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之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
4.1工程變更
4.1.1有關規定
(1)任何工程的形式、質量、數量和內容上的變動,必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令,并由駐地監理工程師監督承包人實施。
(2)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變更工程時,應經業主同意。
(3)業主提出變更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辦理。
(4)承包人請求變更時,監理工程師必須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報業主,經業主同意后,再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辦理。
(5)監理工程師應就頒布工程變更令而引起的費用增減,與業主協商且獲得批準。
根據合同規定對工程進行變更時應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意向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變更的工程、項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內容、變更的原因。依據及有關的文件、圖紙、資料;要求承包人據此安排變更工程的施工等事宜;要求承包人提交此項變更給其費用帶來影響的估價報告。
(2)資料搜集總監辦工程部專門受理工程變更,凡是工程變更都應向業主報告。變更意向通知書發出的同時,必須著手搜集有關資料,包括:
變更前后的圖紙(或合同、文件);
技術變更洽商記錄;
技術研討會記錄;
來自業主、承包人、監理方向的文件與會議記錄;
行業部門涉及該變更方面的規定與文件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性文件等。
(3)費用評估
監理工程師必須根據掌握的文件資料和實際情況按照合同文件有關條款,考慮綜合影響,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對變更費用做出評估。
審核變更工程數量,評審的主要依據是:變更通知及變更圖紙;監理工程師現場計量的結果;
確定變更工程的單價:原則上采用工程量清單內的單價,如重新定價,需經總監辦同意,報業主批準。
由于承包人責任造成的或承包人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變更原則上所增加的費用不予補償,所節省的費用歸業主,也可由主與承包人協商確定。對應清單工程細目的數量和金額的變化超過合同規定限額時可重新確定該細目的單價。
(4)協商價格
監理工程師應與承包人和業主就其對工程變更費用評估的結果進行磋商。
(5)簽發工程變更令
變更資料齊全,變更費用確定之后,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簽發《工程變更令》。《工程變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文件目錄;
b.工程變更令;
c.工程變更說明;
d.工程變更費用計算表;
e.附件,變更前后的圖紙;業主、承包人、監理方面的會議、會談記錄與文件,有關設計部門對變更的意見有關行業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承包人的預算報告;確定工程數量及單價的證明資料等。
4.2保險
保險金額應是承包人認為重點工程的標價再追加15%的重建費用;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暫定為3%;第三方責任險的保險費率暫定為2%。
監理工程根據合同有關規定對承包人的保險種類、數額、有效期,保險單以及保險費收據進
檢查,當確認承包人未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內,向業主提交合格的保險單時,應采取措施督促并落實承包人辦理保險。
業主承擔合同規定的戰爭、叛亂等特殊的風險,其余一切風險均由承包人承擔。
4.3分包、轉讓與指定分包
4.3.1分包
4.3.1.1有關規定
(1)監理工程師應嚴禁承包人把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或層層分包。
(2)必須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分包工程手續,承包人才能將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3)監理工程師對分包的批準不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所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4.3.1.2審批分包
監理工程師應從以下主要方面審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請報告:
(1)分包人的資格情況及證明。包括企業概況,財務資本情況,參加分包工程人員的資歷,施工機械狀況等;
(2)分包工程項目及內容;
(3)分包工程數量及金額;
(4)分包工程項目所使用的技術規范與驗收標準;
(5)分包工程的工期;
(6)承包人與分包人的合同責任;
(7)分包協議。
監理工程師完成上述審查之后,簽發《分包申請報告單》(見監表12)。
4.3.1.3分包工程的管理
(1)監理工程師應通過承包人對分包工程進行管理。監理工程師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檢查,發現涉及分包工程的各類問題,應要求承包人負責處理。
(2)監理工程師應通過《中期支付證書》,由承包人對分包工程進行支付。
4.3.2轉讓
監理工程師應注意,只有業主同意,承包人才能進行合同轉讓。
4.3.3指定分包
4.3.3.1監理工程師宜設專人對指定分包工程進行管理。
4.3.3.2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證明其資格情況的資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護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
4.3.3.3監理工程師應清楚指定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技術規范與驗收標準。
4.3.3.4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人反對指定分包人的理由。確認反對合理時,建立業主對
篇2: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學習資料:沒收投標保證金情形
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學習資料:沒收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學習資料:沒收投標保證金的情形(四種情形)
一是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
二是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簽訂合同,或不根據規定接受對錯誤的修正
三是中標人根據規定未能提交履約保證金
四是投標人采用不正當的手段騙取中標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應例題
【例題】在施工招標投標中,下列投標人的行為不構成沒收投標保證金的情形是()。
A.投標文件沒有按要求密封
B.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
C.中標人拒絕訂立合同
D.中標人不接受根據規定對投標文件錯誤的修正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保證在建設工程中的應用。投標文件沒有密封,直接拒收。參見教材P14。
篇3: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學習資料:履約保證形式數額
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學習資料:履約保證的形式及數額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學習資料:履約保證的形式及數額(三種形式)
形式
內涵
數額
履約擔保金
(保證金)投標人自己出具的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合同價格的10%
履約銀行保函銀行出具合同價格的10%
履約擔保書由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實體公司或社會上擔保公司出具合同價格的30%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應例題
【20**年真題】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文件中,若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的,其額度不應超過合同價格的()。
A.2%
B.10%
C.20%
D.3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保證在建設工程中的應用。履約擔保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一般情況下額度為合同價格的10%。參見教材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