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工會委員會各員職責
一、工會主席職責
1.在院黨委和上級工作組織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工會工作有關規定,全面負責工會工作,組織工會委員會積極開展工作,努力完成黨委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工作任務。
2.堅持民主集中制,對工會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凡是涉及到工會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召開工會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
3.圍繞醫院黨政中心工作,組織制定工會工作計劃,定期檢查、總結、匯報。
4.配合黨政有關部門,進行職工職業道德、愛國主義和共產主義及法制教育,提高職工思想素質,組織和帶領全院職工為完成醫院工作目標而努力工作。
5.發動和組織職工積極參與醫院民主管理工作,主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委員會會議,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充分發揮職代會的作用,根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負責籌備職工代表大會,組織起草工會工作報告并向職代會報告工作,主持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6.堅持調查研究,善于聽取廣大職工的意見、建議、要求和申訴,及時向黨委反映,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切身利益。關心職工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督促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福利工作、女工保護和困難補助。積極組織有益職工身心健康、寓教于樂的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
7.充分發揮工會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院務公開工作。
8.抓好工會自身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聽取工會小組及群眾的意見,不斷改進工會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努力把工會辦成“職工之家”。
9.主管工會財務工作,嚴格遵照工會財務開支的規定,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的經費。
10.協助院黨委、院部做好創先爭優的評比表彰工作;領導、組織工會的總結評比、表彰、獎勵工作。
二、工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主持工會日常工作,抓好工會的常務工作。
2.組織工會委員、工會小組長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上級工會精神,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工會的橋梁紐帶作用。
3.組織制定工會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推動工會工作。負責協調工會與有關部門的關系。
4.組織職工積極參加醫院的民主管理工作,及時向黨政領導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維護職工的根本利益。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聽取職工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對于處理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給職工,更好的為職工服務。
6.抓好工會統計報表的上報和文件、檔案的管理工作。
7.協助主席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檢查大會決議、提案處理的落實情況,并做好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
8.完成黨委、上級工會及工會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組織委員職責
1.在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安排、組織工會會員的組織生活,開展會員權利和義務教育活動。
2.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呼聲,及時向工會委員會反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合理解決。
3.負責工會組織建設工作,抓好工會小組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發揮工會小組長的作用,組織好工會的各項活動。
4.負責管理工會文件和會員的檔案,發展新會員,辦理會員組織關系,掌握會員各方面情況。做好職工代表大會準備工作和各項組織統計工作。
5.負責工會活動的獎品發放工作及對會員獎勵的有關工作。
四、宣傳委員職責
1.在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
2.經常了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及時向工會、黨委匯報。
3.搞好工會的宣傳工作。負責工會各項活動的標語及宣傳材料的準備,及時報道工會簡訊。
4.通過各種形式宣傳職工中的好人好事,推動醫院精神文明建設。
五、文體委員職責
1.在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圍繞醫院的中心工作和工會的工作重點,積極組織開展職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精心組織,勇于創新,力求使活動形式新穎、內容豐富、內涵高雅、寓教于樂。
2.抓好各種興趣、愛好小組,盡可能為他們創造條件,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支持、鼓勵、指導他們開展有益的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培養工會積極分子,充分發揮他們的骨干作用。
3.組織、策劃工會的各類文娛活動和體育活動、各群眾性團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的文藝、體育比賽,為醫院爭光。
六、生活委員職責
1.在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積極創造條件,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排憂解難,為廣大職工辦好事、辦實事。
2.關心職工的生活疾苦,了解他們的喜怒哀樂,協同有關部門解決困難職工的特殊生活補助,做好“送溫暖工程”工作。
3.聽取職工各方面的意見和呼聲,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做好協調工作,并根據《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法律法規,維護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
4.做好職工生病住院的走訪慰問工作以及離退休職工春節慰問工作。
5.參與職工食堂的監督管理,做好職工體檢的組織工作。
6.做好工會福利物品的采購和發放工作。
七、財務委員職責
1.在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嚴格執行財務審核及財務管理體制。
2.做好會費收繳工作,督促行政按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3.負責聯系經審委員會,向經審委員會提供有關財務工作資料,匯報財務工作情況,接受經審委員會的審查。配合工會統一計劃,開展好各項工作。
4.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賬表、憑證、檔案、資料,定期向會員公布賬目和向工會委員會、上級工會報告財會工作情況,做到賬目清楚、憑證合理、手續健全。
八、經濟審查委員職責
1.協助工會委員會做好工會經費的收集、運用和管理工作,管好工會財產。
2.監督工會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財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合理使用工會經費。
3.審查工會預算、決算和編制是否正確合理,是否按規定認真執行。
4.督促、檢查工會按規定報告工會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推動工會的群眾化和民主化建設。
5.做好調查研究,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意見或建議。
6.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向同級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
九、女工委員職責
1.在工會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圍繞醫院工會的中心工作,結合女職工的特點,在女職工中開展“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她們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動員廣大女職工在醫療和管理等工作中開展巾幗建功、爭做貢獻的活動。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代表女職工說話、辦事,及時反映女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盡力為女職工排憂解難。
3.深入調查研究,了解女職工情況,組織女職工積極參與醫院的民主管理,參與醫院涉及女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
4.舉辦適合女職工特點的活動,促進女職工的身心健康。
5.組織女職工開展爭當“三·八”紅旗手,爭創“巾幗文明示范崗”等活動,并認真總結、宣傳和推廣他們的先進事跡和經驗。
篇2:公司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方案
公司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方案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按照工會字【20**]號《關于工會換屆選舉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換屆選舉工作機構
**公司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換屆選舉工作的部署、執行和監督。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為:
組長:張德誠
副組長;楊劍平
成員:z(上屆工會委員會女工委員)
z(上屆工會委員會組織委員)
z(上屆工會委員會文體委員)
z(上屆工會委員會青年委員)
z(上屆工會委員會宣傳委員)
**公司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教育處,由ZZ同志負責。
二,公司工會委員會的設置
根據全總《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公司工會委員會的設置如下:
工會委員7人,其中工會主席1人,委員6人(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生活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文體委員、女工委員和財務委員等)。
三、具體工作安排
換屆選舉工作從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個步驟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產生工會委員會候選人(元月24日前)
按照公司統一安排,工會主席由我公司行政副職兼任,由公司黨委提出候選人名單;工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上屆工會委員會根據各處室推薦意見,在反復醞釀、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產生建議名單,報公司黨委審核,并進行公示。候選人原則上每個處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終產生13名工會委員會候選人。
(二)會員大會準備工作(元月30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擬定會員大會程序,并將會議程序和候選人名單報保監會工會工作委員會審核。審核未通過,則繼續推選其他候選人;審核通過后,準備好選票。
(三)召開會員大會,選舉工會委員會(元月15日前)
召開全體會員大會,選舉新一屆工會委員會。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采取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當場計票,并公布選舉結果。
為更好使工會委員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選舉應參考以下原則:每個處室有1位委員;充分考慮行政級別、年齡階段、男女比例、非黨員比例;工作熱情高,能夠積極反映群眾意見。
(四)將換屆選舉情況和新一屆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報保監會工會工作委員會審批。(元月22日前)
(五)審核通過后,新一屆工會委員會正式開始開展工作。(元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全體會員應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力,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整個選舉過程應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篇3:醫院工會委員會職責
醫院工會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在院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圍繞醫院的總體工作目標、中心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院工會的日常工作。
三、支持院長依法行政。代表和組織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它形式,參加醫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團結動員全院職工,促科學發展,創一流醫院。
四、負責籌備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辦事機構的職能,檢查、督促“兩代會”決議的執行。
五、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與院行政方面建立協商制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幫助和指導職工與醫院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代表職工與醫院行政方面簽訂集體合同或其它協議,并監督執行。
六、組織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七、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職工活動中心。
八、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依法參與勞動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斗爭。
十、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十二、完成院黨委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