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學本、專科“先進班集體、學風標兵班”評選辦法
為了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促進學風校風建設,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和班級凝聚力,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評選范圍
由校教務處統一編定,學習滿一年的本、專科(高職)在校學生班級。
第二條 評選比例
(一)學風標兵班:各學院班級總數的5%以內。
(二)先進班集體:各學院班級總數的15%以內;
第三條 先進班集體評選條件
(一)注重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經常組織政治理論、時事政策學習和討論活動,班級學生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普遍關心國家大事,積極要求進步。
(二)具有文明健康的班風,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評學年班級內無一人因違反校紀校規受處分。
(三)班級干部團結協作、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能夠發揮表率作用,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四)班集體凝聚力強,同學間團結互助。積極參與學校、學院組織的活動,經常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集體活動,參與人數多,且成績突出。
(五)班級學風優良,紀律嚴明。全班學生學習勤奮,成績良好,參評學年學習成績不及格率低于學院同年級平均不及格率。
(六)班級成員在宿舍內務衛生、宿舍文化等方面表現良好,班級學生所住主體宿舍至少達到“一星級”宿舍標準。
(七)全班同學自覺堅持體育鍛煉,95%以上的同學《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合格以上。
第四條 學風標兵班評選條件
班級達到先進班集體條件,同時符合以下要求,可申報學風標兵班。
(一)班級認真貫徹落實《z工業大學學風建設實施方案》和學院的學風建設措施,效果良好。
(二)黨員(含預備黨員)、班級干部在學風建設方面的模范作用發揮好。班內黨員(含預備黨員)、班級干部帶頭刻苦學習,遵守學習紀律,參評學年內補考或重修課程每人不得超過1門次。
(三)班風學風好。班級學風嚴謹,學生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認真,學習紀律性強,學習氣氛濃厚,學習成績良好,參評學年班級學習成績居于本年級、本專業班級的前列;與同層次班級相比,外語四、六級和計算機等級累計通過率高,補考或重修率低。
(四)模范遵守《z工業大學學生住宿管理實施細則》,班級的“三星級”及以上宿舍數達到班級學生所住主體宿舍的1/3以上。
第五條 評選程序
(一)班級根據評選條件要求自行申報,填寫《z工業大學先進班集體申請審批表》或《z工業大學學風標兵班申請審批表》,班主任簽署意見,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初審,綜合比較擇優確定后,提交所在學院。
(二)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核通過后,統一報送校學生工作處。
(三)校學生工作處審核后,提交校學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表彰名單,在全校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條 表彰時間
優秀班集體、學風標兵班評選表彰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七條 本辦法由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辦法同時廢止。
篇2:大學文明公寓評選辦法
> **大學文明公寓評選辦法一、指導思想
實施文明公寓量化考評的目的是通過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全面、公正、客觀的評價樓棟工作人員開展的全面工作。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和學生“做舍區主人,建美好家園”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努力把學生舍區建設成為整潔、規范、健康、文明的生活環境。
二、組織實施
公寓中心成立由主任任組長,院系團總支、學生自管會組成文明公寓量化考評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對本樓棟工作人員日常工作進行檢查、督導、管理和考核。
三、評選標準
1.團結協作好。樓長及員工工作認真負責,相互配合,團結協作,在各自崗位考核中均達到良好以上。
2.生活秩序好。建立有安全檢查、衛生檢查、秩序檢查、內容檢查等組織,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無偷盜、打架斗毆現象發生。
3.衛生習慣好,衛生整潔。在中心組織的《學生公寓公共區域物業管理辦法》檢查中,扣分少,排名進入所有樓棟前30%的(前3名)。
四、評選程序
文明樓棟每學年評選一次,由中心組織評審小組進行評選,名額控制在公寓總數的25%。
五、獎勵辦法
1、被評為文明公寓的,中心將給與通報表揚,授予“文明公寓”稱號,頒發錦旗并獎勵現金五百元。
2、考核結果作為樓長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本辦法自20**年9月開始執行。
篇3:某學校十佳中學生評選辦法
十佳中學生評選辦法
一、評選宗旨
第1條 “z市十佳中學生”是中學生的崇高榮譽,由z市教育局授予。
第2條 評選“z市十佳中學生”是運用先進典型引導和激勵中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有效形式,是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措施。通過評選活動,樹立中學生身邊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展示素質教育的成果和當代中學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勵廣大中學生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于實踐,努力成長為***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評選對象及條件
第3條 評選對象為全日制普通中學在校學生,原則上評選對象不在起始年級中產生,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突出者也可考慮。
第4條 評選的基本條件如下:
(1)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認真學習*理論和“***”重要思想,有奮發成才、報效祖國的遠大理想。
(2)具有強烈的求知欲和上進心,勤奮學習,成績優異。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科技創新等活動,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的精神。
(4)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關心集體,樂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良好的衛生習慣及心理素質。
(6)近三年來,獲得過市級以上(含市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
三、評選機構
第5條 “z市十佳中學生”評選活動由z市教育局主辦。
第6條 主辦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組成“z市十佳中學生”評選活動組織委員會,負責評選活動組織領導工作。組委會邀請有關方面專家學者及有關人士與組委會成員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團委,在組委會領導下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的實施。
第7條 基層初評和推薦工作由各區縣教育(教體)局、高新區地事局、局屬中學分別負責組織實施。
四、評選程序
第8條 在基層推薦的基礎上,擇優向組委會提出推薦人選。在向組委會提交推薦人選前,須在推薦人選所在地區或學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5天。
第9條 由市評委會組織初評,按初中、高中組分別確定正式候選人,通過媒體宣傳候選人事跡,發動中學生通過投票、評議等形式參加評選。
第10條 市評委會對正式候選人進行綜合考察、評議。
第11條 組委會匯總中學生投票結果和綜合考察情況,確定“z市十佳中學生”獲得者。對其他候選學生授予“z市優秀中學生”稱號。
第12條“z市十佳中學生”原則上每年評選一次。
五、宣傳、表彰及獎勵
第13條 主辦單位向獲得“z市十佳中學生”榮譽稱號的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杯,并適時舉行頒獎活動,進行表彰獎勵。
第14條 組委會協調有關新聞單位對“z市十佳中學生”的先進事跡進行集中宣傳。
第15條 組委會建立“z市十佳中學生”成長檔案數據庫,探索中學生的成長規律,并對“z市十佳中學生”的健康成長給予積極的引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