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分公司員工日常業務中行為規范
第一條 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或帶出辦公室。
2.及時清理、整理帳簿和文件,對墨水瓶、印章盒等蓋子使用后及時蓋好。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東西,使用后及時送還或歸放原處。
4.工作臺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5.公司內以職務稱呼上司。同事、客戶間以先生、小姐等相稱。
6.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第二條 正確、迅速、謹慎地打、接電話。
1.電話行為應符合規范,注意控制語氣、語態、語速、語調。語言要親切、禮貌、和氣,要具有“我代表********公司”的強烈意識。
2.及時接電話。一般不要讓鈴聲超過三遍,遲接電話要表示歉意。
3.使用規范語,搶先自報家門,如“您好,我是********”。
4.要仔細傾聽對方講話,不要在對方話未講完時打斷人家。
5.對方聲音不清楚時,應善意提醒:“聲音不太清楚,請您大點聲好嗎?”
6.如有電話打進來,對方要找的同事不在,應在詢問對方名字之前,先把這一情況向對方講清楚,再考慮如何處理。如果要求對方不要掛斷電話,一定要不斷向對方打招呼,表示沒忘記這個電話。同事回來后要立即轉告,并提醒其回電話。
7.如果電話打出去,你要找的客戶不在,要請教對方這位客戶何時回來,如要留話讓接話人轉告,應先問“對不起,請問貴姓?”講完后再致謝。
8.如果談話所涉及的事情比較復雜,應重復關鍵內容,力求準確無誤。
9.通話結束,要表示謝意,應讓對方先斷電話。
10.切忌用電話閑聊開玩笑,通話要簡短扼要。不用辦公電話處理私人事務。
11.如電話(傳真)涉及客戶意見或投訴的內容,要嚴格按規定做好記錄或錄音。通話結束,要立即按程序報有關領導或主管人員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反饋給來電人員。
篇2:物業電信業務代收費協議書
物業電信業務代收費協議書
甲方:汕頭市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汕頭市z商貿有限公司
為提高甲方管理小區配套服務水平,方便住戶繳交電信業務使用費用,乙方將為甲方管理小區的住戶提供上門收取電信業務費用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操作流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制訂本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兩項代收費服務
1、中國電信網絡服務,包括市內固定電話裝機、寬帶網接入、固定電話各項收費業務;
2、中國移動網絡服務,包括數字移動電話各項收費業務。
二、電信業務代收費服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于每月六日前向乙方提供各住宅小區住戶的電信業務收費資料,包括住戶姓名、固定電話號碼、移動電話號碼。
2、乙方根據甲方收集的住戶電信業務收費資料,于每月六日提供各住戶準確的電信業務使用金額。
3、甲方物業管理人員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各住戶收取電信業務使用費,并由甲方向住戶開具收費收據。
4、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收費收據,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分批向甲方提交正式電信業務收費發票,甲方核對簽收后向乙方支付與發票總金額相符的款項,并由甲方將發票交付住戶。
三、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提供正確的小區住戶電信業務資料(住戶姓名及其固定電話號碼、移動電話號碼)交付乙方。如果提供的資料有誤,造成的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妥善保管己收取的住戶電信使用費。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所有損失。
3)準確核對住戶己支付的款項與各住戶應收發票金額是否相符,經簽收后交付住戶。
2、乙方的責任:
1)準確提交甲方住戶當月應付的電信業務使用費清單,如因乙方失誤造成甲方收取的金額與住戶當月應付款項不符,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住戶對應收電信使用費有異議,乙方有責任與住戶交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住戶投訴責任。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住戶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影響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爭議與仲裁
雙方在履約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汕頭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協議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有效期一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篇3:物業公司管理項目電信業務收費協議書
物業公司管理項目電信業務收費協議書
甲方:汕頭市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汕頭市**商貿有限公司
為提高甲方管理小區配套服務水平,方便住戶繳交電信業務使用費用,乙方將為甲方管理小區的住戶提供上門收取電信業務費用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操作流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制訂本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兩項代收費服務
1、中國電信網絡服務,包括市內固定電話裝機、寬帶網接入、固定電話各項收費業務;
2、中國移動網絡服務,包括數字移動電話各項收費業務。
二、電信業務代收費服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于每月六日前向乙方提供各住宅小區住戶的電信業務收費資料,包括住戶姓名、固定電話號碼、移動電話號碼。
2、乙方根據甲方收集的住戶電信業務收費資料,于每月六日提供各住戶準確的電信業務使用金額。
3、甲方物業管理人員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各住戶收取電信業務使用費,并由甲方向住戶開具收費收據。
4、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收費收據,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分批向甲方提交正式電信業務收費發票,甲方核對簽收后向乙方支付與發票總金額相符的款項,并由甲方將發票交付住戶。
三、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提供正確的小區住戶電信業務資料(住戶姓名及其固定電話號碼、移動電話號碼)交付乙方。如果提供的資料有誤,造成的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妥善保管己收取的住戶電信使用費。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所有損失。
3)準確核對住戶己支付的款項與各住戶應收發票金額是否相符,經簽收后交付住戶。
2、乙方的責任:
1)準確提交甲方住戶當月應付的電信業務使用費清單,如因乙方失誤造成甲方收取的金額與住戶當月應付款項不符,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住戶對應收電信使用費有異議,乙方有責任與住戶交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住戶投訴責任。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住戶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影響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爭議與仲裁
雙方在履約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汕頭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協議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有效期一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甲方:汕頭市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汕頭市**商貿有限公司
電話:電話: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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