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開工管理工作程序(8)
1.0編制依據
根據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編制本工作程序。
2.0目的
對工程開工進行控制,確保合同工程質量符合合同文件的規定。
3.0適用范圍
本工作程序適用于一切永久性工程的開工控制工作。
4.0工作程序
4.1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從合同工程開工日期開始起算,工期在合同協議中規定。
4.2總體工程開工令
4.2.1審批程序
承包商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得到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可以提出總體工程開工申請,報監理組審查同意后報總監辦核查。核查同意后,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總體工程開工令。總體工程開工令的下達,并不表示承包商已經具備某一分項工程開工條件。
4.2.2總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的內容
總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的內容包括合同協議書簽訂情況、臨建情況、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情況、工料機準備情況、圖紙及拆遷到位情況、自保體系建立情況、工地實驗室建設及其驗收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建議。
4.3分項工程開工申請
4.3.1分項工程的劃分
分項工程的劃分按照總監辦下發的有關規定進行,并必須經審批同意后確定。
4.3.2分項工程開工申請的主要內容
(1)分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概況、工程項目、工程數量、工程造價、工程特點、工期要求等。
(2)分項工程施工方案
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包括人員組織機構、施工部署等)、施工方法、技術措施、特殊和重要工程的專項說明(包括模板設計、排架設計、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
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應附有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組織機構框圖、施工工藝流程圖和專項施工設計等。
(3)分項工程測量放樣計算
(4)分項工程材料、標準試驗審批情況
(5)分項工程機械設備配備情況
(6)分項工程自保措施(質量目標設計、保證體系、自檢方法和手段、質量標準、技術交底單、質量保證體系工作流程圖等)。
(7)環境保護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8)分項工程進度計劃(具體要求見《工程進度管理工作程序》)
4.3.3分項工程開工申請的審批程序
承包商應在一般分項工程開工前7天或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其它期限內向駐地辦提交分項工程開工申請(一式兩份)。駐地辦在3天內予以審批。重要分項工程審批材料報總監辦核查備案。
重要分項工程,承包人應在開工前14天向駐地辦提交分項工程開工申請(一式三份)。經審批后,分項工程開工申請中的施工方案報總監辦核查。(重要分項工程項目為:樁基施工,現澆外露混凝土(墩柱、蓋梁、橋臺、通道、涵洞)施工,伸縮縫施工,梁板施工,底基層、基層施工、瀝青混凝土面層施工,大型構件吊裝施工等)。
4.3.4審批要點
(1)施工方案是否合理
(2)質量標準是否準確
(3)自保措施是否得力
(4)準備工作經過檢查是否已經落實
(5)分項工程進度計劃是否合理
(6)分項工程審批要素與上級要素是否對應
(7)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得當
審批合格的分項工程開工申請作為監理工程師進行分項工程控制的依據,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承包商不得隨意改變。
5.0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滿足
5.1所有分項工程,在分項工程開工申請得到監理工程師審批認可以前不得擅自開工,為分項工程開工所做的準備工作除外。
5.2在上個分項工程質量未得到監理工程師驗收認可之前,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下個相關分項工程。
5.3所有分項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照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方案組織施工,當監理工程師發現與方案不一致時,有權暫停此分項工程的施工,承包人應書面向監理工程師申報補充材料,得到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繼續施工或更改施工工藝。
篇2: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引之開工模式
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引之開工模式
二、開工模式
1、開工標準
項目首期開工優先施工樣板區包括綜合樓(售樓部)、中心園林、樣板樓、大門、標志塔及其它重要配套如運動中心、學校等;首期其余住宅按照開盤前達到預售形象進度安排施工。
2、工期標準
開工至開盤工期標準、正常施工工期標準詳見《新項目開盤前工期標準》(*地司管字[20**]第076號)及《工期標準》(*地司管字[20**]第094號)
3、搶工措施概述
為了確保六個月內開盤,須統籌安排、合理配臵各種資源,如對基礎形式的選用宜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尤其是售樓部、樣板樓棟的基礎宜采用施工周期短,施工難度小的基礎形式。具體措施詳見《加快樣板區工程進度的措施與建議》。
對于關鍵且周期長的材料設備如大門、綜合樓外立面的石材、電梯,須提前策劃,必須從簽訂合同、定金支付、跟蹤生產甚至派專人、專項資金至廠家直接解決確保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三、開盤模式
1、每期樓宇發售15天前,售樓部及外立面、樣板房及首層大堂、樣板房樓層及以下外立面、銷售電梯及內裝、中心園林等銷售環境、大門、標志塔等重要配套工程、銷售圍擋等必須全面完工,樣板區范圍內全面清洗完成并達星級標準。
2、首期主體工程達到當地政府要求的預售標準。
四、工程管理基本機制
1、樣板先行
工程建設實行樣板先行制度。施工樣板未經批準不能大面積施工。詳見《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號)
第十五條。
需做樣板的有:外墻飾面磚、外墻涂料、鋁合金窗、欄桿等;室內墻地面磚、木地板、地暖、內外保溫;室內墻面、天花(吊頂)的扇灰及油漆;大堂、電梯前室的所有裝飾;室外園建裝飾、道路及廣場的鋪裝面層等;室內外磚砌體及批蕩;主體結構的鋼筋及模板;預制構件的安裝等。對于入戶門、木地板、地磚、陽臺欄桿、鋁合金重點是陽臺推拉門、電梯必須做成品保護樣板,經工程部經理驗收批準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2、隱蔽驗收
(1)需要進行隱蔽驗收的工程
集團規定,以下工程須進行隱蔽驗收:巖土工程勘察;工程樁:預制樁、沖孔樁、攪拌樁、人工挖孔樁;基坑驗槽;錨桿;防水工程;
模板工程;鋼筋工程;砌體工程;門窗塞縫;墻體保溫;地暖工程;水電線管暗埋和預留;防雷、接地工程。
(2)隱蔽驗收程序:
詳見工程部工作流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流程》。隱蔽工程未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或經抽檢仍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3)隱蔽工程驗收管理與考核,具體按照《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號)中的第三章隱蔽工程驗收管理與考核的規定執行。
3、旁站監理
在以下的工程內容施工時,工程部必須安排技術人員進行旁站監理,并做好相關臺帳和旁站記錄,及時處理并上報施工中的突發事件。須進行旁站的工程:勘探施工、工程樁施工、護壁工程施工、鋼結構吊裝施工、關鍵部位裝修、重要設備安裝、砼澆搗施工、隱蔽工程施工、高邊坡和深基坑土方施工、施工情況和工藝要求特殊的工程以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程部經理)認為有必要實行旁站監理的工程。
4、維權取證(索賠反索賠)
(1)對索賠反索賠事件保持高度敏感,前提是熟悉合同關鍵條款,尤其對于停工事件、反復進出場事件、材料人工價格劇烈波動期間、質量安全事故等,一旦發生或潛在發生,必須及時匯報、取證,并與合同管理部密切溝通,共同制定防范措施或處理方案。
(2)對于施工單位常規性的不履約行為如管理人員不足、機具設備不足、材料不符、隱蔽工程工藝材料等不合要求、偷工減料、不按圖施工等情況必須及時取證并書面督促整改,不整改的須及時上報,并于合同管理部、預決算部溝通。
(3)嚴格執行發文收文簽收手續,及時歸檔工程資料,加強工程檔案文件及各種會議紀要的簽認歸檔管理。
(4)嚴禁以會議紀要、施工備忘錄、施工簽證、來往函件等形式進行賠償、補償、獎勵及上調價格。
嚴禁各地公司及屬下公司變相以合同形式為不合格單位提供掛靠,使違規經營活動合法化。
5、工程建設交流會
在工程開工前及開工后,每月召開一次由工程部經理組織全體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以上參加的工程建設交流會。
會議紀要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后,3天內報工程技術部、管理中心備案。
會議內容詳見《房地產開發建設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號)第五條
6、現場協調會
每周日前,地區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組織總工室、合同管理部、工程技術部、招投標部、預決算部、材料部、開發部、工程部召開現場協調會,解決工程遇到的問題,同時討論索賠反索賠風險與措施。詳見《房地產開發建設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號)第十條
7、主要施工單位季度綜合評價
每季度初,主管工程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工程技術部、預決算部、合同管理部對參建主體、裝修、園建、鋁合金等主要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并排名,評價結果經地區公司董事長審批后報管理中心及當地公司招投標部,由管理中心組織合同管理中心進行總體評比并形成專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