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本合同(分包合同)由下列雙方在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并于該日起生效。
1)_____公司 以下簡稱“主包人”;
2)_____以下簡稱“分包人”
引言
主包人和分包人特此同意:下述引言為本合同的前提及實施本分包合同的原因,該引言解釋為本分包合同的一部分。
1)分包人完全清楚并承認張家港II標一分部中小橋的鉸縫、護欄、橋面鋪裝(工程名稱)業主發布的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
2)分包人完全清楚并承認在張家港II標一分部中小橋的鉸縫、護欄、橋面鋪裝(工程名稱)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中由主包人填寫的全部投標內容,包括投標書、有單價的工程量清單、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及標書澄清文件等有關文件。
3)分包人同意在其分包的工程范圍內提供所需的機械設備、材料、人工等施工要素實施完成并養護所承建之工程。
4)經簽字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并認真閱讀、理解本合同文本后簽定本合同。
協議
第一部分 分包合同宗旨
分包人愿意接受 張家港II標一分部中小橋的鉸縫、護欄、橋面鋪裝(工程名稱)招標文件及主承包人與業主所簽定的合同和本分包合同文件的約束,并承擔相應的責任,按期、優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第二部分 分包人工程范圍
分包人要采取各種措施,在合同期內保證完成并養護 張家港II標一分部中小橋的鉸縫、護欄、橋面鋪裝(工程名稱)工程。并要嚴格遵照本分包合同條款所規定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的勞動力、材料、機械設備等,包括有關的工程質量檢測(測量試驗)、臨時工程以及為實施完成和養護本分包合同工程所承擔的一切(不管是臨時性的還是永久性的)責任及義務。
第三部分 分包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組成本分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本分包合同協議書應按下列文件執行:
本協議書
主包人與業主的合同協議書
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及格式
技術規范
設計圖紙
本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單
2)一旦上述文件發生不一致,那么以文件中首先提及的作為依據。
第四部分 分包合同價格
分包合同價格有下列三種方式中的一種方式適用于本合同:
4.1主包人向分包人從本分包合同實際實施砼工程總價中提取 %的款額作為主包人的管理費,用以投標、工程管理、財務費用等方面支出。
4.1.1分包合同總價指由監理工程師簽認并經業主批準的由分包人實際實施完成的分包工程結算款。
4.2以單價合同的形式分包,則以重新確定的分包工程量清單的單價作為簽訂分包合同的依據,分包合同總價暫以重新確定的分包單價和預估的工程量清單數量計算;工程結算時則以監理工程師簽認并經業主批準的分包工程范圍內項目的工程數量和重新確定的分包工程量清單相應的單價結算。
4.3分包人以投標方式獲得本分包合同,結算方式按招標文件確定的結算方式和中標價格結算。
清單編號項目單價數量備注
410-7-bC40鉸縫559元/m3
410-7-cC50鉸縫585元/m3
415-2-cC40橋面鋪裝36元/m2
415-2-dC50橋面鋪裝45.9元/m2
410-12-bC30護欄395.7元/m3
802-2-d鍍鋅鋼管(護欄)80元/m
鋼筋網片加工180元/噸
I、II級鋼加工800元/噸
供C30砼280元/m3
供C40砼300元/m3
供C50砼320元/m3
本合同采用的分包合同價格形式為:按4.2款。稅費支付按第九部分
第五部分 支付條款
5.1計量
分包人每月按照所完成的工程,標上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單價及業主所接收的工程量向主包人計量并結算工程款,并提供有效票據。
5.2分包合同價格的承認
分包人完全清楚并承認上述第四分部提及的分包合同價格及含義,并以此承包完成所分包工程的實施、完工和養護;此分包合同價格亦將適用于本分包合同等文件中分包人所承擔責任和義務的各個方面。
5.3價格不變原則
主包人、分包人均承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均沒有權利對(除非業主認可并同意支付的情況之外)工程項目增加或減少已生效的分包合同價格。
5.4支付
主包人將按上述第四部分規定及5.1條所規定計量方法支付給分包人,但不包括業主扣除標書合同規定的工程保留金和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考評獎罰金額等,合同額每月扣除比例按標書規定辦。
工程保留金的償還按標書的規定辦理。
5.5支付時間和辦法
當主包人從業主那里收到分包人所承擔完成的工程計量款時,主包人應在10個法定工作日內支付給分包人應得款項,支付日期以銀行辦理日期為準。
預付款的支付,只有在分包人提交給主包人所規定的銀行保函或相應的財產低押擔保以后,主包人才可在收到業主預付款后按本條前款的支付辦法支付給分包人。
5.6無權因不及時支付而中斷或終止合同
對主包人因業主不及時支付無權中斷或終止履行的所有合同條款也同樣適用于主包人和分包人之間。
第六部分 銀行擔保
--履約保函
--預付款保函(需主包人支付動員預付款提供)
6.1分包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向主包人提供一份銀行開具的履約保函,擔保金額按分包合同預估工程總價的10%開具,保函格式按標書規定辦理。
6.2如果分包人不能開具上述保函,可以分包人擁有的合法財產作抵押,向主包人開具擔保書并辦理公證。所抵押的不動財產應經主包人認可的會計事務所評估,并按財產抵押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6.3分包人有尚未結算的質保金在主包人待支付的,可以向主包人出具擔保書以此作為抵押,此抵押數額不得少于6.1條規定的要求。
第七部分 開工及竣工時間
本分包合同所指定的分包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20**年 2 月17日至 20**年 6 月 30 日,但同時不能晚于業主對主包人所規定的其它時間;養護期為工程交工驗收到竣工驗收期間。
第八部分 處罰
如果由于分包人的原因而不能按工程總計劃進度表的要求開工和竣工,分包人必須按主包人的要求采取措施:
--增加工作時間;
--增加施工人員、設備;
--項目分包負責人須經請假,主包方同意后方可離開。分包負責人一個月必須保證出勤25天。擅自離開或出勤不夠處罰當月工程量的20%。
如果上述措施仍不能挽回拖延的時間,則主包人有權切割乃至解除分包合同撤換分包人,補充或重新安排其他力量施工,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附加費用(包括施工隊伍調遣費、誤工費、趕工增加費、賠償等)由主包人在分包人的應得款項中扣除。
標書合同文件中規定的業主對承包人的處罰條款同樣適用于主包人與分包人之間。
第九部分 稅收
分包人不承擔并支付所分包工程合同額相應的除標書規定可以免繳或直接由業主繳納的稅費以外的一切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
第十部分 分包合同有效期
分包合同自簽署以后,直到實施、完成、養護工程結束,業主最終驗收合格為止。
第十一部分 主包人責任
11.1主包人指派項目經理等管理人員組成經理部,對項目進行總體管理,主要是計劃、進度和質量管理,負責對外結算工程款、索賠和協調對外關系,包括對業主、總監、監理的關系等事宜。
11.2對用于本工程的甲供材料、設備等,由分包人按施工總進度要求,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進場計劃,由主包人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第十二部分 分包人責任
12.1分包人應按本分包合同文件的規定,精心組織、科學安排,對工程進行施工和維護,提供現場管理、施工、維護所需的全部人工(包括測量、結構、試驗、計量等)、材料(包括所有進場材料的試驗和檢驗)和機具,并負責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必要的保險。
12.2分包人應對施工安全設施、工程設備經勞動部門檢測發證并在有效期內、特種工種作業人員持有效合同證書上崗、合法用工等承擔責任,接受主包人的檢查、監督。主包人一旦發現安全防范設施不到位、特種設備或人員無證或持無效證照,除責成分包人限期整改外,有權按規定對分包人以經濟處罰。
12.3分包人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充分穩定與安全、社會公眾安全和方便、現場的守衛、環境保護負責。
12.4分包人應根據合同協議書的規定,按時提交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
12.5合同中監理工程師對主包人有關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要求的條款同樣適用于主包人與分包人之間。
12.6分包人不得對工程進行再分包。
12.7分包人有責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完全責任。對生產質量和安全等各種報表上報應做到準確及時。
12.8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交接,并按照主包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竣工資料和圖紙等文件。
第十三部分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另行協商,補簽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附授權書)簽字后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如因發行本合同發生訴訟,應在主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主包人:江蘇省交通工程蘇州分公司分包人:
授權人簽字:授權人簽字:
日期:日期:
篇2:基建處專業分包工程及材料設備采購辦法
基建處專業分包工程及材料設備采購辦法
為了規范SH大學寶山校區擴建三期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與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家七部一委頒布《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及《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及《SH大學寶山校區擴建三期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匯編》中的《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工程涉及的專業分包工程、材料、設備等招標規定如下:
一、招標及核價原則:
1、涉及本工程的sj1、sj2、sw1、sw2、室外總體、綠化景觀總包招標,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委托招標代理,由行政主管部門全過程監督實施公開招標;
2、涉及本工程的電梯工程、電動桁車工程、vrv空調工程、高壓配電工程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招標;
3、涉及本工程總包范圍內的專業分包指定金額部分,如弱電工程、門窗工程、圍護工程、消防工程、鋼結構工程等均按照《SH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滬建交〔2012〕948號 ),委托招標代理,在政府監管平臺實施公開招標;
4、對本工程總包范圍內所涉及的數量大、品質型號比較單一的材料、設備暫估價材料設備,如配電箱、電力電纜、電纜橋架、新風機組及通風機、成品防火門、外墻真石漆、外墻涂料等均按照相關規定,委托招標代理,在社會公共平臺實施公開招標;
5、對本工程總包范圍內涉及的不能統一類比價格的、裝飾個性強的招標暫估價材料設備,如裝飾門、廁所隔斷、鋁合金方板吊頂、復合地板、墻地磚、潔具、硅鈣板吊頂、室內燈具等進行比價,并由參建各方評審確定;
6、對本工程涉及的其它零星設備、材料,實行批價形式確定。需經設計、代建方、建設單位確認后由財務監理核價確定。
二、招標及核價方法:
1、上述1、2、3項的公開招標,代建單位按照工程進展,由招標代理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及清單,總包審核(2、3項)、財務監理審定招標文件及控制價,經基建處同意后分別實施公開上網招標,具體見《制度匯編---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
2、上述第4項由各標段總包牽頭,根據工程進展進度需求,提前完成《訂購申報單》的填寫,《訂購申報單》包括各種設備、材料名稱、數量、暫定價金額,經施工監理及設計單位確認后,上報代建單位匯總,由基建處審定,經代建例會討論后,最終交招標代理實施公開招標。
3、上述第5項,由各標段總包單位牽頭,根據工程進度需求編制設備材料采購供應計劃,完成《訂購申報單》填寫,《訂購申報單》包括各種設備、材料名稱、數量、招標暫定價金額、使用部位,經施工監理及設計單位確認后,上報代建單位匯總,由基建處核審定,經代建例會討論后,進入評審程序。評審小組原則上由基建處、代建單位、財務監理、施工監理、總包單位等組成,評審原則以性價比為基礎,原則上以最低價中標;
4、上述第6項,由各標段總包單位根據工程進度需求,提前一個月編制設備材料使用計劃,完成《批價申報單》填寫,《批價申報單》包括各種設備、材料名稱、數量、招標暫定價金額、申報價金額及使用部位,經施工監理確認后,上報代建單位匯總、基建處核定,經代建例會討論后,交財務監理核價審定;
附件: 《訂購申報單》、《批價申報單》及《評審意見》
訂 購 申 報 單
編號
總包單位
采購名稱
數量
單位
招標暫定價
使用部位
擬參與競標的
供應商名單
及其企業情況
(并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經營業績等資料復印件)
設計單位意見
施工監理意見
財務監理意見
代建單位意見
基建處意見
評 審 意 見
編號
采購名稱
數量
安裝位置
概算指標(元)
序號
備 選 單 位
數量
報價(元)
備 注
評審意見
會簽
批 價 申 報 單
編號
總包單位
設備材料名稱
數量
單位
參數及型號
招標暫定價
申報價
使用部位
施工監理意見
代建單位意見
基建處意見
篇3: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貫徹執行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在物管中心經理(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本部門完成各項經營管理目標,組織各部門分解下達各崗位工作指標,有效實施物業附屬設備設施的管理、正常運行和維護,確保物業正常的工作、生活環境,對本部門的工作和服務質量負責。
c)組織貫徹各項通用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編制、實施、調整、修訂工程服務標準和個性工作標準。
d)組織編制并審定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維修計劃,監督檢查各專業執行情況,保證全年工作質量。
e)負責審定部門預算,并通過有效手段控制部門預算支出計劃。
f)定期檢查各系統設備運行情況及維護保養情況,督導下屬員工做好相關工作記錄。
g)審定本部門人員編制,負責部門組織架構的調整、人員的調配、人員的招聘與續簽合同的評定,定期組織實施部門內部的績效考核。
h)全面負責部門的安全工作,保證管轄區域設備及人員的安全。
i)按規定程序審定本部門各種工程項目,定期對工程服務供方進行評審。
j)審定各工程設備的節能計劃與措施,組織貫徹實施,持續改進中心的環保工作。
k)根據本項目系統設備的狀況,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迅速地組織處理設備故障/事故,搶修突發性故障,確保各系統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l)負責處理重大客戶的投訴工作。
m)負責工程管理部對外聯絡工作,與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保持正常良好的聯系,保證各種業務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
n)審閱檢查設備運行報表,掌握和調控水、電、燃氣的能源消耗,使之基本達到合理狀態。
o)負責技術組的管理工作。組織技術組評審本部門各種分包合同及各種工程項目,審核工程師提交的增改擴、大中小修計劃。
p)負責本部門培訓工作的落實和檢查,保證部門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和各種新知識,不斷提高工作技能。
q)組織實施各專業對裝修過程的管理、裝修申請審批、施工過程檢查、竣工接管驗收,保證裝修質量。
r)參與評審部門各外包合同、工程項目及特約服務申請,以及增改擴、大中小修計劃。
s)組織本部門進行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更新及制定控制措施等工作。
t)組織本部門對可控制的和可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評價、更新及制定相關控制措施等工作
u)完成上級交辦的以及相關部門需協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