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秩序維護部鑰匙管理制度流程
1.目的
為了規范本大樓鑰匙的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秩序維護部保管的所有鑰匙。
3.職責
3.1秩序維護部消防監控中心負責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3.2秩序維護部主管是本規程的主要負責人。
3.3相關部門負責按本規程要求實施。
3.4管理處經理是本規程的檢查及督導人。
4.工作程序
4.1鑰匙的移交
4.1.1 安裝門鎖的部門應將門鎖裝好后的鑰匙在客服部進行備案登記,同時移交給秩序維護部。
4.1.2 秩序維護部在接收鑰匙時應對所交鑰匙位置、數量、開啟和關閉的情況進行驗收,如情況正常則予以接收,并在《鑰匙記錄表》上作記錄,反之不予接收。
4.2鑰匙的保管
4.2.1 秩序維護部鑰匙保管場所為本大樓消防監控中心。
4.2.2 消防監控中心當班秩序維護員為當班鑰匙保管員。
4.2.3 鑰匙保管員應對保管的鑰匙統一編號、統一放置,進行分類管理。
4.2.4 每班鑰匙保管員在交接班時須對發出、返還的鑰匙進行檢查,查看鑰匙是否完好,發出鑰匙與返還鑰匙是否相符,并在《秩序維護員值勤記錄》作登記。同時對長期備用封存的鑰匙其封條、封口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4.2.5 秩序維護員在進行鑰匙移交時,應檢查鑰匙是否完好,鑰匙數量是否準確,鑰匙與所要交接的是否相符,并在交接本上進行記錄。
4.2.6 秩序維護部主管每月對保管的鑰匙進行檢查、統計,查看鑰匙是否完整、完好,并對檢查結果予以登記,上報管理處。
4.2.7 秩序維護部各崗位長期使用的鑰匙應由崗位當值秩序維護員在崗位上進行交接及核對,并做好記錄。
4.3鑰匙的使用
4.3.1 各崗位當值秩序維護員負責轄區日常房門開關工作,并詳細記錄。
4.3.2 因工作需要,鑰匙需長期保存在使用人處的,應經使用人所在部門主管和秩序維護部主管批準,報管理處備案,獲得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領用手續。
(1)使用人在領取鑰匙時,應與鑰匙保管員一起再次對借用的鑰匙進行檢查,檢查鑰匙是否完好,數量、用途是否與需要領用的相符。
(2)管理處應對長期在使用人處的鑰匙進行統計匯總,形成《管理處鑰匙分布一覽表》。
(3)因工作需要,鑰匙使用人要使用非本人應到達范圍的鑰匙,應經該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同意,并進行記錄、登記。
(4)鑰匙使用人離職時,管理處應督促使用人將鑰匙及時歸還。未歸還鑰匙的,不得辦理離職手續。
4.3.3 非本部門人員使用鑰匙,使用人必須是與之相關的工作人員,并得到使用部門主管及管理處經理的批準,方可辦理使用申請手續。
4.3.4 在特殊、緊急情況下(如火警、水警等),可先發鑰匙,但事后須補辦借用登記、申請手續,但需主管同意。
4.3.5 鑰匙使用中如發現故障,應及時向工程部報修。
4.4鑰匙的借用
4.4.1 重點場所鑰匙的借用必須要由相關部門及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并且借用人應與部門領班一同至消防監控中心填寫《鑰匙借用登記》,方可借用。
4.4.2 借用人在使用鑰匙完畢后,應立即返還鑰匙給消防監控中心借用鑰匙不得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4.4.3 收到返還鑰匙時,鑰匙保管員必須認真、仔細地檢查,核對返還的鑰匙與借出的鑰匙是否相符。
4.4.4 檢查、核對完畢后,在《鑰匙借用登記》上寫清收到鑰匙時間,并對檢查結果作書面記錄。
4.5遺失鑰匙的處理
4.5.1 鑰匙保管員發現鑰匙遺失必須立即向上級匯報,并作書面記錄,聽候部門處理。
4.5.2 鑰匙借用人發現鑰匙遺失,必須由部門批準人陪同到消防監控中心報失,消防監控中心幫助尋找未果時,向本部門報告。
4.5.3 遺失人員應對遺失鑰匙所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包括更換門鎖、配制鑰匙所需的費用。
4.5.4 對遺失的重要場所鑰匙,應立即采取措施,盡快更換門鎖系統,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因鑰匙遺失引起的場所物品遺失和修配鑰匙的全部損失費用。
4.5.5 遺失鑰匙的配制,應經本部門主管確認,重要部位的鑰匙配制應經相關部門及管理處經理批準。
4.5.6 員工使用不當損壞鑰匙,每把按成本價賠償。
4.6鑰匙的配制
4.6.1 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鑰匙,如發現私自配制,按嚴重違紀從嚴處罰。
4.6.2 如因工作需要增配鑰匙,必須說明理由和配制數量,以書面形式報部門主管,經經理批準后,方可配制,并在管理處備案。
4.6.3 增配鑰匙由工程部負責配制。配制時需2人以上同行操作配鑰匙工作。
篇2:物業項目鑰匙管理作業流程
物業項目鑰匙管理作業流程
1 目的
規范鑰匙委托管理工作,確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鑰匙。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各管理處特定情況下業主委托保管的鑰匙及未交付房屋鑰匙的管理。
3 職責
3.1 物業助理負責組織、安排鑰匙的管理工作。
3.2 管理處前臺服務人員負責依照本規程具體實施托管鑰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程序要點
4.1 管理處可以進行鑰匙保管的范圍
4.1.1 物業接管后,業主未交房時,由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4.1.2 開發商未售出的空置房鑰匙;
4.1.3 特定情況下業主托管的鑰匙。特定情況是指:房屋交付給業主時,還有需要整改的部分,為方便整改的鑰匙,業主委托管理處前臺保管;業主確有實際生活、工作困難,確需臨時性的托管鑰匙又不致于給管理處工作帶來額外事端的情況,時限不超過一個月。
4.2 開發商托管的鑰匙
4.2.1 物業托管驗收工作結束后,管理處可以根據開發商的托管要求托管未入住單位的鑰匙。
4.2.2 托管過來的鑰匙由管理處前臺服務人員清楚標明鑰匙單位編碼并分戶裝進業主檔案袋內。
4.2.3 鑰匙的發放工作詳見業主《交房管理流程》。
4.3 業主在特定情況下托管的鑰匙。
4.3.1 在房屋交付給業主時有整改部分,前臺服務人員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上填寫日期、戶位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然后將鑰匙貼上標識,有序地放在鑰匙柜中。待整改后,由業主簽字確認后領回。
4.3.2 對于業主因生活、工作原因需要委托管理處保管的鑰匙,前臺服務人員應在《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上填寫日期、戶位號、業主姓名、鑰匙數量、托存原因及領取鑰匙的要求等項目,然后將鑰匙密封,并在密封袋上貼上標識,有序地放在鑰匙柜中。
4.4 托管鑰匙的管理
4.4.1 管理處有維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鑰匙時,由管理處前臺服務人員在借用人辦理借用手續后,將鑰匙交給借用人。鑰匙借用手續的辦理程序為:借用人在 《鑰匙借用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借用日期、鑰匙編號、數量、事由。借用人、放發人簽名確認。
4.4.2 辦理鑰匙退還手續時,前臺服務人員應在核對鑰匙數量后,在《鑰匙借用登記表》中標注鑰匙退還日期,并簽字確認。
4.4.3 管理處前臺服務人員應安排前臺服務人員根據《鑰匙借用登記表》的記錄檢查鑰匙的借還情況,發現借期超過三天不還者,應致電借用部門或個人問明情況。
4.4.4 當接到丟失或損壞鑰匙報告時,前臺服務人員應將經過報告給物業助理。物業助理在征得業主同意后與鑰匙生產廠家聯系,采取換鎖措施,確保遺失鑰匙房屋的安全。
4.4.5 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前來領鑰匙時,前臺服務人員憑業主卡或身份證移交鑰匙給領鑰匙人。同時,在該戶業主的《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中注明鑰匙已歸還,業主確認簽字。
4.4.6 在無任何證件證明索鑰匙者為業主或業主指定的領鑰匙人時,前臺服務人員不得將鑰匙轉交。
4.5 所有與鑰匙有關的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一年。
5 記錄
QPI-GL-C-F025《業主托管鑰匙登記表》
QPI-GL-C-F009《鑰匙借用登記表》
篇3:生活水箱專用鑰匙領用操作流程
生活水箱專用鑰匙領用操作流程
1、生活水箱專用鑰匙放置在監控室,由監控人員負責保管。
2、領用生活水箱專用鑰匙必須由安保領班及工程人員共同到監控室領取,同時必須經過中心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填寫《生活水箱專用鑰匙領用歸還登記表》。生活水箱專用鑰匙只限工程水工使用,操作完畢后立即歸還監控室。不得私自將鑰匙轉借他人。
3、生活水箱專用鑰匙的門鎖不能隨便更換,如門鎖還需更換時,要經管理處經理同意后才能更換。
4、任何人都不得私自配制使用生活水箱專用鑰匙,操作工應保管好鑰匙,如有遺失立即通知上級處理,并出具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配制,并存檔備案。
5、對違反規定手員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并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相關質量記錄:
1.《生活水箱專用鑰匙領用歸還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