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民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院內涵管理,規范職工行為,促進醫院的持續、穩定發展,建設一支具有較高素質和執業水準的職工隊伍,特制定《岫巖縣第三人民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是規范、調整、約束全院職工的職業道德,行業作風,行業規范,執業水準的依據,適用于醫院全體職工(含借聘返聘職工)。
第三條 職工必須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職工行為規范,職工違反本《規范》中的條例,一律嚴格按《規范》中的規定做出對應處理。
第四條 職工違紀性質嚴重,認識態度不端正將報送衛生主管部門接受行政處分,違法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勞動紀律
第五條 按時上班,掛牌上崗,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
第六條 工作時間不得干私活以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玩電腦游戲,不得串崗或白天不得在值班室工作看電視,聊天、吃零食等,不得因帶人看病而影響工作。
第七條 工作時間工作場地必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大聲喧嘩、穿便裝、不得醉酒影響工作,診療過程中不得抽煙不得接手機。
第八條 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插隊帶親戚朋友看病做檢查造成不良影響。
第九條 服從組織和領導安排和調配,積極參加醫院或科室安排的院內院外活動及業務活動。
第十條 職工請假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正式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休和請人代班,一般情況下不得臨時請假,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
三、服務態度
第十一條 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權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舉止端正,擅于與病人溝通。
第十二條 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與患者發生爭執,提倡文明用語,注重與患者溝通解釋到位,杜絕服務忌語。
四、職業道德
第十三條 關心醫院、熱愛醫院,自覺維護醫院的形象和聲益,不說對醫院不利的話,不做任何對醫院聲益有影響的事。
第十四條 關心集體,正確處理同事之間的關系,互相學習,團結協作,互相補充,共同進步。
第十五條 愛護公物,積極參與醫院的民主管理,增加主人翁意識,增強成本意識反對鋪張浪費。
第十六條 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嚴謹求實。
第十七條 積極開展科學研究,不斷鉆研新的治療方法,努力提高學術水平。
第十八條 各級各類人員共同認真履行職責,高質量地完成本職工作。
五、職業紀律
第十九條 醫生要堅持首診負責制,要禮貌接診,細心問診,嚴謹確診,不得推諉隨意轉診病人,嚴格遵循治療常規,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常規,嚴防醫療差錯和醫療糾紛的發生。
第二十條 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和禮品,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第二十一條 不得以工作之便收受患者的錢物和接受患者吃請,更不允許索要,暗示。
第二十二條 未經醫院允許不得擅自外出從事醫療業務活動或在家私自行醫開業。
第二十三條 不得介紹病人到本縣范圍內醫院或診所、藥店做檢查、取藥。
第二十四條 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無發票收費,私設小金庫,私自出售、代售藥品。
第二十五條 未經批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做“人情”檢查或減免費用。
第二十六條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開具人情處方,不得違反規定開具病假條和病情證明單及與姓名不符的發票。
第二十七條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搭車開藥,搭車退藥和搭車檢查。
第二十八條 護士要熱愛護理專業,對工作精益求精。對病人和藹親切,熱情體貼,一切為病人之所急,幫病人
之所須。
第二十九條 醫技人員要積極為臨床提供科學依據,作風嚴謹,實事求是,以及時準確安全為原則,不出假,報
告及慌報數據。
第三十條 行政管理人員認真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帶頭尊紀守法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牢
固樹立為病人、為臨床、為基層職工服務的理念,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經常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了解
分析各種信息,做到反映準確、決策科學、解決及時、講究實效。
六、社會公德
第三十一條 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不以權謀私和以醫謀私。
第三十二條 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市民公約,爭做文明市民,爭創文明家庭、文明小區。
第三十三條 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晚婚晚育、計劃生育,踴躍參加撫貧救災、捐款、義診等公益活動。
第三十四條 學科學、宣傳科學、及時運用和掌握
七、違反《規范》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 經查或經群眾患者舉報,職工違反《規范》情況屬實,將相應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通報、經濟處
罰、暫停職務晉升、當年不予評先進、待崗、報呈衛生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等處理。
第三十三條 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按《考勤獎罰辦法》進行處罰,如造成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按《醫療糾紛及醫療事故防范處理預案》進行處理。
2、違反請休假規定按《請休假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3、利用職務之便插隊帶親戚朋友看病做檢查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罰20元。
4、因飲酒影響正常工作,每次扣罰50元,當年不能評先進,引發醫療糾紛由當事人承
擔后果。
5、不服從組織分配,調動工作不到崗,經做思想工作后仍然未到崗按曠工處理,當年不能評先進。
6、無故不參加醫院或科室事先安排的院內院外活動或會議及業務學習每次扣罰30元。出現兩次以上當年不能評先進,科主任外出不報告,無去向,發現一次扣30元,出現兩次以上當年不能評先進。
7、未經院辦會研究未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擅自離院的報經縣人事勞動部門給予除名處理。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服務態度第十一-十二條,因服務態度差或溝通不到位,與病人發生爭執,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給予50-100元處罰,當年不予評先進,經常性發生因服務態度被投訴(3次以上)先待崗三個月(待崗期間只發崗位工資,以下同),期滿后視其認識態度再決定是否恢復崗位。
第三十五條 違反職業道德第十三--十八條,視性質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當年不能評先進。
1、對不能正確處理同事之間關系,相罵、打架,影響較差的分別對雙方當事人給予100元的處罰,擔任職務的加倍處罰。
2、工作責任心不強,缺少主人翁意識,造成正常工作不能銜接,每次扣罰相關人員50元,造成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3、工作失職,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或違反技術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或購置偽劣物質,致使國家和集體利益遭受損失,提交院辦會研究,按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職業紀律第十九--二十七條,當年不能評先進并相應給予下列處理,違紀性質嚴重或認識態度
不端正,不接受本院處理的報呈衛生主管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如引發醫療糾紛帶來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1、未堅持首診負責制推諉病人或未遵守轉診規定隨意轉診病人按有關轉診規定進行處罰,引發醫療糾紛按《醫療糾紛及醫療事故防范處理預案》進行處理。
2、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禮品或收受“紅包”的按照有關收受“回扣”或收受“紅包”的規定進行處罰。
3、未經醫院允許擅自外出從事醫療業務活動或在家私自行醫開業,一經發現,給予500-1000元的處罰,當年不能聘任職務,屢較不改,給予待崗三個月的處理。
4、介紹病人到本縣范圍內醫院或診所、藥店做檢查、取藥,一經發現,每次給予200元的處罰,屢教不改的,給予待崗2個月處理。
5、無發票收票、私自出售藥品和私自收費做檢查,少收費、漏收費的,按《制止少收漏收費有關管理規定》給予處理。
6、利用工作之便開具人情處方,違反規定開具病假條或病情證明單或開搭車開藥,搭車退藥和搭車檢查,每次給予100元的處罰,收費人員開具與真實姓名不符的發票造假,給予所開具發票金額2倍的處罰。
九、附則
第三十七條 職工違反醫院規章制度按照醫院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未盡事宜經院辦會研究討論。
篇2:幼兒園教職工職業道德規范日常行為規范
幼兒園教職工職業道德規范與日常行為規范
教職工職業道德規范
1、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幼教事業,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教養并重,全面提高幼兒素質。
2、熱愛幼兒,尊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使幼兒愉快、活潑、健康地成長。
3、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確保幼兒安全。
4、關心政治,勤奮學習,鉆研業務,積極搞好教育改革,不斷探索教育的規律,提高政治、業務水平和保教質量。
5、舉止端正,語言文明,衣著整潔大方,禮貌待人,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6、尊重家長,熱情服務,與家長密切配合。
7、嚴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關心集體,團結協助,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教職工日常行為規范
1、熱情待人,互相尊重,不說不利團結的話,不做不利集體的事,在同事、家長、幼兒面前應禮貌用語。
2、儀表端正,服飾大方,上班不披長發,不穿高跟鞋,不帶影響工作的首飾,不濃汝不穿袒胸露背的服裝,不留長指甲,不穿拖鞋,不在幼兒面前吃東西。
3、熱情接待幼兒,不偏愛,支持并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接受幼兒正確的意見。
4、工作時要安心、專心、不串班、離崗、不聊天、不干私活,認真備課,積極制作教玩具。
5、節約一切開支,愛護幼兒園的每件公物。
6、樹立為家長服務觀念,不在孩子面前談論家長。
篇3:區人民醫院職工行為規范(2)
區人民醫院職工行為規范(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行為規范是醫院加強醫療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廣大職工素養,體現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
第二條 本行為規范是醫院各類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行為準則。
第二章 各類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第三條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秉承大醫精誠的中醫精神,始終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
第四條 文明行醫,依法行醫,嚴格執行各項醫療規章制度,堅持在法律、制度、規范允許行為內執業。
第五條 禮貌用語,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言語、舉止和行為與從事的工作相適應。
第六條 廉潔奉公,遵紀守法,樂于奉獻,不謀私利,嚴禁收受紅包和回扣。
第七條 尊重病人的人格,保護患者的權益,保守病人的秘密,實行保護性醫療。
第八條 互尊互學,團結協作,互相支持,維護醫院和行業的社會形象。
第九條 勤求古訓,博采眾長,精心鉆研醫術,對工作精益求精。
第十條 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重大活動中按要求著裝,并佩帶院徽。
第十一條 恪盡職守,遵時守責,準時到崗服務。
第十二條 厲行節約,嚴格遵守節約型醫院的各項要求。
第三章 醫師行為規范
第十三條 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各級醫師認真履行規定的職責,盡職盡責為病人服務,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問題,方便病人就醫。
第十四條 關心、愛護、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隱私,自覺維護病人的合法權利。
第十五條 嚴格依法執業,遵守各項技術操作規范,積極預防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對已經發生的醫療差錯事故,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
第十六條 認真執行首診負責制,及時搶救急、危重病人。落實三級醫師負責制,各負其責,把好醫療服務質量關,做到及時準確地記錄病歷等醫療文件。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十七條 在診療過程中,使用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除正當診斷治療外,不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
第十八條 在避免對病人產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實向病人及其家屬介紹病情。未經醫院批準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屬同意,不對病人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
第十九條 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傷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實事求是地出具醫學證明文件。
第二十條 遵守醫師職業道德,不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財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當利益。
第四章 護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一條 忠于護理事業,盡心盡責地履行護理職責,熱情、細心護理每一位病人,為病人排憂解難,按照整體護理的要求,切實做好基礎護理、心理護理和分級護理。
第二十二條 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風俗習慣, 對病人一視同仁,維護病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刻苦鉆研業務,對技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護理知識,學習新技術,提高護理業務水平。
第二十四條 醫護密切合作,認真執行醫囑,按時巡視病人,細致觀察病情。協助醫師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釋、說明工作,消除病人顧慮,使病人配合治療。
第二十五條 遵守各項護理操作規程,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防止護理差錯事故發生。一旦發生差錯事故,要按規定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 主動向病人宣傳衛生保健科普知識,對病人進行健康教育,幫助病人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積極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為病人創造整潔、寧靜、溫馨的診療環境。
第二十七條 在護理活動中, 堅持做到儀表端莊,舉止穩重,語言文明,熱情耐心。
第五章 醫技人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八條 樹立為臨床服務的觀念,面向臨床,主動配合臨床各科室,為臨床診療提供科學依據。
第二十九條 熱情服務,病人至上,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及時出具檢查報告,縮短病人診療時間。
第三十條 作風嚴謹,一絲不茍,認真履行職責。檢查前向病人詳細交待檢查注意事項;檢查時細心檢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錯;檢查后認真登記檢查結果,及時發送檢查報告。
第三十一條 努力鉆研業務,積極開展技術創新, 開發診斷、治療新項目,滿足臨床醫療發展的需要。
第三十二條 建立技術檔案,管好醫療設備,認真做好醫療器械的供應、保養和檢修工作。
第三十三條 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藥品采購、保管、銷售制度和制劑操作規程,保證藥品和制劑質量,管好麻醉、劇毒和貴重藥品。
第六章 后勤人員行為規范
第三十四條 熱愛后勤工作,努力學習有關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本職業務技能,主動為臨床第一線及醫院各部門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證水、電、氣正常供應。
第三十五條 厲行節約,堵塞漏洞,嚴防浪費。認真做好設備和物資的計劃、審核、采購、驗收、入庫、保管、發放、報廢、清點、回收等工作,為醫院當好家、理好財。
第三十六條 愛護公物,搞好環境衛生,嚴格執行污水污物處理規定,保持醫院環境清潔整齊優美。
第三十七條 做好防火、防盜、防毒等安全保衛工作。
第七章 行政管理人員行為規范
第三十八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帶頭遵紀守法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為醫療第一線服務的思想,帶領職工做好各項工作。
第三十九條 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以身作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辦事公道,帶頭抵制和糾正不正之風。
第四十條 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任人唯賢。平等待人,團結同志,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意見,注意調動群眾的積極性。
第四十一條 工作認真負責,盡心盡責,真抓實干,密切配合。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經常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種信息,做到情況心中有數,決策科學正確,解決問題及時,工作講究實效。
第四十二條 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努力學習,更新思想觀念,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加強科學管理,不斷提高醫院工作水平。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行為規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