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物管中心物資采購、出入庫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ISO9001-2000程序文件《采購控制程序》,結合實際指定本辦法。
一.采購的機構設置
(一)物管中心成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中心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部門經理任成員。物管中心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決定處理物管中心物資采購事宜。
(二)中心下屬各個部門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經理、副經理(或者主管)、兼職采購員組成,負責本部門的日常物資采購供應工作。
二.出入庫管理
(一)中心下屬各個部門設物資兼職保管員,負責采購物資的保管領用。
(二)各部門建立物資出入庫帳目。采購發票報銷時應有保管簽字。
三.對合格供方的評審
(一)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與本部門采購物資質量要求的符合性。供方的營業執照等相關復印件。
(二)供方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能力,交貨期、售后服務等。
(三)供方提供產品的價格等。
四.采購程序
(一)采購文件
1.各個部門制定《采購計劃》,報中心領導審批批準,納入年度經費預算。
2.各個部門采購物資時,有必要簽定采購合同的,必須簽定采購合同,作為物資采購的法律文件。
(二)采購審批
部門提出采購計劃后,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三)采購作業
1.嚴格執行對供方的評審,貨比三家后再確定采購商家。
2.采購計劃或采購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部門一份,中心一份,結算時交財務部一份。采購員根據核準審批的采購計劃,按照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適時進行采購,以保證及時供應。
3.大宗用品或長期需要的物資,根據核準審批的采購計劃,向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協議,以保證采購產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時間的供貨使用需求。
4.采購部門應當經常調查主要材料市場行情,建立供應商資料,作為采購產品質量,價格審核的參考,補充。
篇2:某工商所暫扣、罰沒物資管理制度
工商所暫扣、罰沒物資管理制度
一、暫扣。
對當事人作出行政強制措施,扣留財物的,必須出具扣押通知書、扣押清單,執行人應將扣押財物于當天移交倉庫保管員進庫,并做好交接手續。
二、登記。
對扣押財物應錄入電子辦公系統暫扣罰沒物資管理模塊,做好登記。
三、處置。
對罰沒物資、處罰決定書生效后10日內移交罰沒物資倉庫,實行專人負責保管。按縣局要求統一銷毀或拍賣,并做好記錄。罰沒物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變相私分。
注:暫扣、罰沒物資保管員:
暫扣、罰沒物資管理員:
篇3:大學接受捐贈資金和物資管理辦法
Z大學接受捐贈資金和物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接受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管理,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鼓勵各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渠道積極爭取有關單位和個人(校友)對學校進行捐贈。
第三條 凡以學校名義或以學校各單位名義接受捐贈的資金和物資均按本辦法規定納入學校統一管理。以學校各單位名義接受的且需學校承擔相應義務的捐贈應及時向學校報告,并經學校批準。
第四條 學校對捐贈的資金和物資實行規范管理,建立公開、透明的分配和使用機制,以更好地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第二章 捐贈資金的管理
第五條 學校按照捐贈方的意愿,合理安排使用資金,并接受捐贈方的監督。
第六條 凡是以學校及學校各單位名義獲得的捐贈資金必須交學校財務管理部門統一核算管理。以學校各單位名義獲得的捐贈資金,按照學校規定對各單位的分成比例由各單位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捐贈資金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七條 捐贈方與學校簽訂合同的專項資金,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及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使用。
第三章 捐贈物資的管理
第八條 學校及學校各單位接受捐贈的物資是國有資產,所有權屬于學校,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處置接受捐贈的物資。
學校各單位以學校名義接受的捐贈物資使用權歸學校,各單位以本單位名義接受的捐贈物資使用權原則上歸各單位。
第九條 學校對接受捐贈物資實行嚴格的登記、保管、交接制度,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
學校及學校各單位接受捐贈物資符合固定資產管理標準的,須到學校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賬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第十條 學校及學校各單位接受捐贈物資到校后,接受捐贈的單位應及時通知資產管理部門,按捐贈協議和捐贈清單對捐贈物資進行清點、登記。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納入學校正常的固定資產管理。校慶或重大活動期間接受的捐贈物資可由各單位先行登記保管(**石油大學校慶物資捐贈登記表見附件),然后履行國有資產入帳手續。
第十一條 接受捐贈物資在驗收中發現損壞短缺情況,應盡快查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章 監督、管理機制
第十二條 學校及各單位成立捐贈物資接受管理工作小組。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捐贈公示制度,增加捐贈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及群眾的監督,接受捐贈人的質詢,并定期向大額捐贈人報告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捐贈資金和物資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這部分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益,制訂相應的使用管理規定。凡因弄虛作假,隱報瞞報,造成捐贈、贊助資金和物資流失、浪費的,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計劃財務處、資產管理處、紀監審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石油大學校慶物資捐贈登記表
接收單位: 填表人: 聯系方式:
序號 物資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接收人 捐贈單位 捐贈對象
說明:1.接收單位:學校機關處(部)室、二級學院
2.捐贈對象:學校、機關處(部)室、二級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