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安管員服務語言崗位規范示例
1)遇到進入園區的客人、施工人員時:
-“先生(小姐)請您出示證件”。
-您好!我是園區安管×××,請進。
-檢驗證件合格后:“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檢驗證件不合格時:“對不起,您的證件已過期,需要更換,請到綜合保障部處辦理新證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沒有辦理證件,確需進入園區的客人、施工人員時:
-“請問您到此有什么事?”
-“請您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3)遇到閑散人員進入園區時:
-“對不起,按規定您不能進入,請離開”。
-“先生(小姐),請問您找誰?”
-“請您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
-“您離開時請被訪人后交回《臨時出入證》,謝謝!請進”。
4)遇到客戶進入或離開園區時應主動問好。
5)遇到汽車進入園區時:掛有出入證的車輛檢驗后放行;沒有出入證的車輛,必須詢問:
-“請問您到哪家企業,有什么事?”
-“請您稍等,我和***聯系一下”。
-“請您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
-“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6)對離開園區的人員必須進行檢查,檢查時:
-“請問您帶的是什么物品?請接受檢查”。
-“給您添麻煩了,謝謝·再見,敬禮”。
-“您的物品不能帶出園區,請您到門崗值班室等候”。
7)巡邏、執勤、進行證件檢查時:
-敬禮“請您出示證件,謝謝!”
-“請問您在哪里工作?”
-“謝謝!祝您工作順利”。
-“您的證件不合要求,請跟我到***處”。
-“您不能在此逗留,請您盡快離開”。
8)遇到需要進行幫助時:
-“您好,我是園區安管員***,請問您有什么事需要幫助嗎?”
9)使用電話時的規范用語:
-“您好,我是園區安管員***,請問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幫忙的嗎)?”
-“您好,我是園區安管員***,我可以和***講話嗎?謝謝!”
-通話完畢時要說“謝謝,再見!”
篇2:所區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某所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本所的內部治安管理,維護正常的科研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制定本規定。
二、各部門必須做好內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全所職工都要遵紀守法,自覺遵守本所的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三、對違反內部治安管理的行為分別給予罰款和紀律處分。
四、擾亂科研工作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職工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罰,不夠治安處罰的,依照本規定處置。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扣處50元以下津貼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入所拒不出示證件,出入所門不下車,又不服從門衛管理和檢查的;
(二)涂改、偽造、轉借出入證的;
(三)破壞所區防護設施,翻越圍墻的;
(四)擾亂正常的科研工作秩序,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拒絕、阻礙管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處100元以下津貼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儲存、攜帶或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使用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二)私藏和攜帶以及私自加工制造各種兇器的。
七、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扣處150元津貼或紀律處分;
(一)在所區和住宅區跳舞、酗酒造成危害,騷擾他人,不聽勸阻的;
(二)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五)寫恐嚇信、打恐嚇電話或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八、凡盜竊國家、集體、個人財物或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未構成刑事或治安處罰者,除追回贓物外,扣處500元以下津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如在行竊時損壞公物,應賠償全部損失;構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聚眾鬧事,毀壞公用設施,影響內部治理,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除負擔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扣處200元以下津貼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十、有流氓、賭博、吸毒、敲詐勒索等行為而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除追究責任,沒收其非法所得和賭具、毒品等違禁物品外,同時扣處500元以下津貼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十一、利用非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或者騙取財物者,尚不夠刑事或治安處罰的,扣處200元以下津貼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篇3:某大學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 大學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維護學生公寓樓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物安全,針對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現的新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1. 學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暖氣、電爐子、電熱杯、電熱鍋、熱得快、電熱壺、電熨斗、電熱毯、暖手寶、燙發棒以及未經學校批準使用的其他電器(注:4人間宿舍寫字臺上可以使用個人床頭燈,但不得在床上使用)。學生宿舍嚴禁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2. 學生宿舍內禁止存放、使用如下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他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準掛布簾和床、墻帷子。
3. 學生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4人間宿舍可為4臺(以微機注冊標簽為準),擺放微機及拉接電源必須整齊、安全,電源線不得繞床。使用微機時,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得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像或影碟。
4. 禁止異性隨意出入學生公寓、嚴禁宿舍內留宿異性。
5. 杜絕晚歸現象,未經許可,不準在外留宿,未經許可宿舍內不準留宿他人。
6. 宿舍內嚴禁酗酒、賭博、不準吸煙。
7. 嚴禁從宿舍內往外倒垃圾、潑水、扔雜物。
8. 嚴禁在宿舍區打架斗毆、聚眾滋事。
9. 宿舍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違犯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違犯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者,沒收所使用的違章電器、火源,同時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對于嚴重違紀者或屢次違規者及違規后執意對抗處罰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凡違紀者,取消其本年度參評各類先進個人及獎助學金資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參評“文明宿舍”的資格。
2. 安裝微機的學生宿舍如使用違章電器,除按規定處罰外,該宿舍還將被取消微機使用資格。
3. 因在宿舍內使用違章電器、火源給他人人身、財產及公共財物造成損失的肇事者須按有關規定負責經濟賠償和接受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除對當事人給予處分外,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追究其責任。
4. 對于晚歸、酗酒、賭博、吸煙、打架斗毆、聚眾滋事及未經允許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或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5. 對于違犯《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有關規定,通過微機觀看、傳播任何帶有*、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像或影碟者,學校將取消該宿舍使用微機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6. 對于私接電源、亂拉電線、隨意掛布簾和床、墻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者,沒收違章物品,并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三)本規定結合學校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以前相關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