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隱患整改規范
一、火災隱患認定
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此類因素威脅著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點關注對象。
二、火災隱患消除要求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可能隨時引發嚴重后果,因此必須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進行處理 。
三、當場改正的違規行為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等違反禁令的。此類行為極易引發火災,必須立即制止并糾正。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火災發生時人員逃生的生命通道,必須時刻保持暢通。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消火栓和滅火器材是應對火災的重要設施,確保其正常可用至關重要。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這些設施對阻止火勢蔓延起到關鍵作用,必須保持其正常功能。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相關人員的在崗履職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環節,脫崗行為會嚴重削弱消防管理力度。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隨意關閉消防設施和切斷電源,會使消防系統失去作用,極大增加火災風險。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以便后續進行檢查和追溯。
四、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處理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總務處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五、隱患認定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隱患的性質、嚴重程度等,為后續整改工作提供依據。
六、整改安排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確保整改工作有序推進。
七、隱患消除前防范
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總務處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防止火災事故在整改期間發生。
八、整改記錄存檔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便于后續對消防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
九、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整改處理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十、重大火災隱患處理
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最大程度降低火災風險。
十一、特殊重大火災隱患處理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尋求更有效的解決途徑。
篇2:某學校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安全隱患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及上級部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職工發現并報告的安全隱患,安全辦公室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報請校長批準后及時整改。
3、 學校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或責任人,相關部門或責任人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并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5、 對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任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篇3:某幼兒園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幼兒園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幼兒園教職員工根據幼兒園要求或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幼兒園教職員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篇4:(學院)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學院(學校)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原則,對于校園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堅決采取隱患整改措施,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整改原則:每月部門自查、季度保衛處巡查、半年全校聯查,堅持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的工作原則。
二、安全隱患整改的范圍
1、部門重點部位沒有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護措施的;
2、各種消防器材不能保持正常投入使用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建筑物內存在影響安全、不符合標準設施的;
5、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差,不能共同搞好本單位的安全工作的;
6、體育、實驗教學未按照正確教學程序的;
7、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整改辦法
(一)對不能立即改正的安全隱患,安全職能部門應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管理單位的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責任人通報,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二)在安全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安全事故或者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以待整改。
(三)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責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并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機關和保衛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有關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復函,報送保衛部門。
四、 獎懲
(一)、對認真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其貢獻大小,由單位或學校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
(二)、對違反本規定,拒不執行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消除隱患的要求或因疏于管理、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紀、依法追究單位、部門領導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