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規范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
二、范圍
變更管理包括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
三、職責
由產生變更的相關部門主管提出變更申請及進行變更后的風險分析,企業安全委員會審批驗收。
四、變更管理要求
1.要明確變更的內容。
2.要按規定的程序來完成有關變更的手續。如應先提出申請,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同時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風險應進行分析評價等。
3.要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應將變更后的內容及相關控制措施,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并對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五、變更的類型
1、根據本企業的特點,變更類型主要有:
(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
a.原材料介質的變更;
b.作業現場改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c.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變更;
d.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e.操作規程的變更;
f.工藝參數的變更;
g.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2)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
a.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設施的變更;
c.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d.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e.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a.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
b.人員的變更;
c.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d.管理職責的變更;
e.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六、變更的程序要求
1.變更申請
各部門需實施變更時,由申請人填寫統一的《變更申請表》。
2.變更審批
(1)《變更申請表》填好后,先報部門主管批準,再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任批準,重大變更還需報總經理批準。
(2)變更批準后,實施部門應會同企業安全委員會及相關人員對變更過程和變更結果進行風險分析,確定變更可能產生的風險,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變更實施
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
變更實施結束后,變更主管部門應會同企業安全委員會、實施部門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預期要求。變更主管部門應及時將變更結果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七、附件
《變更申請表》AQ-BZH40
《變更風險分析表》AQ-BZH41
《變更驗收表》AQ-BZH42
篇2:房地產工程管理部現場變更制度
房地產工程管理部現場變更制度
目的
規范工程管理部對設計變更工作的管理,明確相應的職責范圍和內容。
基本規定
1.項目部負責施工期間就有關設計變更,同設計院的具體業務聯系;
2.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負責本專業設計變更的技術審核,同時兼顧其經濟性,對不合理處,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專業意見;
3.作為重要工程資料,對設計變更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審批流程和資料管理制度加以落實;
4.資料員負責對設計變更流程情況的跟蹤;
5.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負責對設計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
設計變更審查要點
1.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查要點
(1)判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術是否合理、先進;
(3)現場施工是否可行;
(4)變更是否存在對工程進度的嚴重影響;
(5)反映的內容是否全面,能否滿足估價的要求;
2.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查要點
(1)判別設計變更的必要性;
(2)采用的技術是否合理、先進;
(3)現場施工是否可行;
(4)變更是否存在對工程進度的嚴重影響;
(5)設計變更的說明、圖紙是否清楚、完整;
處理程序
1.設計院提出的設計變更
(1)根據實際情況,設計院提出專業的設計變更;
(2)資料員收到設計變更后,轉發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
(3)工程項目部和規劃設計部提出技術審核意見,成本控制部提出經濟評估意見;
(4)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和成本控制部達成一致后,下發監理;如有異議,則由提出異議部門與設計院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最終達成一致;
(5)監理對設計變更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如無異議,下發施工單位;如有異議,則同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和設計院溝通協調,達成一致意見后,下發施工單位;
(6)施工單位組織變更工程的實施;
(7)工程項目部與監理協作跟蹤簽證工程的施工過程;
(8)監理工程師、項目部專業工程師先后簽署跟蹤變更工程意見;
(9)轉交工程管理部資料員進行材料歸檔。
2.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1)根據工程實際和圖紙情況,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設計變更要求;
(2)監理單位對變更要求簽署意見后,送交工程項目部;如有異議,則返回進行修改;
(3)工程項目部對設計變更要求進行技術審核后,轉發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
(4)規劃設計部對其要求進行技術審核,成本控制部對其進行經濟評估,并對費用變化提出處理意見;
(5)達成一致后,由工程管理部提交設計院,并督促其進行設計修改;如由異議,則由提出異議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形成最終意見;
(6)設計院根據變更要求,提出設計變更;
(7)工程項目部接收設計變更后,向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各轉發一份;
(8)工程項目部和規劃設計部對其進行技術審核,檢查其是否符合原變更要求;成本控制部對其進行造價估算;
(9)工程項目部、規劃設計部、成本控制部達成一致后,由工程項目部下發監理公司;
(10)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后,下發施工單位;
(11)施工單位組織變更工程的實施;
(12)工程項目部與監理協同跟蹤變更工程的施工過程;
(13)監理工程師、工程項目部專業工程師先后簽署跟蹤變更工程意見;
(14)工程管理部資料員進行材料歸檔。
處理權限
見《現場簽證辦法》中有關經濟權限的規定
相關文件及質量記錄
4-6-1 設計變更跟蹤單 (公司專用表格)
工程聯系單 (深圳市建設局統一印制的表格)
設計變更通知單 (采用設計單位印制的表格);
篇3:房地產營銷中心變更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營銷中心變更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包括客戶提出的:更名、換房、更改付款方式、退房、改動裝修標準、改單位間隔、沒收樓盤或其他附加條款等條要求。
第二條、更名:客戶需注意向銷售部遞交手寫申請書、經銷售部經理和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更名。原認購方需向公司交納一定的手續費,收回原認購方收據,已交房款不予退還,直接開具新收據給新認購方(時間約定)。
第三條、換房:客戶需向銷售部遞交手寫申請書,經銷售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換房。換房后的價格以銷售部當天公布的價格為準。
第四條、更改付款方式:客戶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改付款方式,需向銷售部遞交手寫申請書,經銷售部主管和公司經理認可后,方可更改。實際成交價不得作修改,但可根據重新選擇的付款方式給予相應的優惠(一個月之內)。
第五條、客戶退房:客戶若應特殊原因提出退房,需向銷售部遞交手寫申請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財務部根據合同條款沒收定金或違約金,余下的房款由財務部約定時間退款。
第六條、改動裝修標準:客戶提出改動裝修標準時,必須遞交手寫審請書,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能實施,并交納相應的由工程部確定的改動裝修金。
第七條、改單位間隔:客戶提出更改單位間隔,若未交房,需向銷售部提交手寫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同意,并交納相應工程款后,方能實施。若已交房,應請客戶直接與物業聯系。
第八條、沒收樓盤:根據合同條款,客戶因違約而公司必須沒收其樓盤,由公司扣款,銷售部以電話及書面形式通知客戶,并由公司財務部約定時間退還應退款項。
第九條、附加其它條款由銷售部主管匯報銷售部經理后酌情處理。
編 制審 核批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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