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學生公寓管理細則
為了加強對**公寓的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1、早上8:00交班,上班的生活老師必須在8:00之前趕到,對遲到者將處以5元/次的罰款。
2、生活老師必須做好自己責任區的清潔衛生,垃圾及時清除,學習室桌面,地面以及電腦桌的抽屜下面必須干凈有序,而寢室內的衛生必須督促學生自己做好。床鋪整潔,窗桿上不能掛雜物,窗桿,窗臺每周一和周五各打掃一次。地面不能有頭發,雜質等小垃圾,凡清潔衛生不合格者將處以5元/次的罰款。
3、每層樓的黑板上必須注明當班生活老師的姓名,各樓層的清潔衛生必須在學生走后拉閘門鎖好的情況下再做,并且要在黑板上注明當班生活老師的去向,清潔做完后生活老師必須將各寢室的燈光完,并且鎖好門,在學生回來時再去開門以確保學生的財物的安全與完整,現金100元以上請交生活老師保管。
4、早上,中午,晚上,學生上課之后生活老師必須清場,若有未離寢的學生必須查明原因,并及時通知班主任老師或家長。
5、所有學生在上課中途一律不回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回寢室,必須持班主任或任課老師簽字的假條方可進入寢室,生活老師陪同并盡快讓其離開。
6、學生回到寢室之后,當班生活老師必須進行巡視,及時制止打牌,打球,違規用電等不良行為,對屢教不改者,白天請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年級組長來處理;晚上請找值班干部進行處理。
7、當班的生活老師在上班期間不能干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在清潔衛生做好的情況下,必須堅守崗位,凡有脫崗的或上班時間睡覺的,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8、對所有外來人員都必須嚴格登記,必須先登記完再進寢室,男家長嚴禁進入女生寢室,凡違反此條規定者將對當班生活老師處以5元/次的罰款。
9、當班的生活老師必須招呼學生按時就寢,各樓層發生吵鬧,生活老師必須進行有效制止,如果發生熄燈后仍在過道內看書,打鬧,對當班的生活老師將處以5元/次的罰款,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的將處以30元/次的罰款。
10、當班的生活老師必須以文字的形式向主管匯報當天的突發情況以及未歸寢學生情況,對于當天未歸寢的學生必須注明寢室號,班級,姓名;對無假條的學生必須逐一打電話進行核實以確定學生去向(對于無法確定去向的學生請及時聯系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對有假條的學生必須將名單上報。
11、各樓層的水電問題請找小田處理。木工維修問題請找盧師處理。
12、每天晚上12:00點以前,當班生活老師必須清掃各樓梯責任區的清潔衛生,違者罰款5元/次。
13、每周一早上8:30開會,對上周的工作進行總結,所有生活老師和清潔工都必須參加。遲到者將處以5元/次的罰款。
14、所有生活老師都不能私自收受學生財物,學生交納押金或別的費用請直接上報主管,由主管酌情處理,凡發現生活老師亂收學生錢財的,將處以20-50元的罰款。嚴重的將予以辭退。
15、服從主管的工作安排,并服從臨時調配。嚴禁生活老師中有吵架,口角發生,對影響極壞的將處以30元/次的罰款直至將其退回公司。對多次違反公司制度,情節嚴重的也將予以辭退。
對清潔工特作如下要求:
1、上,下班時間 冬天:早上7:30--下午5:30
夏天:早上7:30--下午6:00
遲到或早退的將處以5元/次的罰款。
2、上班期間不能干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罰款10元/次。
3、每周一和周四清掃二樓平臺各一次。周二徹底清掃廁所,洗澡間,洗手臺,臺面玻璃以及玻璃上方等處。(廁所不能有廁垢,洗澡間墻壁不能有黏滑現象,洗手臺必須白凈。)
4、周三將各樓層過道滅火器上的灰塵抹一次,至于滅火器外箱,開關,墻壁,欄桿等部位需要每天打整。周五必須將前后的玻璃門窗以及頂棚上的蜘蛛網打掃一次。墻面的污漬必須用干凈毛巾去抹。樓梯的邊角處將作為重點整頓部位,凡清潔衛生不合格者將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10元的罰款。
5、周六,周日各一人當班,當班者必須將垃圾徹底清倒,不能滯留在樓上。另外,周日當班者必須負責后樓梯的清潔衛生。不合格者將處以5元/次的罰款。
6、服從主管的工作安排及臨時調配。
篇2:某學生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規范獎懲細則
學生公寓中心副主任工作規范獎懲細則
一、未能按時完成中心主任安排的任務,每次罰款10.00元。
二、遵守財務紀律,嚴格財務報銷手續,不做假帳。因此造成損失者,罰款50-100元;后果嚴重者,依校規校紀追究其應負責任。
三、因責任心不強,造成中心財務損失者,罰款50-100元。
四、認真審核員工考勤記錄,及時發放員工工資。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糾紛及損失自行負責。
五、認真保管各類財務賬簿、認識檔案等,因保管不力造成損失者,罰款50-100元。
六、采購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等需開拒正式發票,假公濟私者,除追回貨款外,罰款50-100元。
七、因工作態度欠佳引起與員工、學生的糾紛者,每次罰款10.00元。
八、協調中心各部門工作和運行不力者,罰款50-100元。
九、工作表現優異者,中心將以適當形式予以獎勵。
篇3:學生公寓值班室兩規范獎懲細則
> 學生公寓值班室“兩規范”獎懲細則一、“兩規范”每條、款未達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罰款2.00元,負責樓長連帶罰款2.00元。
二、獎懲依據:
1、中心主任或安排專人每周不定期檢查各樓值班室不少于1次,并認真作好記錄。
2、 住寓學生、學校教職工及其它來訪人員反映的情況經調查屬實。
三、獎懲程序
主任辦公室對各值班室的檢查情況于當周及時通知各樓,被通知者必須于次日17:00以前到主任辦公室交納罰款或領取物質獎勵,主任辦公室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圍內通報。
四、其它
1、 對屢犯不改或其言行嚴重有損于學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員將堅決予以清退。
2、 對表現突出的值班人員由主任辦公室將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3、 無論獎罰,中心都將以書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圍內予以通報表彰或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