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配電室缺陷管理制度
一、缺陷分類:
1.一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可能導致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重大政治影響事件和停電事故;
2.二類缺陷是重要缺陷:設備尚可繼續運行,但情況已嚴重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導流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
3.三類缺陷為一般缺陷:發生一般輕微情況,暫時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二、缺陷處理辦法:
1.發現一類缺陷后,應立即向本單位電器負責人或供電局匯報,并設法停電進行處理;
2.發現二類缺陷后,應按時向電器負責人匯報,盡可能及時處理,如不能及時處理,務必在一星期內安排計劃處理完畢;
3.發現三類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對存在無法自行處理的缺陷,應向電器負責人匯報,將其納入計劃,檢修中予以消除;
4.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及編號,缺陷主要情況,設備分類歸屬,發現者姓名和日期、處理方案、處理結果、處理者姓名和日期;
5.電器負責人應定期召集有關人員開會,對設備缺陷產生原因、發展的規律、最佳處理方法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研究,以便不斷提高電器運行管理水平。
篇2:公司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變電所是我公司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警惕性,與變電所無關的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準入內。
2、因工作需要或經領導批準允許進入的人員,可在值班人員帶領下進入。但必須填寫出入登記,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
3、配電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和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與配電室要求不符的雜物,不能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4、配電室的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和維修保養,使各種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5、從事各種電氣設備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配電室應有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設施(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器、絕緣棒等),并定期進行耐壓試驗。未經電氣安全運行負責人批準不得借出變電所所有的安全工具和設施。
7、配電室各種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進行,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8、配電室內部需配有一定數量適用撲滅電器火災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
篇3:高低壓配電室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二、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室內要根據實際需要安裝消防安全報警裝置,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能。
四、發生電氣設備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五、所屬電纜層、溝、蓄電池、電容器室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六、所轄范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七、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