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大廈設備報廢規程
1目的
為加強設備報廢管理,特定此規程。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小區/大廈共用設備及公司所有設備報廢的控制。
3職責
3.1設備使用部門負責提出設備報廢申請。
3.2設備部門負責對報廢設備的確認。
3.3財務部負責設備報廢的審核及相關賬務的處理。
4控制要求
4.1設備報廢的條件
4.1.1設備報廢必須符合一定條件
a)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必須報廢:
--國家有關部門明令禁止或明確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已超過使用年限的設備;
--無法修復的設備;
--業主大會決定更換的,所有權屬于業主的設備。
b)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報廢:
--設備有形磨損嚴重,修理費接近或超過原設備價值;
--設備技術陳舊落后,無形磨損嚴重,運行效果很差;
--因受自然災害或事故損壞,修理費接近或超過原設備價值;
--設備屢屢發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較嚴重的不安全因素,且在經濟上不宜大修或改造;
--已停用一年以上無使用價值的設備;
--業主委員會建議進行更換的。
4.2設備報廢程序
4.2.1設備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設備報廢的具體原由及其處理意見,并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報設備管理部門。
4.2.2工程技術部負責進行技術鑒定,確認符合設備報廢條件后,在"設備報廢申請單"簽署意見,轉財務部進行審核。
4.2.3財務部進行審核,確認報廢設備的相關手續符合財務規定,在"設備報廢申請單"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才能將該設備報廢處理。
4.2.4如報廢設備的所有權屬于業主,還需經過業主委員會批準。
4.3報廢設備的處理
4.3.1出售。
4.3.2對設備進行拆解,可用零部件可作為備件進行保存,無用部件作廢品處理。
4.3.3自有設備的處理資金交財務部作設備殘值處理。
4.3.4所有權為業主設備的處理資金作為維修基金使用。
4.4報廢設備的銷賬
4.4.1財務部憑"設備報廢申請單"注銷設備資產、固定資產明細賬或低值易耗品財產保管卡。
4.4.2工程技術部憑"設備報廢申請單"注銷設備登記卡和系統設備臺帳。
4.4.3使用部門憑"設備報廢申請單"注銷部門分臺帳。
5相關文件
《設施設備綜合控制程序》
6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篇2:中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更多精品法規 中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1.凡使用期滿并喪失效能、性能嚴重落后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維修價值的醫療設備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2.醫療設備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和報廢鑒定小組審核鑒定,設備科或醫院領導批準后(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設備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后),方能辦理報廢。
3.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由醫療設備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4.凡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必須送交醫療設備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設備須由設備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
篇3:酒店設備報廢規程(3)
酒店設備報廢規程(三)
1、會館工程部對所有設備除加強日常運轉的保養和一、二級保養及定期維修等工作外,還應認真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工作,對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應予報廢。
A、經預測,繼續大修后技術性能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和質量要求;
B、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C、經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來得經濟的;
D、嚴重影響安全,又無法改造,繼續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E、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F、自制設備經長時間生產驗證或技術鑒定達不到工藝(工作)要求的;
G、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藝布局改變必須拆除又無法利用的;
H、其他應淘汰的設備。
2、申請設備報廢后,由使用部門提出,經會館工程部技術鑒定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財務部歸口管理人員和原使用部門辦理注銷和清理工作。
3、經批準報廢的設備,由會館工程部會同財務部負責處理。回收所得資金按有關規定上繳財務部入帳,并由財務部和工程部分別在固定資產帳中注銷,并相應注銷設備卡和匯總表。
4、每年末工程部要會同財務部對各種設備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