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規程管理制度
采掘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編制采掘作業規程,并經審批、貫徹后,方可開工,具體規定如下:
一、采掘工作面在開工前一個月,生產技術科向施工隊下達作業規程編制通知單,并提供工作面設計方案、地質說明書及相關圖紙資料;
二、作業規程由施工隊技術員在一周內編制完成,立即報生產技術科專業分管人員初審,進行修改完善,再由生產技術科科長審查,審查后報請總工程師確定會審日期,由總工程師組織召開專門會議會審,各專業參加會審人員提出意見建議,生產技術科匯總會審意見,全部會審人員簽字,并經總工程師批準后生效執行,然后裝訂成冊分發到有關單位;
三、規程會審部門人員主要包括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的科長、主管技術員及責任單位的負責人、技術員,如涉及面廣,可另行增加相關人員。會審會議由總工程師主持,相關領導同時參加。
四、生產技術科、調度室、安全科、機電科、通風科等業務部門科長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規程的編制審批程序,執行技術管理的相關規定。
五、各業務部門技術人員要對本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要根據安全生產進度和公司安排,及時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時安排好作業規程的編制和指導工作,要嚴格進行初步審查和完善,以保證規程的質量,把好第一道關。
六、各單位主管技術的專職人員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在編制規程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有關制度和標準,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編制。要不斷提高質量,對簽審生效的規程要認真組織貫徹執行,杜絕無規程作業。
七、規程應于開工前十天審批結束,下發有關單位、部門貫徹執行。
采掘工作面開工前,由施工隊技術員組織全隊人員學習貫徹作業規程,嚴格執行簽到、考核制度,合格者才能允許作業,不合格的繼續學習,直到考核通過。凡因請假等原因沒有參加學習的人員必須先補課后參加工作;
八、采掘作業規程在采掘工作面施工作業中,每月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專業對規程進行復查,對規程中不切合作業實際、規程中不完善之處、施工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施工作業不符合規程等情況立即要求施工隊進行整改并對規程進行補充;
九、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內容包括
1、概況: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關系、煤層、煤層頂底板、地質構造、水文地質、影響回采的其他因素、儲量及服務年限
2、采煤方法:巷道布置、采煤工藝、設備配置
3、頂板控制:支護設計、工作面頂板控制、運輸巷、回風巷及端頭頂板控制、礦壓觀測
4、生產系統:運輸、一通三防與安全監控、排水、供電、通信照明
5、勞動組織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勞動組織、作業循環、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6、煤質管理
7、安全技術措施:一般規定、頂板、防治水、爆破、一通三防與安全監控、運輸、機電、其他
8、災害應急措施及避災路線
十、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內容包括:
1、概況:概述、編寫依據
2、地面相應位置及地質情況:地面相應位置及臨近采區開采情況、煤(巖)層賦存特征、地質構造、水文地質
3、巷道布置及支護說明:巷道布置、礦壓觀測、支護設計、支護工藝
4、施工工藝:施工方法、鑿巖方式、爆破作業、裝載與運輸、管線與軌道敷設、設備及工具配備
5、生產系統:通風、壓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安全監控、供電、排水、運輸、照明、通信和信號
6、勞動組織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勞動組織、作業循環、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7、安全技術措施:一通三防、頂板、爆破、防治水、機電、運輸、其他
8、災害應急措施及避災路線
十一、考核規定
1、各科、隊技術員接到《作業規程編制通知單》后,嚴格按工作面設計和相關要求組織編制。
2、作業規程需在開工前15天編制完成,遲一天罰技術員100元。
3、編制完成的作業規程經科、隊領導審核后上報生產技術科分管人員初審,并進行修改完善,再由生產技術科科長審查,每發現錯誤達到10處以上每處罰款50元,累計計算。修改完善規程時間不超過5天,否則掛鉤分管人員。
4、經生技科科長復查修改后的規程完善后送到總工程師處,由總工程師組織并召開會議會審,時間不超過一周。
5、規程會審所涉及人員必須按調度室通知時間按時參加,否則每發現1人次罰款100元。
6、參加會審人員所提出的意見建議,由生技科做好會審紀要,如實通知編制人員,編制人員必須在3天內將規程修復完整,在領導簽字過程中如發現一處未改,罰編制人員100元,累計不得超過3處,簽字時間不得超過2天。
7、編制修復過程中所需各專業科室提供資料數據時,各專業科室要在2天內提供各種資料,否則罰各專業科室200元。
8、簽字完成以后的規程必須在2天內發放到各相關科隊,否則罰責任人200元。
9、凡因規程編制、會審而影響的工程或工作,經生產技術科查明原因,以書面形式上報總工程師,根據所造成的后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篇2:變壓器室管理規程
變壓器室管理規程
1.0目的
規范機房管理,為設備提供良好的運行環境;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澳海城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部主管;
3.2值班電工負責變壓器室的日常管理;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運行中的變壓器不論工作人員或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遮欄以內,遮欄門鎖匙應由值班人員保管。變壓器附近嚴禁明火作業;
5.2值班電工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巡視變壓器時發現問題應立即匯報班長或部門主管;如情況緊急時應立即切除低壓側負載,并斷開高壓側斷路器將變壓器切除;
5.3嚴禁在變壓器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任何雜物;
5.4變壓器室內亂改,亂拉、亂接線。室內懸掛的標示牌資料卡未經領導批準不準任何人私自變動或取走;
5.5變壓器室內配備完善的消防設施,通風系統應加以保養,不準隨意破壞,設備出現故障時應及時維修;
5.6變壓器室內遮欄牢固,門應加鎖,防止小動物入內,保持室內的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室內的照明達到正常;
6.0附則
按照程序定期實施保養檢修計劃;
7.0支持性文件
篇3:變壓器運行管理規程
變壓器運行管理規程
1.0目的
讓所有管理或操作本設備的人了解相關規定,為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幫助;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部主管;
3.2值班電工按規定巡查設備,并填寫《變壓器運行記錄表》;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值班電工應每兩小時巡視一次變壓器,并記錄變壓器電壓、電流、繞組溫度,分析各運行參數是否正常;觀察變壓器外觀、匯流排接頭無異常變色、燒焦、閃爍情況;變壓器無異常聲響及氣味.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相關主管人員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5.2運行中變壓器的電流不得超過其額定值;變壓器的繞組溫度不得超過+95℃,三相負荷力求平衡,偏差不允許超過25%。變壓器輸出電壓必須保持在額定值的±10%以內;
5.3久置不用的變壓器投入運行前應進行全面檢查,緊固各聯接部位、電纜端頭、匯流排接頭處螺絲;清除各部位積塵;搖測變壓器高低壓繞組的對地絕緣,高壓繞組選擇2500V搖表,低壓繞組選擇500V搖表,其阻值應符合相關規定;
5.4新投運或維修、保養后投運的變壓器,應適當增加巡視次數,嚴密監視變壓器的運行狀態,如有異常應立即處理或報告相關主管人員處理;
5.5變壓器停、送電操作規程
5.5.1變壓器停、送電操作應嚴格遵守變壓器安全操作規程;
5.5.2變壓器停電操作順序為:先斷開低壓側饋電斷路器,然后斷開高壓側負荷開關,驗明無電后合上接地開關;
5.5.3變壓器送電前,應按相關規定檢查變壓器,確認無任何異常情況并具備送電條件后,才能進行送電操作;
5.5.4變壓器送電順序為:先斷開高壓側接地開關,然后進行三次沖擊合閘,如無異常,
則合上高壓負荷開關,再合上低壓側饋電斷路器,最后合上各分路斷路器向負載供電;
6.0附則
7.0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