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十)
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工程經營生產安全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工作質量對公司主管副處長負責。
⑵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性質,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監督實施。自覺接受上級機關對安全工作的檢查監督。
⑶ 組織項目施工,聘用業務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人數、施工專業等情況,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并且具備一定素質的專職安全檢查人員,確定安全管理體系;組織建立健全并落實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并制定考核辦法。
⑷ 根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規范》的內容和要求,對分解到的目標、指標組織實施和定期檢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協施工隊伍必須及時向人事勞資部門、安全部門申報,必須事先審核注冊、持證等情況。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準入場上崗。
⑹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并監督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⑺ 領導、組織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在限期內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接到安全監察書和重大安全隱患通知單等,應立即停止施工,組織力量進行整改。隱患消除后,必須報請上級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
⑻ 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和標準,及時發放從業人員勞動保護用品和施工作業應配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必須編制科學的施工方案,配備安全可靠的勞動保護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否則不準施工。
⑼ 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發生事故時,必須做好事故現場保護與傷員的搶救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虛報和拖延不報,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重復發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定期檢查各職能部門和員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對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及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公司及個人,給予獎勵或處罰。
篇2:世聯地產顧問公司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職責類別 主要任務 具體內容
客戶服務責任人
對發展商負責:
1)設定并完成項目周、月、季度銷售目標;
2)編制項目周、月、季度銷售總結;
3)收集和提供銷售數據,提供營銷活動效果反饋;
4)負責房號管理及銷售折扣管理;
5)負責與開發商的日常溝通與工作匯報,關注所服務開發商的后續開發情況,協助公司維護工作。
對小業主負責:
1)處理客戶問題、糾紛和投訴;
2)持續提高客戶滿意度。
衡量標準:客戶(發展商、小業主)滿意度、項目銷售指標完成情況。
項目合約責任人
項目銷售工作:
1)負責落實執行項目合同銷售目標并致力于實施高的目標;
2)設定并完成項目周、月、季度銷售目標;
3)編制項目周、月、季度銷售總結;
4)收集和提供銷售數據,提供營銷活動效果反饋;
5)負責與開發商進行代理費結算;
6)制定本項目銷售代表的人員計劃,關注人均單產;
7)財務相關對接任務;
8)銷售方面的平臺沉淀;
9)監控渠道客戶建立及經營(完成二、三級聯動轉介量:4個客戶/月/人;完成二、二級聯動公司級聯動指標)。
配合策劃工作:
1)參與提交給發展商的項目相關策劃報告以及各項文件的編制;
2)提供相關策劃方案報告的評審;
3)參與開盤策略、價格策略、廣告策略、包裝策略以及銷售策略的制配合策劃工作定和實施、調整
4)參與組織現場銷售賣場的搭建;
5)根據公司要求,按時按質提供準確的客戶信息,協助策劃做好策劃報告。
現場管理工作:
1)負責售樓處及現場形象和設施維護,維持現場秩序;
2)負責售樓處現場文檔的管理及日常會議的組織;
3)經營沉淀、平臺貢獻的整理與完成;
4)負責銷售代表創收統計;
5)認同公司企業文化并響應公司要求;
6)及時傳達宣講公司政策及制度。
衡量標準:項目銷售指標完成情況、公司項目創收指標完成情況、銷售人員單產能力的控制;
現場秩序的有序性、文件歸檔及時規范性;客戶轉介的數量;項目銷售結案沉淀。
團隊管理責任人 :
1.清晰溝通銷售目標。
2.參與、指導和跟蹤銷售過程,處理業務交叉。
3.監控團隊成員對銷售文件的準確填寫。
4.根據個人特長對本樓盤人員進行工作分配,并監控完成情況。
5.負責本樓盤銷售代表的考評及反饋工作。
6.在銷售代表定級工作中給予能力的公正評價。
7.負責本樓盤銷售代表的指導與培訓工作(銷售代表業務服務與技能的提升),促使員工綜合成長。
衡量標準:員工滿意度、員工提升程度、員工流動率。
篇3:房地產公司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房地產公司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一、在總經理和總工領導下,負責項目部全面工作。
二、對開發建設項目從開工到工程竣工的施工全過程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負全責。
三、落實項目開工準備工作,包括"三通一平"、臨時設施等。
四、配合有關部門到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辦理有關工作范圍的各種手續。
五、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
六、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總體設計,制定工程總體進度計劃。
七、組建工程項目班子,對工程項目班子人員進行配置,滿足工程管理需要。
八、審核監理規劃,滿足工程監理需要。考核項目監理人員的日常工作及出勤情況。
九、對工程進度款支付進行審查、監督和管理。
十、審核施工單位、監理公司、設計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經總工程師審定后下發實施。
十一、負責項目工程停水、停電、臨時用工等簽證的審核確認。
十二、參加個項目部由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基礎、主體工程驗收。
十三、負責組織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竣工項目的移交工作。
十四、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