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陽光驛站”心理咨詢室規章制度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條 咨詢室認真學習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水平,認真完成心理健康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 熱愛當事人,用愛去感化當事人,幫助當事人,用愛給當事人力量,讓當事人信任,使當事人恢復自信和自知。
第三條 尊重學生、平等地對待學生,并認真遵守心理咨詢人員的職業道德,嚴守工作秘密,不得公開來訪者的情況。
第四條 本著“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訪者以自助。
第五條 對于求助電話和來訪人員要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妥善處理。
第六條 咨詢室衛生由當日咨詢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第七條 咨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與總結。
第八條 咨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閱相關資料后再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第九條 咨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咨詢情況歸檔,備以后查閱。
第十條 咨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咨詢室工作經常化、規范化。
第十一條 咨詢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物,離開時要關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 熱愛心理輔導工作,忠實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第二章 心理咨詢室服務內容
第是十三條 生活輔導,及早發現學生特殊行為,通過咨詢,協助學生解決問題。
第十四條 學習輔導,引導學生確立學習目標,溝通有效學習方法,幫助學生突破學習困境。
第十五條 生涯輔導促使學生自我認識與了解,及早建立生涯規劃理念,協助學生適應發展。
第十六條 增進教師、家長與學生間的情感及了解。
第三章 心理咨詢須知
第十七條 主動尋求心理輔導是現代高素質者的明智選擇。
第十八條 本工作室面向每個有心理發展與心理服務需要的理工學院全體學生。
第十九條 以幫助來訪者優化心理素質、維護心理健康、促進身心發展為目的。
第二十條 主要幫助同學們解決學習、生活、交往、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擾,緩解心理壓力。
第二十一條 歡迎你的到來,我們將盡力為你排擾解惑,并為你保守秘密。
第二十二條 請你尊重輔導老師的辛勤勞動,給予信任并積極配合。
篇2:某中學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
> 中學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一、熱愛心理咨詢事業,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嚴守職業道德規范,熱情、真誠、尊重、關心和理解來訪者。
二、咨詢對象為我校在校學生、家長和需要心理幫助的教職工.除每周固定的咨詢時間外,來訪者可預約時間,如果預約了時間,請守約。
三、前來咨詢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及社會規范,積極配合咨詢員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嘩;來訪者須明確咨詢目標,不得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等制度,并愿意在咨詢員協助下達到目標。
四、接待來訪學生時應關注和尊重學生的個人意愿、個人隱私和個性差異,嚴格執行心理測驗和心理治療的道德要求,為學生保密。
不準將來訪者的情況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咨詢室的檔案,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咨詢室。
五、在咨詢過程中,如感到無法幫助來訪者或來訪者問題已超出心理咨詢中心的服務范圍時,應及時終止咨詢關系,轉給其它專家或有關機構處理,或發現來訪者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以及其他危機個案時,應立即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干預,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六、咨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咨詢情況歸檔,及時整理記錄好來訪人員的個案紀錄,以備查閱。
七、咨詢室人員要講求團體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學會自我心理調節,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咨詢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進行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嚴禁在本室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并追究相關責任。
九、咨詢室的各種設施及書籍量表均屬專用設備,一律不準外借和挪作他用,違者要追究責任。
十、咨詢室人員要定期打掃衛生,保持咨詢室清潔干凈,環境宜人。
心理咨詢領導小組
篇3:小學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
小學心理咨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詢室環境要求保持一種和諧、溫馨、安全的環境氛圍。
2、心理咨詢教師要嚴格遵守心理咨詢教師職業道德,具備心理咨詢工作能力,為人師表,認真工作。
3、心理咨詢時,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心理咨詢的原則和制度。
4、學生心理檔案工作應認真按照學生存檔建立管理規程進行操作。
5、心理咨詢值班時間應固定不變,值班老師應按時值班,并按行業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詢記錄。
6、心理咨詢室工作應配合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體部署。