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表彰在學習、創新、才藝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進一步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實踐能力、交流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學校學生“學習標兵”等單項標兵評選活動。現將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單項標兵評選類型
學習標兵、創新標兵、才藝標兵、體育標兵、品德標兵、環保標兵、禮儀標兵。
三、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具有正確的榮辱觀;
2.模范執行《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校規、校紀,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品行優良;關心集體,熱心為同學服務;
4.在學習、科技創新等方面有特長,并取得突出成績。
四、單項標兵評選條件
(一)學習標兵
通過本專業的技能考核。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學習勤奮,成績優秀,學業成績名列班級前8%。
2.曾獲得省級以上學習、技能競賽的獎項;
(二)創新標兵(符合www.dewk.cn以下條件之一)
1.積極參加市級(含市級)以上科技創新競賽,并獲得二等獎以上;
2.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
3.獲得發明專利。
(三)才藝標兵(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積極參與縣、校組織的各類才藝活動,為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做出較大貢獻。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大型文藝演出活動,成績突出。
3.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演出受到好評的。
4.有一技之長,如唱歌、舞蹈、樂器、繪畫、手工、寫字等。參加全國、省、市各類才藝比賽,獲得較好名次。
(四)體育標兵(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縣級及以上獎項;
2.參加縣、市級及以上的大型體育競賽并獲單項前3名或者在團體獲前3名中擔任主力隊員。
(五)品德標兵(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注重思想品德修養,有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道德風尚,模范遵守學生行為準則和校規校紀,是非觀念強,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無違紀行為;
2.助人為樂,關心集體;艱苦樸素,熱愛勞動;
3.弘揚正氣,促進和諧,積極參與學校、學校和諧創建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有突出表現;
4.在校內外有見義勇為的行為并在社會上產生一定影響或拾金不昧受到好評
5.服務群眾,奉獻社會,并產生一定影響。
(六)禮儀標兵
具有良好的行為習慣,在文明禮儀方面具有模范帶動作用,自我要求嚴格,樂于助人,熱心班務,為學校、班級文明禮儀建設做出突出成績。
(七)環保標兵
能自覺維護教室、校園整潔,愛護公物。在主動節水、節電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
(八)其他單項標兵
五、評選程序
1.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自愿申請或班級推薦;
2.各專業部成立評議小組,廣泛征求師生員工的意見,進行評選;
3.學生處匯總并張榜公布;
4.學校成立評議組,根據綜合評分和師生反映的意見,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評出各類單項標兵,各類標兵原則上每班不超過3人(成績突出的班級可放寬至5人)。
六、評選時間安排
每學年學期結束時評選,下學期開學時大會上總結表彰。
篇2:駕駛員標兵評選標準
標兵駕駛員評選標準
1、政治素質好:熱愛蘭州,在服務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宣傳蘭州,為鞏固和發展蘭州大好形勢做出了一定的成績;
2、職業形象好:語言文明、儀表端莊、車輛干凈、設施完備、守法經營、合理收費,給乘客提供滿意舒適的乘車環境;
3、職業技能好:有獨特的經營之道,能夠為乘客提供方便、快捷滿意的服務;無重大責任行車事故,無投訴,無違章;
4、職業道德好:愛崗敬業、數年如一日地堅持做到明禮誠信,文明服務,禮貌待客,曾經受到乘客來信、來電、來人表揚(有記載、證明)。自覺遵守執行客運、交管、治安等各項管理規定;
5、社會公德好:做到拾金不昧、見義勇為、扶危濟困,曾受到行業及社會的表揚;
6、群眾基礎好:在企業、行業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影響力,具備廣泛的群眾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