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個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有關技術問題的解答(1)
(建筑專業方面有關技術問題的解答)
丁公佩 安琰 劉恭鑫 王碧清、徐羅以
1、底層車庫上為六層住宅,六層住宅由室內梯上,公共樓梯達六層而不設分戶門不違規,一旦通過審查再開分戶門,即可利用公共樓梯而違規,此類情況如何處置?
答:弄虛作假者罰,誰修改罰誰。
2、多層住宅樓的底層車庫≥2200高算面積,但圖面標注往往2180、2150壓縮高度逃避面積計算,車庫門高有時降到1800高,如何處置?
答:層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積,門洞高度應按規范執行,不能小于2.0m。
3、住宅區小型公建(連家店),二層商店樓梯尺度如何界定?按商店營業部分的公用室內樓梯梯寬不應小于1.40m,踏步0.28×0.16m往往做不到,如何處置?
答:如果二層也為商店則樓梯寬度和踏步的寬乘高的要求均要滿足規范規定,如原設計做不到,則應調整設計,如設計已無法調整,則二層不能作為商店,只能作居住用房。
4、自行車庫:一般層高為2.2m,算不算建筑面積?規范規定套內庫房等門高要2m,底層自行車庫在套外,可否門洞高小于2m?
答:層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積,門洞高度應按規范執行,不能小于2.0m。
5、商住樓:防火規范5.3.6A條規定"疏散樓梯各層位置不應改變",對于商住樓住宅樓梯是否可以在同一開間底層或二層平臺上下室外樓梯到地面?
答:可以商確,只要上部樓梯與二層至底層的樓梯在同一個樓梯間內,不會造成錯誤疏散,就可以成立,另外,可以通過一層屋面或通廊利用室外樓梯疏散,但其疏散寬度應符合規定。兩個住宅單元以上就必須要有兩個以上室外樓梯疏散。
6、規范規定陽臺要組織排水,目前大都為封閉陽臺,是否不考慮這一條款要求?
答:設計時就已考慮封閉陽臺者,可不考慮排水或由甲方或設計者決定。
7、雙陽臺之間是否應加隔斷保證臥室的私密性?
答:雙陽臺即通長陽臺之意,如在兩戶之間者則必須隔斷,如在同一戶內,隔或不隔由用戶自行決定。
8、擱樓層樓梯是否一定要做?
答:不算建筑面積的擱樓可以只做上人孔,計算面積的擱樓樓板應有樓梯孔,并應有安全、可靠的輕便樓梯設計。
9、廳與廚房相連,不加隔斷是否能表示為明廳?
答:不能視為明廳,只能認為它是可以吃飯的廚房或認為它是餐廳擁有廚房設備,這樣就成為無廚戶。
10、廳、臥采光面積達不到1/7能否通過?
答:違反了國家和省住標準的<強制性標準>。
11、住宅斜屋面采用木望板不符合規范防火規定,用防火板代替是否可行?
答:應按防火等級進行選用,如為三、四級耐火等級屋面允許采用燃燒體,而一、二級耐火等級則不允許,必須采用非燃燒體材料。
12、目前節能設計要求太嚴,計算復雜,省里能否編制一本標準圖集供設計人員使用?
答:鎮江市和南通市提出的有關節能設計、遮陽措施、節能審查等問題,非常現實,也非常緊迫,將反映給省建設廳有關部門,以便盡快制訂節能設計手冊和節能建筑構造設計圖集。
13、省標準圖集應盡快修改,與新規范同步?
答:意見很好,將轉告建設廳有關部門以適應新的需要,但圖集的編制應在廣大設計人員不斷創造、更新、發揮、實踐的基礎上收集、選擇、提高,這樣才能制訂出好的、通用性強的圖集。
14、民用建筑通則條文是否可用于工業建筑?(不少條文工業建筑是否可參照執行?如:樓梯一跑不超過18級;屋面最小坡度為1/7)
答:應根據具體的建筑類型及設計要求參照使用,如多層標準廠房,基本上可參照民用建筑通則條文,而某些化工廠、水泥廠的車間人員上下較少,要求可以低些。
15、防火規范中5.1.2條關于上下連通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應上下連通算一個防火分區,在注中采取幾條措施后不受表5.1.1表限制,這幾條是否同時滿足還是滿足其中一條即可?
答:在注中采取的幾條措施中每一條都要滿足。
16、大型商場二個以上防火分區,用防火卷簾加水幕能否代替防火墻?(防火卷簾加水幕機耐火極限只能達到3個小時)
答:可以用防火卷簾加水幕代替防火墻,但必須按高層建筑防火規范第5.4.4條有關卷簾背火面控制溫度的要求。
17、商住樓中住宅樓梯必須獨立,但電梯能否合用?
答:只要平面設計合理,電梯可以合用,至于電梯等具體要求,應視商住樓的層數和住宅規范、防火規范的要求確定。
18、沒有明確哪些建筑一定要按殘疾人設計規范執行?
答:民用建筑和殘疾人工作的各類工業車間一定要按殘疾人設計規范執行。
19、高層住宅中每戶戶門都是從前室進戶,行否?
答:按高層建筑防火規范第6.1.3條執行。
20、目前新技術、新材料很多,如網架、金屬結構、大量裝飾件等許多圖均是二次設計,是否要求設計部門出圖?
答:本條與施工圖審查《強制性條文》無關。
21、底層2.20m層高自行車庫,上部為六層住宅,其頂層住宅入口高度為16.0m,層數為七層,能否執行"七層及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以上的住宅必須設置電梯"。《住宅設計規范》第4.1.6條。
答:底層車庫層高2.20m,住宅層高2.80m,這樣住宅6層入口層面標高已超過16m(2.80×5+2.20=16.20),當然要設電梯,應按《住宅設計規范》第4.1.6條執行。
22、住宅底層自行車庫或汽車庫(單間),怎樣處理汽車庫規范中的要求判別,如單間與多間、消防設施配置、規模與設防等。
答:可以參照四類汽車庫的消防規范相關條款執行。
23、建筑面積(特別為住宅)計算是否仍用82年國家經委規定執行,有無其他調整,如房產測量規范等等。
答:面積問題及派生出新的問題均不在技術性施工圖審查范圍這中。
24、部分小面積住宅,符合"住宅設計規范",但不符合"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功能、面積等能否認可。
答:一般情況下可以認可,但如果與《省住宅設計標準》中《強制性條文》相抵觸的部分則應嚴格執行。
25、底層或一、二層為商業門面房(單間)的建筑,商業用房累計面積較大,怎樣確定商店性質及規范執行標準;一、二層商業用房出入口,樓梯寬度及數量怎樣確
定。答:疏散口的數量、疏散距離和疏散寬度及總寬度執行相關防火規范規定,可參照單面敞開式走廊增加5m的有關規定,疏散口必須兩個以上,用全樓的總人數核對走廊及樓梯寬度。
26、底層或一、二層商業用房,上部為住宅的商住樓建筑,上部住宅內退,利用商店屋面作為住宅室外通道,至端部兩樓梯或坡道梯至室外地面,屋面通道怎樣確定疏散距離、寬度等(如建筑物110m長,兩梯距達90余米,住宅五個單元或圍合形,累計長達200m長,亦為兩梯相距130m左右,住宅10個單元等)。
答:疏散距離和寬度等應執行相關的《防火規范》的規定。
27、2.20m層高底層自行車庫(或兼貯藏室),地面標高為±0.000,高于室外地面0.15m,不屬地下室,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m,但門及梁底凈高不足2.0m,怎樣確定住規第4.4.2條規定。
答:層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積,門洞高度應按規范執行,不能小于2.0m。
篇2:54個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技術問題解答(2)
28、組團(單個)能否算三級工程,如果算,范圍如何確定?
答:設計范圍由設計主管部門決定,此條不屬于施工圖審查范圍。
29、如何理解只看病不開處方,節點詳圖問題要不要提?某工程未考慮地下室防水問題,提出后只在墻身作涂料防水,地面與墻身不交圈,是否要提?如提,是否需開處方?或設計單位堅持認為沒問題,如何辦?
答:節點詳圖同樣有《強制性條文》限制。地下室應滿足不滲漏,其做法應防水而不能堵水,做法很多,由設計人自己解決。
3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5.3.6條,對多層住宅建筑的半地下室是否要同等對待:每個防火分區要有兩個安全出口;共用樓梯間應有防火分隔。
答:按規范要求設防火隔斷和防火門,樓梯間的寬度應寬些,應在2500以上。
31、《屋面工程技術規范》在4.3.8條,天溝、檐溝縱面坡度不應小于1%,指卷材防水,是否適用于其它防水屋面?
答:適用于其它屋面。
32、多層建筑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5.1.2條,在考慮豎向防火分區時只提上下連通的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未提非封閉樓梯間,即非封閉樓梯間不在此范圍?
答:按規范滿足防火分區的各項要求,對于樓梯間要不要封閉有爭議,一種認為規范未提及,即使水平分隔防火分區也不可不封閉,只要大的開口部位封閉即可,一種則認為如果以水平分隔防火分區,則樓梯間必須全部封閉,即使只有五層以下也應用防火門封閉。
33、作為疏散外門,雙向彈簧門不可用,但可固定的地彈簧門是否可用?
答:可以用,但應與疏散方向一致。
34、《建筑防火規范》第5.4.2條,住宅建筑底層設有商業服務網點時應設防火分隔,當底層商店平面外伸(擴大)并留有變形縫時,是否可行?防火分區是否可以跨越變形縫?
答:只要變形縫采用防火構造處理,防火分區可以跨越變形縫(如玻璃幕墻采用防火構造處理后,可以防止層間延繞)。
35、建筑施工圖審查中有關建筑防火方面的審查意見與消防專項審核意見發生分歧時,如何處理?
答:如果與《強制性條文》不符的應提出整改,如未列入《強制性條文》的其它規范則可以消防專項審查意見為準。
36、施工圖紙中標明的建筑面積超出立項或擴初批復中的建筑規模面積時,超出比例范圍多少才屬違規?此類違規問題一般在技術性審查過程中經常發現,如何處理?
答:面積問題及其派生出新的問題均不在技術性施工圖審查范圍之中。
37、有關建筑高度的確定:多層與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表達不完全一致,一是建筑高度由室外地面至女兒墻頂或檐口的高度確定;一是由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屋頂面層的高度確定。而消防部門執行的是室外地面到屋頂面層的高度,建議進一步明確統一。
答:多層和高層的防火規范有矛盾,要求不一致,高層比多層更通情達理一些、寬松一些,建議此條在民用建筑規范部分可合并,工業建筑部分另外單獨編制一本。目前有關建筑高度問題可按高層建筑防火規范執行比較合理。
38、《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 16-87中防爆墻的設計要求及構造標準等不甚明確。
答:防爆墻應為鋼筋砼墻,防爆墻屬特種結構,應根據防爆要求、等級由結構進行計算確定。
39、GBJ 16-87中第7.2.4條是一條涉及范圍很廣的強制性標準,但其執行條件的說明欠完整、詳細、明確。隔墻不低于1.5h,隔墻上的門窗甚至洞口要求卻未提及。
答:墻體應滿足要求,墻上門、窗洞口可根據使用要求設置。
40、安全出口的定義問題:直通屋頂平臺的門,以及直通安全疏散通道的出口門,是否可作為安全出口看待?
答:應滿足有兩個安全出口的疏散要求,直通屋頂平臺后可以從另一個樓梯疏散至樓下,才可認定這個門可以安全出口看待,直通安全疏散通道的出口門距外門小于15m,或通道為擴大前室,則可以認定為安全出口,否則不行。
安全疏散通道的概念GBJ 16-87中不甚明確,但疏散通道在綜合性廠房,潔凈廠房設計中經常出現,因此,建議對疏散通道的設計要求,構造及材料的耐火時限等作明確的規定。
答:應滿足有兩個安全出口的疏散要求,允許有袋形走道,但要符合規范要求,疏散通道的要求GBJ 16-87中有明確規定,耐火時限1小時,見GBJ 16-87第201條、第5.3.8條、第5.3.12條和第5.3.13條等規定。
41、有關通往地下、半地下室外的室外機動車坡道及自行車坡道的坡度要求,各規范條文中似未有明確的數據規定。
答:有規定,汽車庫在車庫設計規范內,自行車庫在辦公建筑設計規范中。
42、《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第6.1.1.2條,要求"從第十層起每層相鄰單元設有連通陽臺或凹廊"的措施,落實的困難較大,即使設置了連通陽臺,住戶入住后為安全起見也會封死的,凹廊的要求對建筑設計提出了過于狹隘的手段局限,建議調整。
答:連通陽臺和凹廊的設置既是防火規范的要求(為了逃生有兩個安全出口),也是住宅規范的要求(為了方便生活,在電梯檢修時可以從另一個單元出入),這是一種挑戰性的設計,只要動腦筋,總有辦法做好且不影響相鄰住戶的安全和私密性的要求。
43、一些住宅存在"潛伏"設計,"潛伏"設計如何界定,無統一標準。
答:潛伏設計應在安全、合理和滿足各類規范(特別是強制性條文)的前提下進行。
44、對住宅層數的認定不統一:對復式住宅層數的認定;對低層為2.2m高車庫層數的認定;對頂層為復式住宅,2層、3層甚至更多層層數應怎么算。
答:應以建筑的總高度和頂層入戶門的樓層高度來決定。
45、對中小型公共建筑是否考慮殘疾人設計,如何界定。
答:公共建筑都要考慮殘疾人無障礙設計。
46、商業建筑的疏散距離如何確定,多層能否套《高規》裙房的疏散距離。
答:對1、2類多層建筑可以套《高規》裙房的疏散距離。
47、疏散寬度應統一計算辦法,對超市或倉儲式商場的倉庫與營業面積比例應如何確定。
答:應根據商業建筑設計規范和防火規范共同控制確定。
48、建筑高度多層與高層的界定兩個"規范"有矛盾,多層算至女兒墻頂,高層可算至屋面檐口,正好在24米左右時很難界定。
答:多層和高層的防火規范有矛盾,要求不一致,高層比多層更通情達理一些、寬松一些,建議此條在民用建筑規范部分可合并,工業建筑部分另外單獨編制一本。目前有關建筑高度問題可按高層建筑防火規范執行比較合理。
49、
對敞開式樓梯的多層公建防火分區面積2500平方米,指每層還是整棟面積,能否按每層2500平方米控制。答:這個問題與24條有點類似,這要看總面積大小,可以指一幢也可指一層,如果垂直劃分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有兩個疏散口(樓梯間)則可以做敞開式樓梯間,如果以水平劃分則樓梯應做防火門的封閉樓梯間。
50、地下室的防火分區與人防的防護單元面積不統一,給設計造成了一定的難度。
答:這個問題可以由當地消防和人防主管部門專項處理。
51、單外廊的辦公樓、教學樓的防火分區應如何確定。
答:仍按防火規范的要求執行。
52、封閉式樓梯間的窗間墻、兩個防火分區之間的窗間墻,內轉角間墻不少設計不滿足規范要求。
答:是的,這是常見病,要注意,要嚴格按規范執行。
53、強制性標準中建筑聲學尺度應如何掌握。
答:按規范規定執行。
54、住宅底層作自行車庫,層高2.20m,分戶門高小于2m,是否可以?
答:層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積,門洞高度應按規范執行,不能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