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培訓標準作業規程(七)
1.0目的
通過對公司所有員工實施必要的培訓,使其掌握相應崗位需要技能和服務質量意識,確保員工素質滿足服務和管理需要。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工作的管理。
3.0職責
3.1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公司一級培訓的組織工作。
3.2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年度培訓計劃,總經理負責批準。
3.3各部門負責人提出培訓要求,并按照公司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組織培訓。
4.0程序要點
4.1培訓管理的基本原則。
4.1.1先培訓、后上崗,培訓合格后方允許上崗原則。
4.1.2培訓對公司的整體工作水平至關重要,必須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
4.1.3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相結合,培訓必須和實際工作需要及公司的整體工作要求相吻合。
4.1.4培訓必須經過結果的驗證,員工的培訓必須和員工的績效考評相吻合。
4.2培訓計劃的制定、審批與實施監控。
4.2.1每年12月20日之前,公司各個部門、各項目必須制定完畢各自的年度培訓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2.2年度培訓計劃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明確的培訓內容和培訓要求;
(2)有具體的實施方案;
(3)有培訓的方式說明;
(4)有培訓考核的要求和培訓結果的驗證方式;
(5)有培訓費用的預算;
(6)不違背法律、法規。
4.2.3年度培訓計劃匯入年度工作計劃中報總經理,經總經理在公司辦公會議上討論通過后,由總經理審批。
4.2.4審核后的年度工作計劃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監控:
(1)公司統一組織的培訓由人事行政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部門各自的業務培訓由各部門主管進行監督。
4.3培訓質量的監控。
4.3.1培訓效果的驗證
每次集中培訓結束后,人事行政部均應對培訓效果作出評價,評價的方法可以是:
(1)發調查問卷,就授課的效果征詢接受培訓員工的意見;
(2)人事行政部組織專人對培訓的質量、效果作出評價。
4.3.2員工培訓后的考核
(1)每次培訓結束后,人事行政部均應組織對參加培訓員工的考試,以驗證培訓效果;
(2)考核可采用書面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兩種方式;
4.4培訓的類別。
4.4.1公司設置以下類別的培訓:
(1)崗前培訓,所有新入職員工應應接受入職培訓,培訓后參加統一考試,不合格者作辭退處理;
(2)在職培訓,員工在工作期間應按各部門的培訓要求接受定期定時的培訓,培訓不合格按相關規程處理;
(3)升職、調職培訓,員工在升職、調職報到前,應接受人事行政部的專項培訓。培訓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
4.5培訓的組織實施。
4.5.1由公司統一進行的培訓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
4.5.2由部門統一進行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
4.6培訓記錄的管理。
4.6.1人事行政部統一對各部門培訓記錄進行保存。
5.0記錄
5.1《培訓申請表》文件編碼:
5.2《培訓記錄表》文件編碼:
5.3《會議記錄表》文件編碼:
6.0相關支持文件。
篇2:物業財務員工培訓作業規程
物業財務員工培訓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員工培訓程序和內容,確保員工培訓系統化、規范化,使員工具備工作中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各級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3.0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負責監督及抽查培訓實施情況,驗證培訓效果。
3.2財務部主管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3.3財務部其他相關人員負責協助財務部主管進行會計業務的培訓。
4.0程序要點
4.1培訓計劃的制定。
4.1.1財務部主管于每年12月25日編制好下年度的員工培訓計劃,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4.1.2員工培訓計劃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符合國家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b)有具體的實施時間;
c)有明確的培訓范圍;
d)有考核的標準;
e)有培訓經費的預算。
4.2新員工的培訓。
4.2.1新員工入職后應參加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培訓,學習公司的基本情況、規章制度、安全知識、獎懲規定等。
4.2.2由財務部主管負責介紹本部門的工作性質、內容、相關崗位責任、作息時間、員工服務標準等,
4.2.3財務主管要結合其崗位實際工作進行專業業務培訓。
4.2.4培訓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主管分別組織理論、專業業務的考試:
a)考試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b)考試合格的,安排上崗。
4.2.5財務部主管應在考試結束后,填寫新員工情況匯報,交公司人力資源部。
4.3會計業務培訓。
4.3.1公司財務部主管應依據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對收費員進行下列培訓:
a)現金收取的方法;
b)收據、發票填寫要求;
c)收據、發票換領手續;
d)收據、發票的保管方法;
e)銀行托收的操作方法;
f)服務收費的標準,收費的程序及要求;
g)現金收款匯總表、清單的填制及報送要求;
h)水電數據的錄入方法及要求;
i)其他相關專業的培訓。
4.3.2公司財務部主管應根據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對出納進行下列專業的培訓:
a)現金收、支方法;
b)現金日記賬登記方法;
c)收據、發票填制要求;
d)收據、發票換領方法;
e)收據、發票的保管要求;
g)現金收款匯總表、清單的交接程序及要求;
h)銀行賬戶的管理要求;
i)銀行存款的結算方法;
j)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要求;
h)服務收費的標準,收費的程序及要求;
i)工資發放、核算的方法與要求;
j)備用金的管理方法;
k)銀行托收的操作方法;
l)保險柜的管理要求;
m)庫存現金的盤點要求;
n)賬款核對的方法及要求;
o)銀行對賬的要求及方法;
p)銀行余額調節表的編制方法;
q)費用審核報銷的要求及方法;
r)其他相關專業的培訓。
4.3.3財務部主管應根據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對庫管進行下列專業的培訓:
a)物品驗收方法;
b)物品進倉手續辦理的方法;
c)物品存放的要求;
d)物品保管的要求;
e)物品出倉手續辦理的方法;
f)倉庫物品月末盤點的要求;
g)物品進、耗、存報表及其他有關報表的填制方法;
h)物品申購計劃表的填制要求;
i)物品倉庫明細賬的填制要求;
j)員工物資檔案的填制要求;
k)部門物資檔案的填制要求;
l)固定資產檔案的填制要求
m)其他相關專業的培訓。
4.3.4財務部主管應根據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對財務會計進行下列專業的培訓:
a)現金管理及核算的方法與要求;
b)銀行存款管理及核算的方法與要求;
c)備用金的管理及核算方法;
d)應收賬款的管理及核算方法;
e)費用審核報銷的管理及核算要求;
f)經營成本的管理及核算方法;
g)營業收入核算的方法;
h)內部往來的管理及核算方法;
i)固定資產管理、核算的方法;
j)低值易耗品管理、核算的方法;
k)代管維修基金管理、核算的方法;
1)工資發放、核算的方法與要求;
m)資產負債表的編制方法;
n)損益表的編制方法;
o)稅收報表的編制方法;
p)費用明細表的編制方法;
q)總賬、明細賬的核對方法;
r)明細賬、記賬憑證的核對方法;
s)其他相關專業的培訓。
4.4物業管理知識的培訓。
4.4.1全體員工均應參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的專項物業管理知識培訓及物業管理IS09000質量體系知識培訓。
4.4.2物業管理知識的培訓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
4.4.3員工經培訓后參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舉辦的考核。
4.5其他方面的培訓:凡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的培訓,按照安排及要求參加。
4.6培訓頻率。
4.6.1會計專業知識培訓每月1次,每次2小時。
4.6.2物業知識培訓每季度培訓1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具體時間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安排。
4.6.3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培訓每季度1次,每次時間不少于2小時,具體時間由財務部安排。
4.6.4其他培訓視情況統一安排。
4.7培訓結果的考核。
4.7.1筆試理論考核方式。主要用于會計專業理論知識及物業管理知識的考核,培訓主講人員在培訓完后的5日內出題,原則上要求員工閉卷考試,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7.2筆試考核結果視理論重要性占培訓總成績的30%-60%,成績由財務部備案一年,作為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4.7.3實際操作考核方式。用于操作性較強的內容,如:電腦收費的操作、倉庫物品的擺放、盤點等。由該內容培訓主管人員在培訓結束后一周內親自到現場監督評分,其成績占培訓成績的30%-70%,成績由財務部備案一年,作為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4.7.4總結報告方式。用于外出參觀學習或外聘講師來公司講課類培訓的考核。
4.7.5考試不合格的處理:
a)第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員工,給予口頭警告處理,并視情況組織補考;
b)若補考不合格,將視其工作能力調動工作崗位,并按新崗位新入職員工的工資標準發放薪水;
c)三個月之內對其在新崗位的工作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4.8培訓記錄。
4.8.1每次培訓及考核完畢,由培訓主辦部門填寫《培訓記錄表》及《培訓成績登記表》記錄報人力資源部,并長期存檔直到該員工離開本公司。
4.8.2員工每次培訓及考核情況,作為員工績效考評、工資或職位調動、晉升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財務部其他標準作業規程。
篇3:物業公司經營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物業公司經營部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1.目的
規范經營部員工培訓工作,使員工培訓系統化、規范化,最終使員工具備滿足工作需求的知識和技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經營部員工的培訓工作。
3.職責
⑴.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負責監督及抽檢培訓的實施情況、驗證培訓的效果。
⑵.經營部經理負責制定培訓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4.程序要點
⑴.培訓計劃的制定
①.經營部經理予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經營部員工培訓計劃,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②.經營部員工培訓計劃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c)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d)有具體的實施時間;
e)有考核的標準;
f)有明確的培訓范圍;
g)有培訓費用的預算。
⑵.經營部標準作業規程的培訓
①.培訓內容:
h)《分供方評審與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i)《采購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j)《對外委托服務標準作業規程》
k)《自有物業租賃標準作業規程》
l)《經營部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②.培訓形式
m)由內部業務熟練、工作技能、理論水平較高的員工講解、示范;
n)經營部經理組織員工進行專項討論。
③.經營部標準作業規程的培訓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60分鐘。
⑶.物業管理基本法規、基本理論的培訓
①.培訓內容:
o)物業管理相關法規、條例實施細則;
p)物業管理的基本理論;
q)物業管理行業多年總結出來的特色管理制度。
②.培訓形式:
r)內部請理論素質高、知識全面的員工擔任培訓教師;
s)外部請物業管理專機講學;
t)外出參觀、參加專項培訓;
u)內部討論研究。
③.物業管理基本法規、基本理論的培訓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不大于一天。
⑷.相關業務理論培訓
①.培訓內容:
v)多種經營的操作技巧;
w)物業出租經營的理論與實際操作;
*)物業采購、驗證的基本知識;
y)商業投資、經營基本理論與實踐操作;
z)其他業務知識。
②.培訓形式:
aa)送外培訓;
bb)請外部專家授課;
cc)外出參觀考察;
dd)內部員工講課、示范、交流。
③.經營業務理論與實際操作培訓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60分鐘。
⑸.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培訓
①.培訓內容:公司所有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②.培訓形式:
ee)由公司領導或其他部門員工進行專項規程培訓;
ff)經營部內部討論,然后請公司領導答疑。
③.公司其他標準作業規程培訓,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60分鐘。
⑹.其他相關指示培訓
①.培訓內容:
gg)寫作知識培訓;
hh)公共關系培訓;
ii)其他有關知識。
②.培訓形式:
jj)外出培訓、參觀;
kk)請外部專家授課;
③.其他相關知識培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培訓時間、規模、范圍是情況而定。
⑺.每次培訓時,經營部員工如無特殊理由均不得請假、遲到、早退。請假需經經營部經理事先批準。
⑻.每次培訓后均應就培訓內容對參加培訓的員工做出書面考試或考核,檢測員工參加培訓后的收獲和培訓效果。對參加培訓后考試不合格的員工依照《經營部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和《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⑼.每次培訓后,經營部經理均應對培訓效果做出評估,并將參加培訓的員工考試成績連同教材、效果評估表,一并在經營部歸帳長期保存。
⑽.《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員工培訓登記表》也應事后在經營部歸檔長期保存。
⑾.本規程作為經營部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記錄
6.相關支持文件
⑴.經營部所有標準作業規程
⑵.《培訓管理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