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培養補充規定
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要遵守學術道德,科學地、誠實地獲得研究成果,這既是思想素質也是學術素質的基本要求,是研究生考核標準的條件之一。為培養誠實勤奮,熱愛科學,求真務實,銳意創新,學風嚴謹,樂于奉獻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提高我院研究生思想素質、道德水平和綜合培養質量,保持優良的學術研究氛圍和嚴謹的學習風氣,杜絕學術虛假現象,并促進學科建設,學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在執行江蘇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規章制度的同時,對本院研究生特制訂如下補充規定:
一、 學術道德規范基本要求:
1、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我院所有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都要堅持以下原則:
(1)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法令,保護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和技術權益。
(2)忠于科學,探求真理,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嚴謹治學,服務社會。
(3)刻苦學習,嚴肅認真,堅忍不拔,勇于創新,自強不息,潔身自律。
2、應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
嚴格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認真執行學術刊物引文規范,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現象. 凡引用他人已經發表或未發表的成果,數據,觀點等,均應明確說明并詳細列出有關文獻的名稱,作者,年份等細節,已經出版的文獻還要列出出版機構,出版地和版次等內容.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包括學位論文)必須將所有參考的文獻全部列出,重要參考文獻和未公開發表文獻應該主動向導師匯報或交導師審閱.
3、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
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對學位論文和其他自主發表的學術著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4、發表論文前的審閱制度
研究生凡發表署名江蘇大學或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必須經過導師審閱,未經導師審閱發表的論文在申請學位時不予認可。導師必須在研究生待發表論文的送審稿中簽名,并簽上“已審閱”等字樣。在標注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必須經過導師或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研究生畢業以后凡發表署名有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也必須經過導師審閱,在標注江蘇大學承擔的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也必須經過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研究生嚴禁盜用、販賣或擅自傳播本研究院和課題組的關鍵技術、專利、專有數據、保密資料、有償使用的軟件等未公開的技術成果。
凡違反學術道德規范者,經查實后若情節輕微將分別給予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延緩答辯,取消相關獎項及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學業處理,已授予學位者可以建議學校撤消所授學位。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影響惡劣者,建議校研究生處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二、規范執行研究生培養環節
研究生和導師必須規范執行學校規定的研究生各培養環節的要求。研究院將對研究生培養環節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凡沒有按規定進行文獻研討、開題報告、階段報告等環節的,經查實后若情節較嚴重,將分別對導師和研究生作出停止下年度招生和延緩答辯的處理。
三、博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制度
為了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加強學位論文工作的過程管理,把好質量關,經研究院討論決定,對博士生學位論文實行預答辯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預答辯應在博士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方能舉行,舉行預答辯必須經過導師同意,并由導師事先就該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和主要貢獻做出適當的評價。
2、經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方可進入預答辯階段。預答辯由研究院組織,聘請3-5位教授級專家組成預答辯小組,導師不作為預答辯小組成員,預答辯小組中必須有1位專家為研究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一般由學科帶頭人任組長。在預答辯前15天,到研究院辦公室領取并填寫預答辯專家小組名單審批表,同時博士學位論文初稿送預答辯專家。
3、參加預答辯的老師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學位論文提出中肯意見,嚴格把關,對學位論文做出適當評價,并做出是否同意答辯或修改后答辯的決定,以及論文修改的具體意見。
4、預答辯應在研究院內公開舉行。預答辯的時間、地點、答辯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應至少提前兩天在研究院內公告,接受旁聽。
5、對于預答辯合格的博士生,必須根據預答辯小組專家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預答辯后的學位論文修改說明,經參加預答辯的組長簽字后,方可進入正式答辯階段。 對于預答辯不合格的博士生,進行進一步的論文工作和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重新進行預答辯。
6、原則上答辯委員會中應至少包括一名參加過預答辯的教師;答辯討論中應宣讀預答辯的修改意見。
四、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
在學校關于研究生發表論文要求的基礎上,研究院做出以下補充要求:在論文送審時,博士生必須發表被SCI、EI收錄的論文,碩士生必須發表核心期刊的論文;申請學位時統計的論文必須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的方予以認可。
本規則由農業工程研究院負責解釋。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某研究生公寓衛生規范
> 研究生公寓衛生規范一、入住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人員應遵守公寓衛生規范,文明入住,講究衛生。
二、研究生公寓宿舍內衛生由入住人員負責,公共環境衛生由公司團委負責組織安排。
三、宿舍內部衛生要求:
(1)地面保持干凈。
(2)門窗潔凈、明亮、床面潔凈、桌面整潔,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新鮮;學習、生活用品定位擺放整齊。
(3)不得在宿舍內、公寓公共部位亂拉線(繩)。
(4)墻面及房頂無亂寫亂劃現象,張貼內容健康、格調高雅。
(5)衛生間無污垢、無異味,洗臉間水池、地面干凈,無亂倒剩飯菜現象。
四、環境衛生要求:
(1)走廊、樓梯無痰跡、無雜物、無積水;
(2)公共場所玻璃干凈完好;
(3)不向公共場所潑水;
(4)不從窗口向外扔雜物;
(5)廁所無污垢、無異味。
五、公寓管理部門聯合相關管理部門,不定期檢查公寓內衛生情況,獎優罰劣。
篇3:某研究生公寓公共安全規范
> 研究生公寓公共安全規范為確保貴研鉑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公寓的安全和公共秩序,特制定本規范,請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嚴禁在研究生公寓使用電爐、電灶和其它明火炊具,違者罰款100元,沒收相關器具。
二、入住研究生和員工需要安裝計算機(含手提電腦),向公司計算機網絡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向公寓管理部門備案。
三、研究生公寓內禁止私自拆移供電、照明設施,違者勒令恢復原狀并罰款100元。
四、入住人員要愛護公寓內的水電設施,養成節水、節電的良好習慣,做到隨手關燈、關水,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禁止以長流水方式沖洗衣物。
五、公寓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沒收,并罰款200元。
六、公寓禁止留宿外來人員,違者罰款50元。
七、未婚統招研究生原則上應在公寓內統一集中居住,不提倡未婚研究生在讀期間私自在外租房居住。因個人不聽勸、私自在外租房居住而產生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八、入住研究生公寓人員應遵守以下公共秩序要求:
(1)樓道及房間內禁止停放自行車、摩托車等車輛。
(2)保持公寓安靜。
(3)公寓禁止私自留客住宿,或把床位轉過他人居住。
(4)愛護公物,嚴禁踢、折、砸、燒損壞公共設施,如發生損壞,當事人照價賠償。
(5)禁止在公寓樓內飼養貓、狗、兔等寵物。
(6)嚴禁在公寓樓內燃放鞭炮,焚燒信箋、廢紙等雜物。
(7)嚴禁在公寓內進行賭博、看不健康媒介。
(8)嚴禁在公寓內打架、斗毆。
(9)入住人員違反以上各條者,按有關規定給以治安、行政處理,并視情節處以50-100元的罰款。
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者。在職員工,按公司的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在讀研究生,視情節輕重由公司(所)人力資源部按《昆明貴金屬研究所統招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10)本管理規范未盡事宜,公司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