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峰四群幼兒園會議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有序性、規范性,保證各級精神,各項工作的傳達順暢,落實到位,組織得力,反饋周到,調整及時,特制定如下會議制度:
二、會前準備:
(1)每次會議要有明確的主題,充分的準備,要能解決問題并作好會議記錄。(考慮希望通過會議達成的結果,會議是否有必要開,出席人是哪些,設定會議提綱及時間表,預先設想可能出現的沖突。)
(2)重要活動或重大問題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要由分管主管先充分準備、周密思考,在會議上拿出主導意見供大家討論、修改或事先將議題告之與會人員,以利于節省討論時間,提高會議效率,避免議而不決。
三、會中要求
(1)、每次召開會議,必須有明確的參會人、主持人、記錄人;
(2)、會議主持人必須善于掌握討論問題的重點,控制會議時間與會場秩序,不使會議離題或拖得過長。
(3)、記錄人要寫明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主要內容;會后對會議內容進行整理,起草《會議記錄》,并在會后24小時以內完成整理工作并上報。
四、會場紀律
(a)、與會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準時到會,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到會的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按曠工計算,遲到、早退、事、病假、曠工等全部累計計入教師績效考核檔案,并按教師獎懲制度執行;
(b)、會議期間手機設震動或關機。有重要事情需接電話者,需向會議主持者或領導請假,方可離開會場;
(c)、開會應端正坐姿或站姿,認真聆聽,保持會議室安靜,不準隨意進出或來回走動。會議時,集中思想、積極思考、不得擺龍門陣、看與會無關的書報,不在會場接聽電話,不聽音樂,不準備課,要認真做好筆記。認真聽取發言人的講話,不得私下相互交談、議論;
(d)、會議內容及要求在24小時內傳達給未參會的相關人員。
五、會議結果落實
1、經過會議討論的問題,作出決議后要責成有關人員分頭執行并檢查執行情況。
2、對保密的會議內容,參會者不得外泄,參會者外泄要追究責任。
3、學校會議記錄,均應妥善保管,以備查閱,因工作需要查閱,須領導批準方可。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