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員工家族生活補助費支給辦法
第一條 為安定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公司已婚男性員工發給配偶生活補助費每個月100元整,但配偶在本公司服務則不予發給。
第三條 本公司男性員工的子女未滿20足歲者檢具足資證明的戶籍謄本請領眷屬生活補遇每個每月100元整。但子女雖未滿20足歲,而已就業或有工作者、不準請領。
第四條 家族生活補助費在每月發放薪津時一次發給。
第五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
第六條 本辦法經總經理通過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篇2:大學誤餐補助費、交通費和移動通訊費暫行規定
**農業大學處(室)文件
**大后字[20**]2號
Z大學關于誤餐補助費、交通費和移動通訊費的暫行規定
各實體:
為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嚴格控制經費支出,根據學校要求,結合后勤工作特點,經黨政處級班子研究決定,就各實體誤餐補助費、交通費和移動通訊費報銷等作如下規定:
一、誤餐補助費的補助范圍和標準
1、范圍:住北校(或住校外)到南校區上班的后勤實體在職職工。
2、標準:4元/人.天。
二、誤餐補助費及交通費報銷說明
1、乘坐本單位交通車輛者,不再報銷班車或公交車費用。
2、住北校(或住校外)到南校上班,乘坐學校班車或公交車輛者,每天報銷一個往返交通費,自備交通工具者補助4元/人.天。
3、住南校到北校上班者,據實報銷工作期間的班車或公交車費用,自備交通工具者補助4元/人.天,不發放誤餐費補助。
4、誤餐補助費、班車或公交車費用的報銷均根據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5、誤餐補助費發放和交通費報銷時間定于6月及12月中旬。
6、各實體補助人員名單要報送財務科,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三、移動通訊費報銷的范圍和標準
1、范圍:因工作需要的后勤實體在職職工。
2、標準:實體負責人正職原則不超過200元/月,副職原則不超過140元/月,班子成員原則不超過100元/月。實際發生費用在標準以下的據實報銷,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確因崗位特點及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員的標準原則上不超過60元/月。
四、本規定自20**年3月1日起執行。
z農業大學后勤管理處
二O**年二月二十九日
篇3:(公司)員工家族生活補助費支給辦法
企業(公司)員工家族生活補助費支給辦法
第一條 為安定員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公司已婚男性員工發給配偶生活補助費每個月100元整,但配偶在本公司服務則不予發給。
第三條 本公司男性員工的子女未滿20足歲者檢具足資證明的戶籍謄本請領眷屬生活補遇每個每月100元整。但子女雖未滿20足歲,而已就業或有工作者、不準請領。
第四條 家族生活補助費在每月發放薪津時一次發給。
第五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
第六條 本辦法經總經理通過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