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信訪受理制度
1、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走訪租戶。
2、與租戶面談時,應耐心聽取租戶的意見和細致解答租戶提出的問題,并做好記錄。
3、對租戶的投訴及時處理并回訪,做好記錄。對于短期內無法處理的問題,應做好解釋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方案;必要時上報公司,共同確定解決辦法。
4、急修項目維修后24小時內回訪。
5、對租戶書面建議,做好登記并及時回復。
6、對租戶書面投訴發,做好登記和調查;對于應由園區辦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做好回訪工作;對于不屬于園區辦解決的問題,則向租戶做好解釋工作。
7、對公司轉發的投訴意見,應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匯報。
8、對上級領導批示的重大投訴信件,應即時匯報及跟蹤匯報。
篇2:寧夏回族自治區信訪案件辦理督查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9.09.02
【實施日期】1999.09.0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區信訪案件的辦理和督查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信訪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信訪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采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應當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信訪事項。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辦理、督查信訪案件,均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各級信訪機構或者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室(以下簡稱行政機關),具體負責信訪案件的辦理和督查工作。
第五條 信訪案件的辦理、督查工作,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及時、就地依法解決的原則。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應當將信訪工作納入主管領導的崗位責任制,堅持和完善接待群眾來訪、閱批群眾來信、處理重大信訪事項、檢查指導信訪工作制度,(來自:www.dewk.cn)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
第二章 立案與辦理
第七條 行政機關收到信訪函件或接待信訪人并制作筆錄后,應當向有關領導匯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立案:
(一)領導批示查辦的;
(二)上級行政機關交辦的;
(三)行政機關決定立案的。
第八條 行政機關受理信訪案件后,應當指定分管工作人員,審閱有關材料,掌握案情,對本行政機關依法應當或者有權做出處理決定的信訪案件,應當直接辦理;需要交辦或者轉辦的信訪案件,應當交由或者轉由有關承辦單位辦理。
第九條 辦理信訪案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全面調查,實事求是,做到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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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鄉村衛生院信訪穩定綜治安全生產消防防邪教工作自查報告
鄉村衛生院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消防、防*工作自查報告
一、信訪穩定工作
8月7號由工會主席**和防保站長**、會計**分別對**鄉衛生院信訪穩定工作進行排查,并且對醫院的每個退休職工和單位個別人員進行了座談,說明了醫院的現狀,得到了他們的諒解。
分別走訪了村聯合診所人員和在家的艾滋病人員進行了座談,說明了有關政策**鄉的信訪穩定工作,把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
8月7號由院領導對各個科室和重點部位進行排查,并且把查出得問題立即進行了整改,要求值班人員一定要到崗到位,特別是別的職工上下班時一定要盡職盡責,發現問題立即上報,確保醫療質量及醫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三、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也是一個重要工作,8月5號我們對全院的電線線路和重點科室進行了一次排查,把查出線路老化的進行了更換,藥房等重要科室消防設備完好存放到位合理。
四、防*工作
防*工作時醫院一個常抓不懈的工作,經排查沒有*組織和傳播*人員。
**鄉衛生院
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