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標
全年不發生因本人工作失誤而引起的重大火災事故,一般火警事故降低,校內一般事故的處理率和隱患整改率達百分之百。
二、崗位職責
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是:
1、努力學習熟悉各項消防法律、法規,精通各種火災的預防和撲救知識(如電氣、化學、液化氣、油品等易燃易爆物的火災);
2、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方案;
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7、組織管理學校義務消防隊。制訂校內消防部位滅火作戰計劃;
8、組織開展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實施和演練;
9、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和保衛處長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法人代表)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若因未履行職責而發生火災事故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根據本處的具體工作情況,協助治安、內勤等崗位做好本處內的有關工作。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安管部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安管部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四次。
2.對新入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率要達100%。
3.員工的培訓主要包括:消防理論知識、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安管部每一位員工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培訓的人員將給予嚴肅處理.
5.每年至少兩次對小區業主(客戶)開展防火工作的各項規定、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