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鄭大學教師招聘及博士后招收工作細則
一、正式入職教師
(一)招聘標準
1. 有良好教育背景,達到我校拔尖博士條件。
2. 有較好本科教育背景和良好研究生教育背景,科研產出高于我校拔尖博士條件。
3. 國外(境外)名校博士畢業,有較高學術產出。
4. 國內良好本碩教育背景,并取得國外(境外)名校博士學位。
5. 有良好教育背景,有國內外博士后經歷,達到我校師資博士后留校條件。
6. 重點科研團隊急需緊缺的優秀博士。
7. 一流學科急需緊缺的優秀博士。
(二)符合條件的人員,各單位按招聘要求提交人事處,由人事處提交學校研究同意后,報人社廳批準,辦理入職手續,享受學校相應的人才引進政策。
(三)待遇
根據聘任崗位享受學校高層次人才、在職教師待遇。
二、直接入職的博士后
通過學校招聘,辦理入職手續,同時辦理博士后入站手續,從事兩年專職科研博士后工作,屬科研型教師崗位。
(一)招聘標準
1. 有良好教育背景和較強科研能力;理科、醫科類:中科院二區以上2篇;工科類:JCR二區以上2篇;人文社會科學類:B刊以上2篇或B刊1篇加C刊2篇以上;體育藝術類標準另行規定。
2. 有較好本科教育背景和良好研究生教育背景,科研產出高于第一條。
3. 有良好教育背景和較強科研能力,具有國外(境外)知名院校(所)連續一年以上研修經歷。
4. 未達到入職教師條件的一流學科和重點科研團隊急需緊缺的優秀博士。
(二)符合條件的人員,各單位按招聘要求提交人事處,由人事處提交學校研究同意后,報人社廳批準,辦理入職手續,享受學校相應的人才引進政策,同時辦理博士后入站手續。
(三)待遇
根據聘任崗位享受學校在職教師待遇,科研工作按博士后入站協議考核。
三、進站師資博士后
進站從事師資博士后科研工作,出站時符合留校條件的可按程序直接留校。
(一)符合我校師資博士后招收條件的,各單位按照師資博士后招收程序報人事處,經研究同意后按程序辦理入站手續。
(二)招收標準及師資博士后待遇按《州鄭大學關于加強師資博士后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修改)》執行。
四、附則
(一)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二)學校原有相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篇2:建筑裝飾公司招聘錄用程序
建筑裝飾公司招聘錄用程序
招聘錄用程序可分為:申請、招聘、考核、培訓、錄用、上崗。
一、 申請程序:
1、申請部門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報主管領導審批。
3、申請表報行政管理部審批。
4、申請表報總經理審批。
5、申請表轉入行政管理部進入招聘程序。
二、 招聘程序:
行政管理部根據申請表的要求,通過各種渠道選拔公司需要的人才。
三、 考核程序:
行政管理部與申請部門共同對應聘者進行專業考核及素質考核。
四、崗前培訓程序:
1、行政管理部負責對企業歷史、公司規章制度、員工素質的培訓工作。
2、所在部門負責對專業知識、工作程序的培訓工作。
3、培訓后進行考核,行政管理部、申請部門通過后進入員工檔案存檔。
五、 錄用程序:行政管理部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合同。
六、 上崗程序:應聘者通過以上程序后上崗工作。
七、 其它規定:
1、招聘時注意給應聘者良好的企業形象。
2、對應聘者考慮的因素:
(1)、上一個工作崗位;
(2 )、上一個工作習慣;
(3 )、應聘者在原單位的工資水平;
(4 )、工作歷史(避免選擇過多跳槽的人);
(5 )、受教育程序(不僅學歷,還有在以前企業的受教育程度);
(6 )、對未來的前瞻性(理想);
(7 )、道德品質;
(8 )、人際關系。
篇3:建筑工程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招聘、錄用、離職管理制度
1招聘
1.1 招聘標準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公民。
■具備招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崗位的有效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證書和職稱證書)。
1.2 職責分工
■人力資源匯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人力資源必須認真組織填寫招聘信息。人力資源負責一般員工初試。
■總經理負責招聘廣告的審批;負責公司管理人員、中高層專業技術人員的復試和錄用審批。
1.3 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包括崗位種類、崗位數量、崗位要求、招聘途徑、招聘形式、上崗日期、招聘費用等。
1.4 招聘操作程序:
流程:發布招聘信息一接待應聘者一應聘者填寫《應聘表》一整理應聘材料一應聘材料初選一初試一復試一錄用一人事資料存檔
2錄用
錄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崗位證件、職稱證件自上崗之日起存放公司。在綜合部登記后,方可到部門或項目部報到。同時人力資源為錄用人員建立人事檔案。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將其人事檔案存入檔案室,并為其辦理崗位證件更名手續。對于已在崗員工,證件不全或證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離職時又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其在崗期間工資待遇應按照臨時工工資600元/月計算,未發的工資將不予計發。
3試用及轉正
3.1 新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成績突出者,用人部門可提出提前
轉正的申請,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
3.2 申請轉正的員工,用人部門做出工作評價、考核。人力資源根據
用人部門意見將結果報總經理審批。
4人員調動
員工跨部門崗位變動或跨項目部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原用人部門在兩日內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登記。
5離職
流程:員工交離職報告一部門負責人簽字一總經理審批一填寫《員工離職交接單》一所在部門審核一人力資源審核一總經理審批一工作移交一財產移交一財務清算。
員工離職時,員工必須將在崗時工作資料整理完畢、齊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合格后,辦理資料交接手續,再呈交離職報告,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由人力資源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