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護監理控制要點
IV.二期Ⅰ標、二期Ⅲ標工程基坑開挖均為4.95M,基坑支護監理控制要點
(一)施工方案核查要點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想方設法措施。
2、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二)臨邊防護核查要點
1、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本基坑為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必須采用密止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護核查要點
1、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重要地下管線的加固措施必須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方案的要求。
2、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核查要點
1、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五)坑邊荷載檢查要點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的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的,應根據施工方案對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檢查要點
1、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置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七)土方開挖核查要點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后進場作業,關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規定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基底土層的結構。
4、機械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八)基坑支護變形監測核查要點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并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觀測記錄。
(八)作業環境檢查要點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篇2: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工程監理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質量手冊:工程監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工程監理的控制,確保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工程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目標的順利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對公司工程項目監理的控制。
3.職責
3.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確定監理單位,協調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3.2項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機構,代表工程部實施對工程監理的監督協調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依據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確定監理單位,簽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明確工程監理的任務,監理單位依據合同規定按時進駐施工現場。
4.2項目部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審查監理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填寫“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4.2.1審查監理規劃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
b)監理工作范圍和實現的目標以及保證措施;
c)擬訂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監理組織機構;
d)“三控兩管一協調”的措施及內容要求;
e)提供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其它服務的承諾;
f)監理單位關于實施監理的管理規章制度;
g)監理實例。
4.2.2審查監理實施細則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中的工程名稱、建設地點、項目組成及建設規模、結構類型、預計投資總額和計劃工期、質量等級、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工程結構、裝飾、功能等方面特點的簡述;
b)監理工作范圍和目標;
c)項目監理組織形式;
d)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及職責范圍,主要包括:監理機構的組織和人員構成、總監理師的職權范圍、監理員的職責范圍;
e)監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對工程各有關方進行協調的方法;
g)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4.3項目部根據合同對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4.3.1定時檢查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工作情況。
4.3.2由監理單位組織,每周召開一次監理例會,聽取監理單位的一周工作總結,布置下周工作任務。
4.3.3監理單位于每月25日前編制監理月報,由項目部審查,及時了解監理單位的工作情況及質量目標實施情況。
4.3.4工程竣工后,審查監理單位的工作總結,評判監理單位對工程投資、質量、進度、安全的控制情況。
4.4對實施工程監理控制過程涉及的文件資料和質量記錄,依據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由項目部收集、整理、存檔并移交。
5.質量記錄
5.1QR12-01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6.2Q/TZH-WI-020《資金運作管理辦法》
6.3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
篇3: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監理控制工作程序
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監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工程監理的控制,確保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工程投資、進度、質量、安全目標的順利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對公司工程項目監理的控制。
3.職責
3.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確定監理單位,協調監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3.2項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機構,代表工程部實施對工程監理的監督協調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工程部組織項目部依據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確定監理單位,簽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明確工程監理的任務,監理單位依據合同規定按時進駐施工現場。
4.2項目部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審查監理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填寫"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4.2.1審查監理規劃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
b)監理工作范圍和實現的目標以及保證措施;
c)擬訂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監理組織機構;
d)"三控兩管一協調"的措施及內容要求;
e)提供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其它服務的承諾;
f)監理單位關于實施監理的管理規章制度;
g)監理實例。
4.2.2審查監理實施細則中的以下內容是否滿足工程監理的要求:
a)工程概況中的工程名稱、建設地點、項目組成及建設規模、結構類型、預計投資總額和計劃工期、質量等級、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工程結構、裝飾、功能等方面特點的簡述;
b)監理工作范圍和目標;
c)項目監理組織形式;
d)項目監理組織機構及職責范圍,主要包括:監理機構的組織和人員構成、總監理師的職權范圍、監理員的職責范圍;
e)監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對工程各有關方進行協調的方法;
g)項目監理工作制度;
4.3項目部根據合同對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4.3.1定時檢查監理單位開展監理業務的工作情況。
4.3.2由監理單位組織,每周召開一次監理例會,聽取監理單位的一周工作總結,布置下周工作任務。
4.3.3監理單位于每月25日前編制監理月報,由項目部審查,及時了解監理單位的工作情況及質量目標實施情況。
4.3.4工程竣工后,審查監理單位的工作總結,評判監理單位對工程投資、質量、進度、安全的控制情況。
4.4對實施工程監理控制過程涉及的文件資料和質量記錄,依據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由項目部收集、整理、存檔并移交。
5.質量記錄
5.1QR12-01工程監理審查記錄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4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6.2Q/TZH-WI-020《資金運作管理辦法》
6.3Q/TZH-WI-028《工程建設檔案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