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公司產品質量檢驗工作規定
(文件編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的管理,保證產品質量滿足技術標準和顧客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主要對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的主要內容,以及如何開展監督抽查工作做出了明確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產品質量檢驗工作和有關部門對產品質量檢驗的監督、抽查工作的管理。
第四條 質檢科是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質量檢驗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認定,并對檢驗人員的鋼印、印章實行統一管理。負責產品合格證的審查、簽發工作;負責對質量檢驗工作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并對具體業務提供指導、咨詢服務。負責對執行檢驗技術標準、檢驗計劃、管理制度、訂貨合同檢驗要求、質量責任制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五條 所有員工應堅持質量方針,嚴格貫徹執行各項質量管理、質量檢驗制度,認真履行“鑒別、把關、報告”三項職能,按規定組織好進貨、生產過程和產品的最終檢驗和試驗工作。
第六條 所有有關人員均應做好產品質量檢驗管理記錄的控制,歸集、整理和產品質量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 質量檢驗人員應在不直接承擔產品質量指標和生產指標的前提下,公正、規范地開展工作。
第八條 各車間第一負責人應直接對本單位質量檢驗工作負責,并對本單位產品質量負全責。
第九條 質量檢驗人員的配備和變動,由質檢科聘任或審批、備案。
第十條 質量檢驗人員使用的印章和認可的鋼印,由質檢科統一管理。凡不備案者,一律不予承認,不得聘任該人員上崗。
第十一條 所有檢驗人員必須認真、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對錯檢、漏檢、誤檢負責,對其判定的結論及出具的質量證明、處理憑證的正確性負責。
第十二條 檢驗人員均有權制止本單位違反產品質量控制和工藝紀律的行為,并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對其打擊報復。
第十三條 質檢科應組織做好產品檢驗技術準備工作,凡未形成檢驗規程的產品均應編制產品檢驗計劃,并按計劃或規程組織完成產品檢驗工作。
第十四條 所有需轉序的產品,其質量證明文件均應按下述規定進行傳遞:
1、凡圖紙上注明有理化性能要求的零件(毛坯),經試驗合格后,檢驗科人員應出具質量證明,并隨件流轉至下道工序。
2、檢驗人員應將所檢零件的試驗報告全部收齊,按合同號分類歸檔保管。
3、對于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檢驗技術準備文件的要求,出具有關質量證明文件,并隨零部件流轉。
第十五條 產品經最終檢驗合格后,應按《產品合格證管理規定》出具產品合格證書,并加蓋質檢科審核、備案的“產品質量合格專用章”。
第十六條 質檢科應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做好產品質量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第十七條 產品中的不合格品,應嚴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如顧客對不合格品控制有特殊要求時,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或專門的質量控制程序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質檢科應不定期派專人,對檢驗人員的檢驗情況進行監督抽查,對于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除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規定嚴格處置外,應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 在處理有爭議的產品質量問題時,必須經質檢科審核,出具書面意見,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撤銷質量檢驗人員的決定。
第二十條 不合格品責任的判定,一般由發現質量問題的質量檢驗人員進行判定,必要時(重大件或技術責任不清時)應與技術科共同協商判定。
第二十一條 對責任判定有異議時,可向質檢科提出糾紛仲裁申請,由其按有關規定判定。
第二十二條 質檢科負責對執行檢驗技術標準、檢驗計劃、管理制度、訂貨合同檢驗要求、質量責任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質檢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執行。
篇2:醫院醫技管理制度--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第五醫院醫技管理制度--檢驗科質量管理制度
1、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和業務培訓。
2、要有科學管理和嚴格的規章制度。
3、制定詳細的統一操作規程。
4、專人負責本室全面質控工作。
5、做好標本測定前采樣處理和測定后結果處理的質量。
6、正確使用和維護本室的儀器設備和定期檢定校正儀器。
7、做好室內監控,了解監控清潔的誤差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8、積極參加室內質評,對室內質評的成績認真分析,失控項目及時檢查原因,采取相應措施。
篇3:區醫院檢驗科檢驗質量管理制度
區醫院檢驗科檢驗質量管理制度
一.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首位,普及提高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理論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覺行動。同時,按照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臨床檢驗中心的要求,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醫學實驗室質量管理(ISO17025)》要求,全面加強技術質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組)二級技術質量管理組織,適當安排兼職人員負責檢驗科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管理內容包括:制訂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實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定期向上級報告。
三.各專業實驗室要制訂質控制度,開展室內質控,做到日有操作記錄,月有小結、分析,年有總結。發現失控要及時糾正,未糾正前停發檢驗報告,糾正后再重檢、報告。
四.加強儀器、試劑的管理,建立大型儀器檔案。新引進或維修后的儀器須經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檢測標本。
五.及時掌握業務動態,統一調度人員、設備,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檢驗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類人員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七.做好新技術的開發和業務技術的保密工作。
八.積極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評水平。
九.制訂技術發展計劃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