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兒園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我園事業發展的需要,經陽山鎮政府同意,我園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幼兒園教師。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和團隊合作精神。熱愛幼教事業,身心健康,品行優良,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2、具有全日制師范大專及以上學歷(非z市生源的應聘者需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普通話二級甲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某一特長或者具有幼兒園工作經驗的優先錄用。
二、招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和方法:即日起至6月12日止,
(2)報名地址和電話:
地址:z市z區中心幼兒園園長室(z區z鎮z區苑1號)
報名電話:z z老師;z z老師
(3)報名所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②在職教師和往屆師范畢業生帶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帶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③報名者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貼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④個人自薦材料和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2、考核
第一階段:材料審核。時間:6月13日
第二階段:面試:技能素質考核。時間:6月14日(如有變化電話通知)
1、試教:事先準備一個教學活動,當場試教(年齡段、領域不限)
2、技能考核
(1)自彈自唱:樂器限于鋼琴,當場抽簽兒童歌曲,邊彈邊唱(準備10分鐘)。
(2)舞蹈:完整表演自己準備的舞蹈。
(3)講故事:自己準備材料講故事。
(4)命題繪畫(簡筆畫)(時間不超過30分鐘)
3、體檢、錄用(由幼兒園統一組織進行),體檢參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59號)執行。
在職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已取得幼兒園區級教學新秀以上等榮譽的優先錄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規定時間內到z區中心幼兒園報到,辦理相關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與本園簽訂勞動合同,由中心幼兒園統一分配,享受幼兒園聘用教師待遇,按規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障費用。
3、新聘用人員均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則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擇業。
四、應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實有效,對違反考核紀律或涉及偽造、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應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本簡章由z市z區中心幼兒園負責解釋。
z市z區中心幼兒園
篇2:Z幼兒園招聘教師公告
Z幼兒園20**年招聘教師公告
建德市**中心幼兒園是一所教育局所屬的公辦幼兒園,是建德市特級幼兒園。幼兒園擁有兩個園區,在職教職工58名,在園幼兒520名。
幼兒園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現擬定招聘教師10名,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熱愛幼兒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積極進取,樂于奉獻,團隊意識強;
2.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3.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高中、大專等其中有一個學歷是學前教育專業亦可);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以酌情考慮)。
二、報名截止時間:20**年7月5日。
三、報名方式:直接到幼兒園報名或下載報名表(見附件),并將報名表發至郵箱(**qq.com)。
四、招聘方式:考核面試
五、考核面試地點及時間:新安江中心幼兒園清江園區音樂廳(嚴州大道,建德市實驗小學旁)。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核面試內容: 師德、專業素養、教育教學能力等
七、準備材料:報名表、學歷證書、獲獎證書、職稱證書、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過后拿回,復印件留下)。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范老師 58**0 郭老師 5**6
建德市z中心幼兒園
20**年6月
附件:z幼兒園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篇3:職學院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職學院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一支數量充足、學歷合格、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以保證學院的可持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教師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合法、合理、合政策、合程序的原則、思想素質與業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和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本方案是學院今后進行教師招聘工作的基本方案,每年的教師招聘工作具體計劃另行制訂。
第四條 本方案適用于本院專任教師的招聘任用工作,學院引進人才、特聘人員、行政人員和其他非教學人員的招聘任用工作的規定另行制訂。
第二章 教師基本條件
第五條 政治思想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第六條 道德品質好:恪守社會主義公民道德規范,為人誠實正直,善于團結其他人一道工作。
第七條 職業素養好:熱愛教育事業,安心教育工作,擁護學院章程,熱心學院工作,服從學院安排,能夠完成學院分配的任務。
第八條 學歷合格:第一學歷為本科以上學歷,有豐富實踐經驗或突出貢獻或威望較高者,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第九條 年齡要求:年齡在40歲以下,具有副高職稱或碩士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歲。
第十條 在同等條件下,有教育教學實踐經驗的“雙師型”者優先錄用。
第十一條 具有副高職稱、碩士學位的人員經主管人事的院領導批準可免試教、考試。
第三章 教師招聘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 學院成立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副院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人事處、教務處、紀委、教學督導室的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教師招聘工作的決策、規劃、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院人事處處長兼任,副主任由人事處副處長兼任,成員由教務處、紀委、教學督導室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具體負責教師招聘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組,組長由分管教學的副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人事處處長、教學督導室主任、教務處處長擔任,成員由以上三處的副職、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骨干教師組成。考核小組具體負責應聘教師的專業考試、面試和試教等工作。
第四章 教師招聘渠道
第十五條 到人才市場招聘:領導小組密切關注市場的動態,及時派出人員到人才市場進行招聘工作。到人才市場招聘教師的有關人員必須準備好有關教育法規、教師招聘方案、學校有關宣傳材料和有關應聘教師登記表。
第十六條 到高等院校招聘:每年冬季和春季,學院領導小組派出有關人員到省內外的有關高等院校進行教師招聘的宣傳工作,盡可能發動部分本地的優秀畢業生回到本院工作。
第十七條 通過本院網站和有關網站以及其他宣傳媒體發布教師招聘廣告,并及時做好應聘教師的宣傳發動工作及檔案管理工作。
第十八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考核小組的人員要經常通過網絡和報刊等宣傳媒體,廣泛了解和收集教師求職情況,整理出有用的信息和材料,并及時與有關求職教師聯系。
第十九條 利用我院現任教師來源于各地的特點,要求教師人人都關心教師的招聘工作,人人都主動積極地向學校提供教師求職息,人人都主動積極去做教師招聘的宣傳發動工作。
第五章 教師招聘工作程序
第二十條 制訂教師招聘工作計劃:院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學院的辦學規模和發展速度,基本上每個學期都要進行教師的招聘工作,期中對學院現任教師狀況進行調查,確定下學期各科教師的需求量,然后制訂出教師招聘計劃,報學院行政討論后,呈報市人事局審批。
第二十一條 開展招聘教師的宣傳工作:根據第四章的辦法開展招聘教師的宣傳發動工作。
第二十二條 應聘教師報名:應聘教師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書信等形式報名,報名者需提供自薦書、學歷證書、獲獎證書以及其他證明本人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資料的原件或復印件,已參加工作的報名者還須提供身份證、工作證、職稱證等原件或復印。學院的教師招聘辦公室要逐一做好登記。
第二十三條 應聘教師資格審查:學院的教師招聘辦公室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將情況向學院領導小組匯報,經學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向應聘教師作答復。
第二十四條 應聘教師專業理論或技能考試:應聘教師的專業理論或技能考試由考核小組負責。考核小組根據應聘教師的學科實際,組織應聘教師進行考試。專業理論考試采取書面的、閉卷的形式進行,專業技能考試根據專業特點采取不同的形式進行。考試結束后,由考核小組組織有關教師評卷,按考試成績排序,淘汰參考人員的50%(參考人數少于1:5的則不按此比例淘汰)。考試成績計入總分,占總分的40%。
第二十五條 應聘教師面試:應聘教師接到學院的面試通知后來到學院參加面試,學院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接待和安排工作,學院考核小組要做好應聘教師面試的有關工作。面試內容包括教師形象目測、教育教學經驗問答、論文答辯、普通話和英語口試等。按面試計分標準打分排序,淘汰面試人員的10%。面試成績計入總分,占總分的20%。
第二十六條 應聘教師試教:應試教師的試教由考核小組負責。考核小組根據應聘教師的學科實際組織應聘教師進行試教,應聘教師試教時考核小組的全體成員都要參加聽課,試教結束后,由考核小組集中討論,嚴格按學院統一制定的評課辦法和標準進行評課打分。試教成績計入總分,占總分的40%。
第二十七條 對應聘教師情況作出結論:全部的考核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根據應聘教師的考核情況對應聘教師進行總體評價,定出應聘教師的錄取人選,報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審定。
第二十八條 應聘教師考察。由人事處進行實地(到應聘者單位或居住地)考察(省外應聘者,一般只發函),調閱人事檔案。經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在應聘同一學科的人員中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第二十九條 應聘教師體檢: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在應聘同一學科的人員中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第三十條 應聘教師試用。經考察、體檢合格,簽訂試用合同,試用合同期一般為三個月。經主管人事院領導批準同意調入的可不經試用期,經市人事局審批即可辦理調入手續。
第三十一條 報市人事局審批。試用合同期滿,各項考核合格,院人事處向市人事局呈報正式錄用名單,經審批辦理正式調入手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方案由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方案從20**年3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