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編審
為具體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規劃,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責任,指導監理人員安全生產具體工作。
1職責分工
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屬于項目監理實施細則的一部分,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寫各自崗位分工部分,土建專業工程師負責匯編成文,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
2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的內容(綱要)
2.1安全生產監理細則的編制依據:
2.1.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
2.1.2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20**版;
2.1.3《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 50319-2000;
2.1.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1.5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其審查通過書;
2.1.6國家及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性文件;
2.1.7通過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認可的《安全監理規劃》。
2.2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特點及指導思想
2.2.1預防為主,做到以事前控制為主,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并強化過程監控,做到安全生產監理時時控,常常抓。
2.2.2對于工程有深基坑、大模板、高空作業等危險性較大工作,對監理及施工方要求都很高,必須雙方緊密配合,進行安全生產的綜合、全面管理。
2.2.3安全生產事故的產生往往都是由于思想的麻痹,故需全員動員,增強全員安全意識及全員行為控制。因此,強化安全培訓教育是基礎工作。
2.2.4安全生產控制要具有全過程及長期性。
2.2.5對安全隱患必須嚴查、細查,并及時對安全隱患進行處理,并有處理結果。
7-2.3安全生產監理機構及具體分工
7-2.3.1總監是安全監理責任主體,對項目安全生產監理負總責,安保組織中各專業工程師對所負責的各專項安全工作負責,并對總監負責;
7-2.3.2安全監理工作的范圍:施工安全管理的審查,腳手架、深基坑支護、模板工程、塔吊、起重吊裝設備、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文明施工、"三寶""四口"防護;
2.4安全生產監理工作依據及主要內容
2.4.1施工安全管理審查
1、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工作內容:
1)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有效;
2)審查項目經理及崗位管理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
3)審查分包合同、分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是否有效;
4)審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
5)審查承包單位安保體系人員配置是否合理;
6)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
7)審查安全專項方案是否滿足要求,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
2.4.2腳手架
1、依據:《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
2、工作內容
1)方案的編制與審批;
2)腳手架交底與驗收;
3)腳手架材質、立桿基礎、連墻件、剪刀撐、架體封閉、通道、防護、欄桿、卸料平臺等;
4)方案的實施與檢查。
2.4.3基坑施工
1、依據:《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94、《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20**、《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
2、工作內容:
1)方案的編制與審批;
2)坑壁支護實施、臨邊防護監督;
3)降、排水措施實施;
4)破土開挖順序,基坑支護變形監測及作業環境。
2.4.4模板施工
1、依據:《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1420**、《建筑工程大模板技術規程》JGJ74-20**、《滑動模板工程技術規范》GB50113-2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
2、工作內容:
1)審查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審批;
2)模板驗收、檢測混凝土拆模強度,重點檢查支撐系統、主柱穩定性、施工荷載及模板存放。
2.4.5塔吊及起重吊裝設備
1、依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
2、工作內容:
1)審批塔吊的拆裝方案;
2)審核設備制造許可證及檢測備案情況;
3)重點檢查安全、限位保險裝置、附墻裝置、避雷裝置、樓層卸料平臺防護等;
4)落實安裝隊伍資質、手續及特種人員上崗情況;
5)安裝驗收過程控制及定期保養。
2.4.6施工用電
1、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
2、工作內容:
1)審批現場施工用電的方案設計,審查過程中的施工用電檔案;
2)檢查施工用電的接地與接零保護;
3)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位置及防護;
4)配電線路的外電防護及電纜埋設或架設檢查;
5)變配電裝置安裝檢查;
6)電氣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4.7施工機具:
1、依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
2、工作內容:
1)特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機具的驗收手續是否合格,安全裝置、防護裝置、作業及防護棚、接地保護是否完備。
2.4.8文明施工及"三寶""四口"防護
1、依據:《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當地文明施工評價體系。
2、工作內容:
1)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的使用;
2)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防護;
3)屋面、陽臺、懸挑式操作平臺的防護措施;
4)現場圍
擋、施工場地、住宿防火、生活保健急救設施的檢查。2.5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制度
1)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監理審查制度
3)督促施工方落實安全生產教育監理工作制度
4)安全生產監理日志制度
5)安全生產監理會議制度
6)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制度
7)安全文明生產聯合檢查制度(檢查記錄表3-1和檢查回執單3-2)
8)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2.6安全生產工作措施
1)口頭通知整改
2)安全監理通知單
3)安全監理停工通知單
4)安全監理工作的行政報告措施
5)安全生產的經濟杠桿手段
3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審程序(見3-3)
4封面設置與標志
4.1封面設置(見3-4)
4.2標識: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按公司質量體系認證支持性文件QS-01-02(文件資料編號方法)加注標識。
5保存與發送
項目安全生產監理實施細則應存項目監理機構,可以作為項目監理實施細則組成部分一起存檔,還應放入安全生產監理資料卷中以迎接專檢檢查,同時報送公司總工辦一份。
篇2:E大學學生宿舍安裝空調實施細則
E大學學生宿舍安裝空調實施細則
為了使20**年兩校區新生和中北校區老生能及時、順利申請安裝空調,確保我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工作如期、持續、健康開展,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安裝模式
1. 中山北路校區
?。?)自主租賃:由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空調租賃服務單位,學生(甲方)與租賃方(乙方)直接簽訂協議,由后勤管理處進行服務監督;
?。?)自購安裝:允許學生在符合學校規定前提下自行購買空調進行安裝。
2. 閔行校區
?。?)新生“自主租賃”:學校將閔行校區新生宿舍的空調管理與服務委托空調租賃公司,由租賃公司收取租賃費負維修與保養;|
?。?)老生仍按原辦法使用空調。
二、租賃公司招標確定學生宿舍空調租賃單位由學校公開向社會招標確定,最終選擇上海美的制冷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及其服務代理商上海高校華實空調設備有限公司作為合作對象。根據學生的需求,租賃公司提供了一學年、一學年半、兩學年、兩學年半、三學年、四學年等不同的套餐需求。學生通過申請,可自主選擇租賃公司提供的不同套餐,簽訂協議,并且按套餐支付租賃費用。租賃公司按學校規定時間和標準安裝,并按協議進行維護。
三、 申請及安裝流程
1. 學生“自主租賃”申請及安裝流程
宿舍所有成員就安裝空調相關事宜進行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后,網上下載(下載地址:后勤管理處資料下載)或現場填寫《E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申請表》后直接交給空調租賃公司(如宿舍內同學意見不一致,可向院系反映,原則上宿舍調整僅限于院系內部調整),學生直接與租賃公司簽訂協議,繳費按預約時間進行安裝。
2. 學生“自購安裝”申請及安裝流程
中山北路校區學生就“自購安裝”空調相關事宜進行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后,網上下載(下載地址:后勤管理處 資料下載)或現場填寫《E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申請表》后直接交給空調租賃公司,經審核通過后,則按學校相關規定自行安裝。
四、受理接待
1. 中山北路校區從20**年9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上午8:00—晚上18:00(含雙休日)
電話:***
地點:第八學生宿舍北面自行車棚西面
2. 閔行校區將于20**年9月9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上午8:00—晚上18:00(含雙休日)
五、日常管理
1. 資費分攤
空調使用費原則上由宿舍所有成員協商解決,宿舍同學可以通過內部協商的方式并在《E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空調安裝申請表》上詳細填寫。如宿舍成員發生變更,資費分擔將由宿舍內部人員自行協商。
2. 維修保養
?。?)自主租賃:按協議規定,租賃方每年應定期至少兩次對空調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當設備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與租賃方聯系,租賃方須在半小時內到場維修。
?。?)自購安裝:學生應自行解決維修保養等相關事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不可影響他人;如需維修保養,維修人員進宿舍必須由本寢室同學帶領,并確保寢室安全。
3. 問題交流
如在空調使用過程中同學們遇到問題,一方面可以直接向租賃公司反映;另一方面也可以把信息反饋到BBS板塊租賃空調專欄上,必要時可直接向后勤管理處反映。
六、拆除與移機
1. 自主租賃:按協議操作,空調租賃協議到期或中止時,拆除與移機由租賃方負責,學生不得自行操作。
2. 自購安裝:學生畢業時應自行解決拆除與移機等相關事宜,并按規定對墻體進行復原。
七、糾紛解決
1. 學生內部因資費、使用習慣等問題引起的矛盾可依次在宿舍學生內部、院系內部層面調解。
2. 學生與租賃方發糾紛,應按協議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及時向后勤管理處反映。
篇3:公司消防滅火器材日常維護細則
公司消防滅火器材日常維護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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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確保消防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確保公司財產和與員工人身安全,強化公司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定本細則。
2.引用標準: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二)干粉滅火器
1.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2.對有視線障礙的滅火器設置點,應設置指示其位置的發光標志。
3.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4.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設置在室外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參考滅火器筒體銘牌相關要求)的地點。
6.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干粉滅火器達到年限——10年的,必須報廢。
7.檢查發現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7.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產生凹坑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7.2筒體嚴重變形的;
7.3筒體、器頭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的;
7.4筒體、器頭(不含提、壓把)的螺紋受損、失效的;
7.5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結構等缺陷的;
7.6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的);
7.7被火燒過的滅火器。
(三)消火栓
1.消火栓、閥門、裸露的消防用水管道等設置地點應設置相應的永久性固定標識。
2.消火栓配置及附件齊全、消防水帶、消防水槍、室外消火栓的接口蓋和頂蓋等相關附件,消防水帶的接頭必須有固定卡簧、接口墊圈。
3.消防水帶的折疊應符合快速打開的要求,水帶應對折盤好,兩個接口必須折疊在外圍。
4.地上式消火栓應確保有1個DN150或DN100和2個DN65的栓口,任何人或部門都不得擅自進行功能性改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5.消火栓周圍2米范圍內不得設置障礙物或堆放雜物。
(四)消防安全標志
1.緊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單向門必須在門上設置“推開”標志,在其反面應設置“拉開”標志。
2.緊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門上應設置“禁止鎖閉”標志。
3.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的醒目處應設置“禁止阻塞”標志。
4.設有地下消火栓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應設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等標志。
5.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牌及其照明燈具等應至少半年檢查一次,出現異常時應及時修整、更換或重新設置。
(五)故障處理
1.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2.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
3.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