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檔案管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公關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公司及各部門、員工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第四條 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保管、分級查閱的原則。
第五條 公司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第六條 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行政人事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督各部門、各分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 行政人事部應逐步完善檔案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第八條 整理辦法:
1.方法:以合同協議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各部門整理統一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檔保存。
A.整理 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B.分類 根據下述分類方法分類
C.立卷 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永久、長期、短期。
第九條 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檔案: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資料員要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月的十日前將上月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行政部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部門保管的檔案:在每個月十日前將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匯編成冊上報行政人事部。
第十條 監督:行政人事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銷毀: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第十二條 公司檔案的分類及編號:指定資料員經行政人事部培訓后,按有關檔案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第十三條 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隨意外帶有關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行政人事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有價值的文件、報表、業務記錄等必須備份。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由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企業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業檔案。
3.涂改、偽造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辦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
第十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員工。
第十七條 本制度監督責任部門為公司行政人事部,第一責任人為各部門指定的資料員;第二責任人為資料員所在部門的部門負責人。
篇2: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門的主要戶檔案管理任務
本部門的主要任務就是“服務”。只有健全客戶檔案才能準確、及時地為客戶服務。
2.0本部門客戶檔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文件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并制作各種表格。
2.2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文件的檔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跟進;
3.0客戶檔案管理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3.1收集客戶資料
3.2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押金
3.3客戶裝修工程文件
3.4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3.5客戶資料補充
3.5.1客戶證件資料
3.5.2客戶聯絡資料
3.5.3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3.5.4管理人員在日常職務常與客戶人事變遷資料
3.6客戶與物業公司往來文件
3.7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3.8客戶報修記錄
篇3: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含備查帳簿)、財務報表、財務計劃、財務分析等會計核算專業的文字、圖表和電腦軟盤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
2、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由主辦會計組織有關人員,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定期收集,審查核對,分類裝訂成冊或整理成卷、編制目錄及序號進行登記,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年度的會計資料歸檔時間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會計檔案由主辦會計負責保管,做到不丟失、不缺損、不爛、不被蟲蛀等,財務部定期不定期檢查會計檔案保管情況,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中存在的問題。
4、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歸檔的會計資料,按年、季、月順序立卷登記存放。
5、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必須向檔案管理人員打招呼,閱后近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6、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7、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經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部負責人指定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要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事由。
8、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公司領導或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外借或復印,并辦理有關手續,外借期間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冊,要限期歸還。
9、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和使用價值,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分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
10、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由公司領導、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共同簽定,嚴格審查,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上級方管部門批準后執行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毀,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名或蓋章。應保存的資料,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1、由于單位人員的變動,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由移交人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12、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13、公司分設新單位時,由老單位根據帳面數編制財務移交表,雙方簽字作為新建單位建立新帳冊的依據,原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必須留在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