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公寓(單身宿舍)管理辦法
根據廠區規劃要求,加強單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職工生活的便利,使單身職工有一個良好文明的生活、學習環境,更好地服務于生產,特制定單身宿舍管理辦法:
一、宿舍的組織管理
1、單身宿舍應由辦公室負責進行全面管理。
2、集體宿舍各房間設“舍長”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直接履行對本宿舍的管理職責。
舍長主要職責如下:
1)管理寢室內務,維持秩序,安排分配衛生清理工作,管理門戶及用電,保證本宿舍的衛生達到“宿舍衛生管理標準”。
2)監督住宿人員是否出現違紀行為,保證本寢室內的人員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
3)對寢室內發生的不法行為,出現災害、急性病癥等情況,及時向有關人員、部門通報并做應急處理。
二、宿舍入住辦理、審批
1、辦公室根據“入住條件”對職工的申請進行審核簽批。
2、要求住宿的職工提出住宿申請,并按“職工住宿條件”有關規定自檢個人請求,填寫《集體宿舍住宿申請表》。
三、住宿條件
1、申請住宿職工須經辦公室、人事主管部門核對。申請人必須具有當地政府規定辦理的證件、證明。
2、根據公司集體宿舍房間限制,當地職工原則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據班次給予安排午間、夜間休息床鋪)。
3、申請入住集體宿舍的職工,原則上為未婚單身職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傳染病的職工(包括高發區傳染病嫌疑)不得申請住宿。
四、宿舍管理規定
1、凡入住集體宿舍職工,出現違紀行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對違紀行為進行處理的辦法處理。
2、住宿職工必須嚴格履行管理規定的各項條款,服從管理。
3、住宿職工必須堅持文明住宿的原則,不準在廠區內穿三角短褲流動,隨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
4、遵紀守法,在宿舍內不得聚眾賭博、酗酒、撒酒瘋。不準在樓內大聲喧嘩、打鬧等。嚴禁從事違法活動。
5、未經公司主管部門的許可,不得隨意將公司以外人員帶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親屬、朋友等。
6、做好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物品的愛護、保養工作,愛護公共設施(如衛生間設施、消防器材等)。出現人為破損,按照有關規定賠償及處罰。同時要妥善做好個人貴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現丟失或損失,責任自負。
7、在宿舍內,不準亂扯亂拉電線、支鍋做飯。嚴禁使用電爐、燃氣爐等不安全電器用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注意室內整潔,不準隨地吐痰、亂扔亂倒雜物,保證宿舍衛生達到公司提出的“宿舍衛生管理標準”。
9、住宿職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發生時,應主動配合值班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對事件的處理工作。
10、隨時準備好身份證、務工證等證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門臨時性檢查。
11、服從宿舍“舍長”的管理、監督,隨時接受公司領導對宿舍的檢查。
12、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調換宿舍房間或床位。
13、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對住宿人員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費用,如:水、電、潔具、配備家具修繕等費用。住宿職工應主動、按時交納足額費用(月收費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職工離職、調離及出現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應及時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辦法自20**年11月1日起執行。
附:宿舍衛生管理標準
篇2:某學生公寓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管理辦法
學生公寓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學生區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的管理,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增強學生的節能意識,依照《西北大學水電管理辦法》結合學生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學生宿舍安裝限電裝置及電表,供電采取限時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時-8時,中午2時-14時,晚上18時-23時30分,節假日延長到晚上24時。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內,本、專科學生宿舍限量150W內。
二、已安裝電表的宿舍,專、本科生宿舍每樓第一層每月每舍免費使用電18度,二層以上宿舍每月免費使用15度,超過部分電費自負。有電腦宿舍電費由電腦持有者交納。
未安裝電表的宿舍,使用電腦交納電費每月30元,一學期交一次,一學期5個月,共計150元。
三、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褥子、臺燈和各種電熱器。違章宿舍和個人罰款100-500元,并對違章造成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學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因超量用電造成斷電,應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進行維修,并交納配件費1元。嚴禁學生私自維修。
五、學生要有節約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龍頭關,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水龍頭,謹防來水后出現長流水現象。對故意破壞用水設施者酌情予以處罰100-500元,并通報批評。
六、教工5-6樓住宿學生水電管理辦法另行通知。
七、水電費按月交費,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收費,不得拖欠。無故拖欠者,停止供電供水。
八、宿舍樓內供電、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維護。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電話88302568;維修值班室電話883020**、88306320。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
篇3:大學生公寓學生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大學學生公寓學生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1)公用場所照明用電、各宿舍內照明用電,實行定時送、斷電辦法。每天停送電由管理人員負責,學生不得私自進入配電室。人走要燈關,注意安全,節約用電,杜絕浪費用電和違章用電現象。
(2) 各宿舍插座用電實行限電控制、超負荷自動跳閘的辦法。
(3)電路、燈具維修及故障排除均由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為保障安全,禁止學生擅自處理。學生應尊重、支持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不干擾其工作。
(4)學生有責任保護電源、電網和設備安全,愛護室內燈具、開關和插座等電器。
(5)嚴禁使用電熱生活設備,如電爐、電熱褥、電熱杯(鍋)、熱的快等;嚴禁私拉亂接路燈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違者沒收用具。
(6)使用插座電源、隨插隨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銷,嚴禁將電線纏繞在床上,以防觸電。
(7) 由于超負荷用電造成保險絲燒斷,必須報管理人員開鎖,由電工修理,并交工料費。
(8)對維護電網、電源設備安全,舉報、查獲違章用電者的學生和工作人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