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調解協議書范本
醫院名稱:_______醫院(甲方)
醫院負責人:_______
亡者繼承人(乙方):
乙方代理人:
協議地點:
亡者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_因病在甲方處住院,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突然死亡,后乙方與甲方為其死亡原因產生糾紛,經雙方同意均愿通過協商解決該爭議;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實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雙方對自主協商解決該醫療爭議不持異議。
第二條:醫院同意向乙方實行一次性經濟補償: ___ (¥ _____萬 元 ),包括之前已墊付的____萬元。以上費用含死亡補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所有法律規定的賠償項目。
第三條:醫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當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剩余款項_____萬元。
第四條:亡者住院時所發生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所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由甲方退回。
第四條:在醫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雙方因亡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醫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醫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代理人一份,協議自雙方及乙方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如乙方繼承人沒有在本協議親筆簽字,應該有繼承人對乙方代理人授權的全權委托書,且乙方代理人承諾對該全權委托書上委托人簽名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原因引起的糾紛而再增加甲方的損失由乙方代理人全額賠償甲方。
醫方負責人簽字:
醫院簽章:乙方簽字:乙方代理簽字:簽注日期:年月日
篇2:社區人民調解工作職責
> Z社區人民調解工作職責一、運用各種形式,宣傳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教育社區居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二、及時排查,調解民間各類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和非正常死亡或民轉刑案件。
三、準確無誤,及時地搞好報表檔案工作,內容必須做到“七齊全”,即:有結案表、有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報告報告、有調解協議書、有調節筆錄、有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有調節糾紛通知書、有回訪登記表。
四、建立“四清四冊”,即:糾紛調解登記簿、回訪登記簿、糾紛苗頭排查防籌登記簿、文書檔案登記簿和調節人員花名冊,三級調解承包花名冊、幫教人員花名冊、遵紀守法光榮花名冊。
篇3: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制度
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制度
1、根據當事人申請或主動調解民間糾紛。
2、人民調解員工作時,一般必須除當事人外有第三人在場。
3、調解民間糾紛,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調解,沒有明確規定的依照社會公德進行調解,堅持人性化服務。
4、人民調解員不得強制當事人接受調解或阻止當事人在基層人民政府、法院處理。
5、人民調解應當接受當事人回避的請求。
6、人民調解堅持不收費,不處罰的調解原則。
7、人民調解員為當事人保密,不泄漏隱私。
8、人民調解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宴請和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