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公共財物的管理,嚴格實行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養良好的愛惜公物習慣,特作如下的規定:
1、校園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種設施配備及器具,均屬學校公共財物,任何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凡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2、學校調配給各班的桌凳及教室、辦公室的所有設備,有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丟失和損壞,視其情節照價賠償。
3、嚴禁學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門板、墻壁上刻劃打洞。不準在教室內外用桌凳打鬧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4、教室里的燈具,吊扇、電源插座、等應由所在的班級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或損壞,限期由該班自行補充修復。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班級責任。
5、教職工辦公室,所配備的桌椅、資料柜等,責任由教導主任負責,誰丟失損壞由誰負責照價賠償。
6、師生在使用教學儀器,辦公設備時,由于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丟失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賠償。屬于玩忽職守造成損失、丟失的,除按價賠償外,另追究當事人責任。
7、加強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員的責任,如管理人員對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爛變質,丟失損壞的,除照賠償外,視其平時的工作態度,根據損失大小,按規定給予其適當的處理或罰款。
篇2:水業股份公司辦公物品管理辦法
水業股份有限公司辦公物品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辦公物品的購置、存儲、發放和使用行為,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促進降本增效,依據公司資產管控制度和行政管理職責,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綜合部負責辦公物品的統一管理,并按本辦法督查辦公物品的使用情況。
第三條 財務部負責各部門辦公費用定額核定和辦公費用考核。
第四條 使用部門、使用人對辦公物品負有正確使用、保管、維護責任,并接受綜合部的監督指導。
第五條 本辦法所指辦公物品包括辦公用低值易耗品(如紙筆釘墨)、管理品(如訂書機、計算器、電話機)、實物資產(如辦公信息化設備及其備品)和其它特殊物品(如桌柜椅床、清潔用具、專業用品)等列入公司管理費用開支的公用物資。
第六條 辦公物品由使用部門或使用人提出購置需求,填寫《物品申購計劃表》(附件一),經部門主管簽審后交財務部審核并提交分管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簽批。單位價值過大或大批量的辦公物品申購計劃最終須由總經理簽批。
第七條 綜合部負責辦公物品的采購和發放。綜合部依據逐級簽批的《物品申購計劃表》安排專人采購,并開具購物清單和票證。
第八條 專業性用品的采購,由使用部門派員協助綜合部共同采購;臨時急需的用品可經綜合部同意后由使用部門或使用人自行采購,并具結票證交綜合部驗收登記。
第九條 對單價大于1000元物品的采購,應先進行市場詢價、比價、議價,并將最終議定價呈報總經理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十條 綜合部對采購物品建立出入庫登記臺帳,留存經簽批的《物品申購計劃表》。對不符合要求的辦公物品,即時調換或退貨。辦公物品費用報銷憑發票和支出明細單按公司財務報賬制度辦理。
第十一條 綜合部視工作實際可就日常辦公所用文具及辦公自動化所需耗材建立一定量的常備庫存,其它辦公物品遵循質優價低原則即需即購。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或使用人應在綜合部填寫《物品領用登記表》(附件二),辦理領用交接。
第十三條 借用辦公物品的,由借用部門或借用人向綜合部填寫《物品借用登記表》(附件三),綜合部視具體情況調劑解決,嚴禁先用后借和超期借用。
第十四條 使用部門、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并本著節約、愛護的職業操守使用辦公物品。嚴禁將辦公物品挪作私用;人為破壞辦公物品的,一經查實即由責任人照購價賠償。員工離職時應將所管理的辦公物品一并即時歸還綜合部,辦理退物手續。
第十五條 多部門或部門內部員工共同使用的辦公物品應由使用部門確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六條 非消耗性辦公物品因使用時間過長或已過使用期限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或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物品報廢登記表》(附件四),經綜合部審核并報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即行辦理報廢注銷手續,舊物交回綜合部并可申購新物。原購物品價值過大或大批量的物品報廢,應逐級層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篇3: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定(3)
學生公寓公物及維修管理規定(三)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公寓內各種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提高其使用效益,制定本規定。
一、公物管理
1、學生公寓所有公用設施、設備均系學院財產,由學院后勤管理處統一調配和管理。
2、愛護學生公寓的公物,是每個學生和公寓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責任。
3、技術人員定期對各種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未經學生公寓及樓宇管理服務中心批準,學生不得將飲水機、電話、桌子、椅子等公物搬出公寓。
5、保持家具等公物的完好,不得在門窗、墻壁和家具上張貼、刻劃,由此造成的損壞或污染,由其本人清除或賠償。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公寓工作人員每天對公寓的所有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巡查。如有損壞及時聯系維修。
2、學生寢室有需維修的項目,由學生到學生公寓值班人員處填寫報修單,值班人員及時聯系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3、學生公寓公物的自然損壞,維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維修費用由學院負責。
4、學生公寓公物的人為損壞,公寓管理人員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人,維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設施設備損壞報表》并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責任人進行賠償;不能明確責任人,由寢室成員共同承擔。
5、維修人員應嚴遵守學生公寓的有關管理規定,接到保修任務后,即使進行維修,做到小型日常維修當日完成,大型維修向學生說明完成的時間并予以解釋。
6、值班人員要做好和保存報修登記,維修人員做好和保存維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