的;☆新部門成立或部門重組時出現職位空缺的;☆為使公司更具活力,制造崗位競爭,需招聘儲備人才的;☆其它突發性有人員需求的。
4.1.2.2增員計劃批準程序☆生產員工由用人車間提出申請,制造部長批準;☆基層管理人員以上由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4.1.2.3招聘渠道公司門口、人才市場,廣告、媒體、網站,職業介紹所,學校,內部引薦,內部招聘等。
4.1.2.4面試程序☆生產員工:管理部初試,車間主管復試,制造部長批準。☆基層以上管理人員:管理部初試,部門主管復試,隔級領導批準。☆部長級及以上人員:(管理部推薦)總經理/董事長助理初試,董事長批準。
4.1.2.5入職程序☆經面試合格后的新進人員憑公司開具的證明到指定的醫院做身體健康檢查,只有身體檢查合格的員工方可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由本人親自到管理部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并遞交一寸彩照2張、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驗明后留復印件后退回)、未婚證或計生證復印件各1份。☆入職一個月內必須與公司簽訂用工勞動合同;
4.2人員離職人員離職分為自動離職、辭職、辭退、工作調動四種。除自動離職和工作調動外均需親自辦理手續。員工自離職之日起與公司的勞資關系和勞動合同一并解除,公司不予錄用辭退、開除及自動離職人員。4.2.1自動離職連續曠工七天或全年累積曠工十五天以上者,做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人員在沒有辦理完離職手續前,不予結算剩余工資。
4.2.2辭職
4.2.2.1辭職是指員工因個人員工提出書面的離職申請。
4.2.2.2員工辭職須填寫《人員動態表》。并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申請交直接主管及管理部;如沒有提前一個月就辦理離職手續者,賠償一個月工資給公司;
4.2.2.3員工在離職手續辦理前,不得無故曠工、工作馬虎、消極怠工。影響工作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職務代理人到位后,辭職人員可酌情提前辦理離職手續。
4.2.2.4員工按《人員動態表》的審批手續辦理審批。審批程序為直接領導-部門領導-管理部-隔級領導。經各級領導同意后,交審批表交管理部才算審批流程完畢。
4.2.3.5在規定的時間內按《離職員工手續辦理書》的內容在本部門進行有關文件資料、器具、工作等方面的交接,并到財務部、管理部、食堂及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結清公司一切財產、物品并需各相關事項辦理人或其部門負責人員簽名,若丟失財物則須承擔按價賠償責任。
4.2.3.6出現辭職情形,其部門負責人或相關部門負責人有權要求管理部通知財務部暫時停發辭職者薪資直到交接清楚。
4.2.3.7管理部根據各項工作交接情況進行程序審查,核準。財務部憑管理部/制造部核算并經相關領導簽發的工資單發放。離職者按規定的時間到財務部領取薪資。辭職人員不論何時辦理離廠手續,領取薪資的時間均為每月三號,辭退人員領取薪資的時間,為辦理離廠手續后五天內。
5.0附件:
5.1附件1:面試通知單
5.2附件2:員工入職登記表
5.3附件3:人員動態表
5.4附件4:離職員工手續辦理書
相關說明
編制人員審核人員批準人員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篇2:房地產營銷中心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營銷中心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離職方式:
(一)辭職:
1.辭職申請方式:員工提出辭職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辭職原因和預期辦理辭職日期,經批準后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2.辭職申請時間:
(1)試用期兩周內:當天提出申請,當天辦理交接手續即可離職;
(2)試用期兩周后: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3)試用期結束后:普通員工提前兩周申請,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
3.辭職程序:
(1)普通員工離職,將書面辭職申請交部門經理;
(2)部門經理批準后報公司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3)部門主管以上級員工離職,將申請交銷售部經理審批后交公司核準。經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二)辭退:
1.員工辭退:員工工作質量 效果或工作狀態不符合公司要求標準,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兩周提出終止;試用員工為提前一天提出終止聘用;
2.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犯重大錯誤公司給予除名,公司將在處理事情完畢后,終止合同;
3.辭退程序:
由銷售部經理填寫《員工勸退通知單》,寫明辭退的具體原因,交營銷中心經理審核批準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主管以上級員工《勸退通知單》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4.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規定的保密義務;
5.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一切傭金不給予結算;
6.項目未完成,員工自行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項目保證金。
第二條 薪金結算:
1 離職員工的薪資或補償金的支付時間,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的固定發薪時間;
2 員工被扣罰及應賠償公司部分,在公司算清員工薪資及其他收入時直接從中扣除;
第三條 注意事項:
1 部門經理及負責接收工作的員工在交接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考慮周到,避免交接遺漏。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交接中的遺漏而引起公司損失,將追究簽字人責任;
2 若現場員工因特殊情況未辦理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現場主管應告確知該員工離職當日內通知公司相關部門知曉,并在兩日內補填《離職確認單》交銷售部報公司;
3 被解聘的員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間故意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擾亂公司正常辦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經濟或聲譽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民事 刑事責任并予以立即開除的處分,同時停止發放任何經濟補償;
4 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規定的保密義務;
5 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一切傭金不給予結算;
6 項目未完成,員工自行離職的,公司不給予發項目保證金。
編 制審 核批 準
日 期日 期日 期
篇3:地產代理銷售現場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地產代理公司銷售現場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一、離職方式:
(一)辭職:
1、辭職申請方式:員工提出辭職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辭職原因和預期辦理辭職日期,經批準后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2、辭職申請時間:
(1)試用期兩周內:當天提出申請,當天辦理交接手續即可離職;
(2)試用期兩周后: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3)試用期結束后:普通員工提前兩周申請,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
3、辭職程序:
(1)普通員工離職,將書面辭職申請交部門經理,部門經理批準后交銷管部經理。
(2)銷管部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經理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3)部門主管以上級員工離職,將申請交銷管部經理審批后交人事部經理核準。
(4)經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二)辭退:
1、試用期員工辭退:試用員工工作質量、效果或工作狀態不符合公司要求標準,公司將提前一天提出中止試用期。
2、辭退程序:
(1)由部門經理填寫《員工勸退通知單》,寫明辭退的具體原因,二日內報銷管部經理審核后,交行政部經理批準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2)主管以上級員工《勸退通知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開始辦理離職程序。
二、離職具體程序
1.員工的辭職申請、部門提交的《勸退通知單》被批準或經公司決定被開除的員工,由人事部負責通知現場銷售經理及客服,由客服負責現場員工離職手續的辦理。
2.客服負責將《離職確認單》、《工作交接單》交員工本人,并告知員工如何辦理。
3.客服負責統計此離職業務員簽署全部合同應提取的傭金,并填寫《離職業務員傭金確認單》由銷售經理、客服與業務員本人簽字確認后上報到銷售管理部。
4.首先,員工將分內的工作列詳細的清單,并與部門指定的接收人進行交接,雙方在《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5.其次,員工需將《離職確認單》中列明的接收事項交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6.客服應在《確認單》中明確員工工服應扣款項及考勤一項。
7.部門經理負責監督交接工作。若認定交接工作準確完成則在《離職確認單》上簽字,交銷管部經理核準。
8.核準后報人事部經理批準(若主管以上及員工離職,需報主管付總最后批準),離職程序完成,員工可正式離職。
9.人事部接到被批準的《員工離職確認單》后,將原件存入離職員工檔案,復印件交財務部做為計發離職員工工資的依據。
10.員工正式離開工作崗位后,由人事部負責在公司范圍內作離職通告。
三、薪金結算:
1、離職員工的薪資或補償金的支付時間,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的固定發薪時間,即上月工資由財務部于本月10日發放,本月工資于下月10日發放。
2、員工被扣罰及應賠償公司部分,在公司結清員工薪資及其他收入時直接從中扣除。
四、注意事項:
1、部門經理及負責接收工作的員工在交接工作中,必須認真負責,考慮周到,避免交接遺漏。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交接中的遺漏而引起公司損失,將追究簽字人責任。
2、若現場員工因特殊情況未辦理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現場客服應在確知該員工離職當日內通知銷管部和行政部知曉,并在兩日內補填《離職確認單》交銷管部報行政部。
3、被解聘的員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間故意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擾亂公司正常辦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經濟或聲譽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并予以立即開除的處分,同時停止發放任何經濟補償。
4、離職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員工手冊》規定的保密義務。
五、交接重點:
(1)現正跟進的工作。
(2)領用物品及負責項目的應收款項等。
(3)部門資料(包括電腦文檔、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