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實習安全管理制度
對大學生進行實習安全教育與管理,是學院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院教學工作順利完成的重要基礎;是大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護、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
1.各院系要確保師生在院內、院外實習單位進行各種實習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其它方面的安全工作。實習班級在實習出發前由各院系領導或實習領隊負責人要進行安全教育,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制定和檢查安全措施。
2.以班級為單位領取生產實習勞保用品。
3.師生要嚴格遵守所到實習單位有關人員指導。學生在實習中要嚴格執行實習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服從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4.實習中有勞動或操作設備的安排時,應進行必要的安全考核,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調換工種和設備,不準私自動用其它設備、儀器。
5.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的現象要提出批評,對嚴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事情有權制止,對違反安全規定或造成嚴重事故的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院系聽取處理意見。
6、實習班的活動要注意安全,外出旅途乘坐車船,市內搭乘交通工具時,勿造成混亂,要保管好錢、物和證件,要注意交通規則。凡師生離隊活動時,遵守作息時間及制度。
7、夏季期間外出實習的學生要求游泳時,須經指導教師同意,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有組織有領導的進行集體游泳,嚴禁個人私自游泳。
8、各院系要定期檢查實習班的安全情況,實習結束后,實習班負責人(教師)要向院系領導匯報安全工作等情況。
9、各院系是學生各種實習安全的責任單位。
篇2:X學校實習實訓安全管理辦法
X學校實習實訓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學生實習實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規范學校實習實訓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內所有實習實訓活動,包括校內實習實訓和校外實習實訓。
第三條 學校實習實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實習實訓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實習實訓的組織、管理、監督和責任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 實習實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五條 學校應當根據實習實訓的性質和特點,制定實習實訓計劃和安排,并明確實習實訓的目標、內容、時間、地點、人員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條 學校應當對實習實訓的場所、設備、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確保實習實訓場所的安全性和適用性。
第七條 學校應當為實習實訓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全培訓、安全防護用品、急救設備等。
第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習實訓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明確實習實訓的管理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習實訓的監督機制,對實習實訓進行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實習實訓中的安全問題。
第三章 實習實訓的安全要求
第十條 學校應當對實習實訓的安全要求進行明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實習實訓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和器材;
(二)實習實訓人員應當注意個人安全,避免發生意外傷害;
(三)實習實訓人員應當遵守實習實訓場所的安全規定,不得私自進入危險區域;
(四)實習實訓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在實習實訓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
第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實習實訓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和預防,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防范和控制。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習實訓事故應急預案,及時處理實習實訓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保障實習實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四章 責任和處罰
第十三條 學校實習實訓的組織、管理、監督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由學校負責。
第十四條 實習實訓人員應當遵守實習實訓的安全要求,如有違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對違反實習實訓安全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暫停實習實訓資格、取消實習實訓資格等。
篇3:中專學校實習安全管理制度
中專學校實習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實習的本質是教學活動,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是培養學生適應社會、鍛煉學生綜合技能、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關鍵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讓學生通過基層崗位工作的實踐,檢驗和鞏固并加深對專業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理解,提高實際操作能力,掌握專業技能,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增強競爭意識、創業意識,轉變就業觀念,錘煉學生意志品質,為順利踏上就業之路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實習學生實習要求
1、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單位安全生產規定,規范操作;服從單位統一住宿安排,不得私自在外住宿,不得留陌生人住宿。
2、學生進入實習崗位后,需要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安排和管理,不遲到、不早退。
3、實習生原則上不允許請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辦理請銷假事宜:三天以內的事、病假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三天以上的事、病假需向學校招生辦申請,由校方向實習單位進行核實溝通,審批通過后方可生效。假期結束需及時向學校及單位進行銷假。
4、實習期間對于學校統一的返校要求,由學校統一辦理請假手續。實習過程中未經批準擅自離崗一周以上的一律按自動退學處理。
5、實習學生要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及實習單位聲譽,因自身原因給學校及企業聲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從重處罰;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依規予以賠償;因違法、違紀或消極懶散等原因,被實習單位退回,學校將不再安排新的實習單位,并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勸退或開除。
6、實習學生畢業前夕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考試,并獲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或崗位資格證書。
7、實習過程要服從班主任及實習指導教師的安排,按時完成實習周記和崗位實習報告等作業。
8、對違法違紀違規、無故曠工等行為的學生處理辦法參照《XX學校學生管理手冊》執行。
9、對于其他違法違紀情況,經校、企雙方落實后,由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二、實習成績考核評定
1、考核形式及內容
按教學實習大綱要求,學生必須完成實習的全部任務,并提交實習報告后方可參加實習考核。考核采取審閱學生實習報告、結合平時實習表現。考核內容包括:遵守組織紀律情況、思想政治表現、實習過程表現、實習任務完成情況及實習周記、總結等。
2、實習成績評定標準
實習成績按優、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級記分評定。評分標準如下:
優:能很好地完成實習任務,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總結,并能運用學過的理論對某些問題加以分析,實習態度端正,實習過程無違紀行為,實習單位予以的實習鑒定評價為優秀的。
良:能較好地完成實習任務,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在考核時能比較圓滿地回答問題,學習態度端正,實習中無違紀行為,實習單位予以的實習鑒定評價為良好的。
及格:實習態度端正,能完成實習的主要任務,能夠基本完成實習報告,內容基本正確,但不夠完整、系統,實習中雖有一般違紀行為但能深刻認識,及時改正,實習單位予以的實習鑒定評價為及格的。
不及格: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實習成績以不及格記:
(1)未達到實習大綱規定的基本要求,實習報告馬虎潦草,或內容有明顯錯誤;考核時不能回答主要問題或有原則性錯誤者。
(2)實習中缺勤的時間超過全部實習時間的三分之一以上者;
(3)實習中有嚴重違紀行為者;
(4)實習單位予以的實習鑒定評價為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