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業考勤管理制度
為嚴格公司考勤管理,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說明
關于工作時間規定。由于公司業務特性所定,各部門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遵照本部門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上、下班須進行簽到。
二、員工請假規定
1、員工因病、因事請假,須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2、如因特殊情況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在公司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直屬上級,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部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出具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三、請假審批權限規定
1、班長、組長可以批準屬下安全管理員、保潔員二小時以內的病、事假,并報主管備案。
2、組長可批準屬下安全管理員、保潔員半天以內的病、事假,并報部門經理備案。
3、部門經理可以批準屬下安全管理員、保潔員十日以內的病、事假,并在部門備案;十日以上的病、事假,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由部門存檔備案。
4、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七天以內假期,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七天以上假期,經部門經理審核同意后,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5、部門經理請假,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6、所有人員的帶薪休假,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7、所有人員的請假、休假情況,均須在《部門周信息》中予以及時反映。
8、未補假或不經批準的缺勤按曠工處理,超過請假時間又未續假者亦以曠工處理。
9、休假期滿返回部門后,休假人員須到部門人事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
四、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處分
1、如代他人簽到,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30元,違紀三次,除做上述處罰外將予以通報批評并下發《警告通知書》。
2、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簽到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薪金,曠工一天扣除當月薪金的20%,曠工二天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補償。
3、上班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除當月考核分5分;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當月考核分10分;超過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規定
1、由于各部門及各崗位情況差異,各類員工上下班時間不盡相同,各部門須明確規定本部門各類人員上下班時間。
2、加班必須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否則加班不予承認。
3、各部門需指派專人負責記錄原始考勤,月終,由部門人事管理員制作《考勤匯總表》(如有請假發生附請假單原件)與部門的工資資料一起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4、管理處經理將不定期對各部門的考勤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附相關表格:
1、員工請假單;
2、加班審批表。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