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即將出臺物業管理最新規定。市發改委與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聯合制定《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征求意見稿)》,廣泛的征求廣大市民的意見,中國社會調查所(SSIC)也借勢對北京市民進行民意調查了解公眾的看法。本次調查成功對北京市360位市民進行了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在對目前物業的收費問題上,有92.9%的人認為目前社區物業的收費偏高;有7.1%的被訪者認為目前的社區物業收費是合適的,沒有一人認為目前的物業收費是偏低的。既然市民認為物業收費偏高,那么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如何呢?調查顯示,對于物業為廣大業主提供的服務,有78.6%的被訪者認為所繳的費用與受到的服務是物無所值的;有7.1%的人認為是物有所值得;而有14.3%的人表示說不清。可見目前物業的收費與物業的服務在廣大市民心中的差距是比較大的,往往是交費高而服務卻跟不上。
近期,市發改委與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聯合制定的《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征求意見稿)》被炒得沸沸揚揚,公眾對此的關注度如何呢?調查顯示,有64.3%的被訪者表示對于此事關注過,而有35.7%的人表示沒有關注過。可見對于兩個征求意見稿,大多數人還是關注的,畢竟這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而對于"您是否了解這一辦法的詳細內容?"的回答中,有57.1%的被訪者表示了解一點;有7.1%的人表示了解這一辦法的詳細內容,另外有35.7%的人表示對此不了解。看來,多數百姓對此辦法還是一知半解。
那么,"您認為有關部門對該辦法的宣傳是否到位,是否真正讓老百姓了解了辦法的內容呢?"有28.6%的人回答了"是",而有35.7%的人回答了"否",另外35.7%的人表示說不清。可見對于征求意見稿的宣傳應進一步加大力度,讓老百姓們充分了解并積極行動起來為此獻計獻策。
在調查中我們還注意到對于征求意見稿中的一些具體問題,被訪者也對我們做出了相應的回應。當我們問及"在辦法中規定,本市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價,不再統一價格,您是否贊同?"時92.9%的人表示贊同,有7.1%的人表示說不清。可見對于新的收費辦法老百姓還是基本認同的。
"辦法中規定,業主大會可以解聘由開發商前期指定的物業公司,您認為是否合理?"被訪者一致表示這是合理的,這表達了廣大業主的心聲,是能夠得到市民們的支持的。不過,有些市民也表示他們希望業主委員會有了這項權利后能夠秉公辦事,不濫用職權,能給廣大業主更多的信任感,不讓業主失望。
"您認為這一辦法是站在誰的立場上制定的?"有78.6%的人認為這是站在業主立場的,有21.4%的人認為是站在政府立場的。
"您認為此辦法的制定和出臺有什么意義?",有85.7%的人認為這是有一定的進步性的,加大了業主的權利,有14.3%的人表示說不清。可以看出廣大市民對新辦法還是給予了肯定。
當問及"你認為辦法中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時,21.4%的人表示應加大對于物業公司的監管,并應明確對于物業公司責任處理條文;有7.1%的人提出對于保安問題有擔憂。
"您對此辦法有何意見和建議?"有42.9%的人表示要少收費; 28.6%的人表示辦法出臺后執行要得力;21.4%的人表示物業公司要多干實事;14.3%的人表示要對物業監管得力;有7.1%的人表示要貼近群眾;有7.1%的人表示賬目要清晰;另外有14.3%的人沒有發表看法。
中國社會調查所(SSIC)周洋
篇2:自來水公司營業收費所工作制度
自來水分公司營業收費所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范居民收費部門工作,強化收費責任,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根據公司制度建設規劃,結合營業收費部門管理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營業收費一、二所履行下列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供用水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公司各項制度,加強內部管理,保證收費工作有序開展;
2、負責對臨河城區普通水表用戶的查抄工作。
若水表出現不能正常顯示指數現象,抄表人員要及時報告所長和督查中心,并和用戶進行用水量書面確認,結清水費后營業收費部門書面通知督查中心,按程序重新裝表用水;
3、負責用戶水表管理,按照規定對本部門管轄區域內的所有用戶的水表設立臺帳進行管理;
4、負責對拖延交費的個人用戶,按規定送達欠費通知書,對拒交水費用戶報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后依法處理;
5、負責協調用戶進行舊水表校驗。舊水表校驗要經督查中心主任審核批準;
6、做好統計調查和用水趨勢預測,就管轄區域內水質、水壓存在的問題主動逐級向相關公司領導及部門反映,做好用戶用水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和調整用水計劃;
7、做好用水市場管理工作;
8、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三條 分公司對營業一、二所普通表用戶的水費回收,實行責任和任務落實到所,營業一、二所落實責任和分解任務到客戶管理員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營業一、二所采取績效考核管理模式。
第五條 營業一、二所工作人員考勤,依據公司的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營業一所、二所客戶管理員薪酬和工作業績掛鉤,依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七條 營業一、二所工作程序按照<<臨河自來水分公司營業一、二所工作流程執行。
第八條 營業一所、二所對普通水表居民用戶實行抄收分離的收費方式。客戶管理員上門查抄水表并督促用戶交費。
第九條 客戶管理員從敲門入戶到關門出戶的整個抄表過程中,要從舉止、表情、言語體現出打擾客戶所應表現出的歉意、服務客戶所應表現出的熱情、做客客戶居所所應表現出的對主人的尊重、對客戶配合所應表現出的謝意;強化服務客戶的意識,認真聆聽客戶對公司的意見,耐心細致的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對客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嚴禁與客戶發生爭執。
第十條 客戶管理員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水表指數進行收費。
第十一條 客戶管理員要做好自己所管轄區域的用戶建檔立卡工作,同時抄表要準確,指數要當月上卡。
第十二條 嚴禁客戶管理員之間在管轄片區內私自調卡,代抄。
第十三條 公司嚴禁客戶管理員擅自允許客戶私自更換表,更換水表執行水表更換規定及工作流程。
第十四條 客戶管理www.dewk.cn員要掌握片區水表安裝使用情況,依據用戶使用年限定期更換水表,對有問題的水表應及時報公司相關部門進行更換。
第十五條 營業一、二所工作人員要掌握有關供水法規、政策、公司制度和收費標準,維護供用水市場秩序,做好用戶咨詢服務、解釋答疑、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六條 營業一、二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長責令改正:
1、查抄進度滯后、不及時下達繳費通知單、不及時催繳水費的;
2、抄表不符合工作流程的;
3、顧客提出投訴,經調查屬實的;
4、客戶檔案管理混亂的;
5、不履行請假手續的;
第十七條 營業一、二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公司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對其處直接損失三倍至五倍的罰款、調離工作崗位或待崗:
1、抄表不準、不按收費標準查抄水表的;
2、私自調卡、代抄水表的;
3、給未交清水費用戶私自換表的
4、發現片區用戶壞、停、銹水表不報告而被公司發現的;
5、不按水表更換流程更換水表的,發現更換水表不合格未報告的;
6、連續二個月完不成查抄任務的;
7、用戶多次進行投訴,經調查有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8、經批準為用戶代繳水費但截留用戶水費的。
第十八條 營業一、二所所長不嚴格履行職責致使本部門員工
常有第十六條所列行為,或者本部門員工有第十七條所列行為的,確認其為不稱職,分公司報經公司決定調整其崗位;情節嚴重的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撤銷職務。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未作規定的,依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本制度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篇3:初中(學校)教育收費制度
初級中學(學校)教育收費制度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教育收費的指示精神,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關于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規定,做好收費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的收費行為,杜絕亂收費現象,特制定如下制度:
1.管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財務人員。
2.建立健全學校收費制度,憑物價部門審批頒發的《廣東省教育收費許可證》進行收費,學校必須張貼公布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收費時,必須向家長發出書面通知單,明確說明收費的項目及其標準。收費人員必須持有《廣東省企事業單位物價員證》收費。
3.根據現行“代收代管費”項目、標準,實行學生自愿選購。
4.堅決制止和糾正如下各種“亂收費”現象:(1)越權立項收費(2)擅自恢復已取消項目的收費;(3)擅自分解項目,重復收費;(4)擅自把職能任務轉變為有償服務;(5)擅自擴大收費范圍;(6)擅自提高收費標準;(7)擅自提前收費。
5.學校收費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