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考核辦法
為加強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管理力度,充分發揮項目管理人員的積極性、自覺性和責任心,現對工程項目管理處罰和考核辦法作如下規定:
一、問題查處范圍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建筑、安裝、施工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同時要認真履行合同議定條款。凡不符合國家施工、安全等方面規定和違反合同條款的問題均在我公司考核范圍。
二、工程部工作范圍
1、工程部負責指定工程監理人員對公司在建工程質量、進度、變更、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全方位檢查驗收。
2、工程監理人員每日必須對管理范圍內各項工程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全面檢查。對不影響主體結構的質量通病,責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并依據《建筑工程質量問題處理標準》給予相應的違約處理。對出現的重大質量問題,責令施工方限期整改,經聯合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要求后,方允許進行下一工序施工。同時,按相應條款給予違約處理。
三、工程管理處罰和考核
1、對查出的質量問題,應由工程監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責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對查出的質量問題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于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敢于管理的工程監理人員按處罰額的20%、10%給予工程監理人員、工程部經理進行獎勵,因項目監理責任心不強、工作疏漏,造成問題漏查,后被公司企管部查出者,除對施工方進行處理外,還將按違約金總額的20%、10%分別對工程監理人員、工程部經理進行連帶處罰。
2、對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將依照相應條款的3倍給予施工方違約處理。因項目監理監督不力造成問題未及時整改的,將按施工方違約金總額的20%、10%對工程監理人員、工程部經理進行連帶處罰。
3、在項目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按檢查處罰標準對施工方、工程監理人員、工程部經理進行處理。
在使用過程中(項目保質期內)發現的問題除按檢查處罰標準處理外,施工方還要賠償給我方造成的間接損失。同時,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砌磚工程檢查處罰標準表(一)
模板及鋼筋混凝土工程檢查處罰標準表(二)
室內外裝飾及門窗裝修工程檢查處罰標準表(三)
水、電、暖、衛工程檢查處罰標準表(四)
屋面防水及避雷工程檢查處罰標準表(五)
施工技術管理檢查處罰標準表(六)
安全施工檢查處罰標準表(七)
現場文明施工考核辦法表(八)
篇2:項目管理處工程員工考核方案
項目管理處工程員工考核方案
1、總分100分 分值=績效工資/100
每月績效工資=分值×實際得分
2、每月得分95分以上,拿全部績效工資(含95分)
3、打分
①員工:工程部負責人對該員工每月打分10次,員工本月實際得分=100分-扣分(10次累計)
②領班:領班月實際得分=員工平均得分
③工程部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每月對工程負責人四(二)次打分,四(二)次打分的平均分×50%+員工平均得分×50%=工程負責人的實際得分。
4、實際得分低于70分,取消本月績效工資,只發基本檔工資;連續兩月得分低于70分,則該員工基本工資降低一檔;連續三月低于70分,則解除該員工勞動合同或交人事部處理。
篇3:VK項目管理處員工考核獎懲辦法
VK項目管理處員工考核及獎懲辦法
一、每月工作業績考核
1.部門經理考核:主要考核質量體系貫徹情況;員工培訓效果;事業心、責任感;內務管理情況;工作成效;領導能力;成本意識;與顧客溝通能力等,考核成績作為晉升和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2.專業技術及管理人員考核:主要考核質量體系執行情況;組織紀律性;工作效率;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態度;協調能力等,考核成績作為晉升和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3. 普通員工考核
主要考核儀容儀表、考勤紀律、工作態度、服務水準和操作規程等,考核成績直接與每月浮動工資掛勾,并作為晉升和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二、年度工作業績考核
年度考核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考評小組,制定考核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三、獎懲辦法
1、獎勵
A.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晉升或獎勵。
a.對改革小區(大廈)物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b.在服務(生產)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屢受顧客表揚者;
c.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d.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e.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2、 懲罰方法
A.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受到批評、警告及罰款等處分;
a.儀容不整,上班時不穿整潔之工作制服或服裝,不按規定位置佩帶工號牌(實習證)或員工證。
b.不使用指定之員工通道或搭乘客用電梯。
c.遲到或早退或上、下班不簽到。
d.當值時間擅離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收聽(看)廣播、錄音、電視。
e.當值時間吃東西,用公司電話辦私人事情。
f.當值時間在員工指定以外的場所用膳。
g.下班后穿工作服上街、外出探親訪友或無故在小區(大廈)內逗留。
h.高聲喧嘩或發出不必要之聲浪。
i.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j.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k.因疏忽,不小心損壞公司或顧客的財物,罰款一至十倍處理,情節嚴重者直至除名處理。
l.違反體系文件操作要求。
B.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記過、勸退或辭退處理。
a.當值時間睡覺。
b.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簽到。
c.蓄意破壞、損壞、偷竊公物或顧客之物品。
d.對顧客不禮貌,與顧客爭辯。
e.吵鬧、粗言穢語,違反公共場所秩序,擾亂小區(大廈)安寧。
f.未經客人允許擅自進入顧客房間。
g.進行公司不允許的活動或變相賭博。
h.未經批準,私自配制顧客或公司鎖匙。
i.涂改、假造單據、證明、拾遺不報。
j.不服從上級領導之正確命令。
k.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聲譽。
l.違反體系文件操作規程,造成損失。
m.未經總經理批準,私自復印或向外傳播質量體系文件。
C.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即時除名或開除處理
a.貪污、盜竊、索賄、受賄、行賄。
b.侮辱、謾罵、恐嚇、威脅他人、與顧客吵架。
c.向顧客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
d.道德敗壞,亂搞男女關系。
e.傳播淫穢書刊、錄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劑或*。
f.酗酒、賭博或打架,惡意破壞公物或顧客物品。
g.未經批準私自外出兼取或利用病休另謀職業。
h.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i.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j.經常違反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k.連續曠工兩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
l.由于工作失職使顧客財產、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失。
D.懲罰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過失通知書》)、最后警告(《警告通知書》)及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在最后警告后,該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犯有嚴重錯務,便會受到即時除名或開除處分,即時除名或開除可在全無提前通知情況下執行,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